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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心城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督查

    2011-11-03

     

     

     

    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心城区贯彻实施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督查

    1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率督查组对我市中心城区贯彻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金和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督查。督查组前往中心城区的眉山大市场、大北街社区、第二平安小区等地,检查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督查组表示,《条例》实施后中心城区的环境变化很大,宣传和执行都很到位,基本做到了《条例》人人皆知,成效显著。同时指出,《条例》的贯彻落实具有紧迫性和长远性,应高度重视;要提高自觉性,并结合我市情况,认真研究《条例》中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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