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4月29日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彭清华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创新工作,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依法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创新工作,进一步严肃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请假纪律,努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听取了《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邮政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和精神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监察和司法等新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