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5月14日上午,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眉山举行。
会议对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和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测评;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主任会议许可对3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宋建新,副主任孟光安、何久伦、余纪桦、范智能、滕为民、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秘书长郑夕君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宋建新、何久伦、滕为民分别主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宋朝华,市法院院长杨成学,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兵列席会议;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信访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两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题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