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副主任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阳运良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
市政府副市长王景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市监察委员会、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