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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3-01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三公经费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

    7.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它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形式,依法、集体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立法工作。审议通过《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二审审议《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2.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监察工作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视察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全市财政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全市金融工作情况。

    3.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强化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有效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及时按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代表工作。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征集、筛选、审议、票决、监督、实施各个环节的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双联”等代表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集中视察。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53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6人,控制数人员7人。退休人员1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为1359.1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35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86万元,项目支出632.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9.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9.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7万元。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4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27万元,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新增行政人员1人;二是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三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63万元,原因为一是2018年预算了常委会议室和主任会议室的维修改造经费;二是2018年预算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经费,2019年只预算完成二期开发和系统日常维护经费;三是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67.3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03.0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预算审查工作经费、预算联网监督经费、法制宣传和法制城市建设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立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履职活动的支出。如代表活动经费、国省人大代表调研视察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1.4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2.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2.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86.58万元,其中: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7.14万元,福利费6.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5万元,2018年未预算此项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各省市州人大同志来眉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符合规定的相关支出,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2

    5

    27

    0

    27

    10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2

    5

    27

    0

    27

    10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保障机关日常办公需求,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为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后勤物管服务保障,确保日常办公需求;

    3、会议费:保障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确保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4、双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包保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5、代表活动经费:用于375名市人大代表,每人每年2000元的代表履职活动开支,保障市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正常开展;

    6、立法工作经费:制定《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审议《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

    7、预算联网监督经费:完成本级系统二期开发,提升系统智能化水平,系统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业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1.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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