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在10月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为有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分管领导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于9月7日至8日实地调研了东坡区、洪雅县、青神县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畜牧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关于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汇报;同时收集并研究了六区县关于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畜牧工作成效明显
2007年启动现代畜牧业试点以来,市政府按照省上部署,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适度规模、标准养殖”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领导,调整和完善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增加投入,推行目标管理,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现代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畜牧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全市人工优质牧草种植面积、DLY生猪出栏比重和数量、奶牛存栏和奶产量均居全省第一,工业饲料生产能力居全省第二,肉鸡、肉兔年出栏数分别居全省第二位和第三位。2010年全市实现畜牧业产值127.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2.8%。二是畜牧良种化、产业化、规模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奶牛良种化水平继续保持100%,2010年生猪、肉兔、肉鸡良种化水平分别达到90.5%、95.6%和94.6%,比试点前的2006年分别提高了7.1、2.8和3.7个百分点;龙头企业牛奶日加工能力达1400吨,生猪年加工能力达到150万头,兔肉年加工能力1000万只,肉鸡年加工能力2500万只;全市奶牛、生猪、肉兔、肉鸡规模化水平达到72%、57.8%、54%和56.3%,分别比试点前的2006年提高42.5、34.3、29.4和48个百分点。三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眉山市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工作得到农业部的高度肯定,2010年,全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现场会在眉山召开。2010年11月,眉山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代表国家在接受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检查后受到高度评价。四是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近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对于眉山现代畜牧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举措,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今年6月率省相关厅局领导专题视察我市现代畜牧业三年工作试点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眉山先走一步,再进行为期三年的深化试点。
二、存在问题
眉山现代畜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规划问题。一是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问题。畜牧业已占全市农业的半壁以上河山,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编制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并未将畜牧业发展列入全市子规划序列之中,既影响现代畜牧业发展,又与其他产业的统筹和协调不足。
(二)规模化组织化问题。一是规模化的水平还比较低,如奶牛规模养殖仅为5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为50头以上,发展规模养殖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二是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小,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经营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利益联结机制还不紧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污染问题。一是规模养殖快速发展与污染治理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一些养殖业主只注重养殖增效,忽视环境保护,粪污处理建设滞后;二是现行法规主要针对上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且操作性不强,没有对面广量大的中小规模和散户养殖的污染防治作出规定;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力度不够,研究成果转化率低。
(四)投入问题。一是畜产品质量监管、检验检测和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的投入相对不足;二是项目配套资金落实还有差距,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应作适当调整;三是畜牧业发展融资难,保险难。
三、对策建议
(一)抓住机遇,科学规划。抓住省上确定我市现代畜牧业“再进行为期三年的深化试点”的机遇,认真总结三年试点的经验、作法,按照省上深化试点的要求,抓紧完善全市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将规划列入全市“十二五”的整体规划序列统筹,并按照规划,明确下一个五年年度发展目标,特别是深化试点的三年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发展举措,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加强督查,严格目标管理。要将畜牧业发展污染治理纳入规划,实现发展与粪污治理并重。
(二)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一是围绕把眉山建成中国南方优质高产奶牛繁育基地、现代畜牧业观光旅游基地、全国优质肉猪生产基地、中国生态兔肉食品生产基地、西南优质肉鸡生产基地打造亮点。二是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生产经营一体化的亮点;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培育畜牧业生态观光旅游亮点。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一是及时掌握国家和省上的投入政策,加强畜牧项目储备、论证和申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同时要积极争取省上推进“三年深化试点”的扶持政策;二是逐步加大市、县(区)财政对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投入,突出加大畜牧产品检验、检测、监管和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以及污染治理、规模发展等方面的投入,政府性监管的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还要抓好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三是协调金融部门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积极探索完善畜禽产品保险业务;四是改进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方式,引导业主、农户、社会等多元化投入现代畜牧业发展。
(四)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一是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培养、引进畜牧兽医专门人才,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畜牧队伍管理服务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把动物防疫关和畜产品质量监管关,严格环评和环保的相关规定,推进现代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