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眉山市委四届第23次、第24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精神,要求按照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市委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工作,依法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指导区县人大选举产生区县监察委员会。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主要精神,要求地方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成立备案审查委员会,完善备案审查运行机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会议审议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举措,是建立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有益探索,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客观需要。会议要求,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围绕中心、依法监督、上下联动、安全可控、逐步深化的工作原则,结合眉山实际,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创新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更好发挥财政在眉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