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9
日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眉举行了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以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补选了眉山市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书面)。
市政府副市长祝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