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会期预计3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四、审查和批准眉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五、审查眉山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六、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查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对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眉山市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