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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09-26

    关于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它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形式,依法、集体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绿海明珠”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决议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4年财政决算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4年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积极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

    4、视察东坡区南部郊区和两区对接区域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诉非衔接”网格化服务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和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

    5、及时审查区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维护法制统一。

    6、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7、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8、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协调组织好交办、承办、督办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于行政单位,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勤7人,人员控制数8人),退休人员1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为1220.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0.7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20.31万元,增幅为36%。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支出决算总额为122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320.31万元,增幅为36%。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320.31万元,增幅为36%,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障和工资调整、单位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增加了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3万,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4.56万,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4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费1.75万元,2014年未开支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9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0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省、市州间工作交流批次减少。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州人大或相关部门来眉学习交流、调研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7.7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15年不再发放驾驶员各类补助。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轿车15辆、中型客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0.27万元,用于保证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类的采购支出为60.17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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