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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

    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2007-04-25

    4月24日上午9:00,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成华辞去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备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书面传达了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游中印实行刑事拘留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眉山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追认主任会议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游中印实行刑事拘留的决定》。会议还审议了其它议题,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成为了本次会议审议的焦点。与会代表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报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代表们认为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呈现出良好发展势态。代表们建议,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眉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落到实处;要利用资源,突出重点,走特色之路。要加大延伸性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注重创新性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培育科技含量高的文化产业发展,要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

    在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代表们在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指出全市饮用水源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很多隐患,各职能部门必须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充分认清日益严重的水污染形式正在加剧;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任务;环境保护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各级政府要以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为重点,进行依法管理;要充分增加广大市民和全社会对水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地畅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环保事务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治理工作,千方百计保证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完)(谭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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