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肖忠良、王晓丽、肖巍、王泽文、廖小宁,秘书长何万高及常委会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市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了有关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眉山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召开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先伟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教师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2个县(区)和2个市级部门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报了测评结果。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赵金霞,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