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良军,男,汉族,1963年5月生,重庆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0.09--1984.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7--1984.08 待业
1984.08--1997.05 内江市司法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
(其间:1984.09--1985.01参加全国法律专业师资进修班学习;
1994.03--1994.06参加内江市委党校第9期青干班学习)
1997.05--1999.01 内江市司法局副局长
1999.01--1999.06 内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9.06--2001.03 内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2001.03--2002.08 内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市综治办主任
(其间:2001.10--2001.12参加内江市委党校第6期县干班学习;
2000.09--2002.07四川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2.08--2009.06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县级)
(2003.08--2003.10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培训班学习)
2009.06--2014.01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
2014.01--2014.02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4.02--2019.03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03--2019.04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人选
2019.04--2020.04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0.04--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