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莅眉
开展《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10月7日至8日,率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莅眉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丹棱县梅湾村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情况、洪雅县奶牛养殖场沼气工程情况,调研后召开了座谈会。会议听取了眉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农村能源发展情况。与会人员对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提出了建议:应加快立法进度;能源队伍建设不应纳入农技推广;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职责、条件、手段应明确,需要明确一个监管机构,把现有的一些部门职能综合监管;项目资金要向大、中型规划沼气池建设单位倾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委员李荣伟代表调研组对参加座谈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把调研的真实情况和大家的意见反映给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光安指出要根据农村能源的广阔性、多样性、多样化建设、多极化管理这些特点进行立法,同时要解决好3个问题:明确执法主体;解决投入资金问题,政府要作为职能来加大投入;法律应明确执法主体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