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6号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已由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3次主任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2019年11月29日眉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次主任会议通过
按照《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等形式统筹安排全市立法工作。经向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征求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收集整理各单位提交的立法项目申报书,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如下:
一、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
序号 |
名称 |
提请审批时间 |
起草单位 |
审议部门 |
1 |
《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
2020年1月前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
市住建局 |
市人大法制委 |
2 |
《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2020年4月前一审 |
市精神 文明办 |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 市人大法制委 |
二、审议地方性法规1件
序号 |
名称 |
提请审议时间 |
起草单位 |
审议部门 |
1 |
《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 |
2020年8月一审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 市人大法制委 |
三、立法调研1件
序号 |
名称 |
调研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2020年9月前 |
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