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结果
2015年4月28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民办和引资办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6人参加测评,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推进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测评满意率为83.3%,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测评满意率为86.1%,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民办和引资办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测评满意率为91.6%,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测评满意率为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