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主任(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2月1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会议原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论述,刘十庆结合人大工作实践和个人学习体会进行了专题解读。会议要求,人大干部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治眉兴眉“135”发展思路,明确使命、敢于担当,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负组织期望、不负人民重托。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报告、读党章、守初心、谋发展”活动方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方式分专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常委会副主任要立足推动工作,组织分管委室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以上率下、做出表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全市开展“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眉山市市本级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市政府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关于眉山市2017年度部分经济发展目标调整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报告及决定草案,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立法计划,决定2018年出台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完成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管理条例和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一审工作,开展眉山市小流域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会议材料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决定报市委同意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