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工作中,始终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源头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并举,强化工作保障,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机制建设、预防教育、工作保障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
市禁毒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目标考核,强化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落实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自觉按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深化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
要重点在青少年中开展多方位、全覆盖、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毒品危害性宣传教育。一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充分利用禁毒预防教育体验馆,分类、分层、分群体完善毒品预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着重防毒知识、拒毒能力培训,着重涉毒危害性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全面、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二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抗挫能力,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三要充分发挥社会教育作用。加强社会层面对离校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消除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盲区和死角,引导青少年知晓易涉毒场所和易染人群,甄别吸毒高危情景,提高警惕性。
三、坚持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一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加大对易涉毒场所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责令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和旅店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签订禁毒责任书,明确法律责任。二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源头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三要加强对物流寄递行业的禁毒安全监管,有效堵源截流。四是公、检、法要建立办理毒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法律疑难问题的研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四、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要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落实经费、人员、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社区戒毒(康复)队伍建设,强化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确保管控到位。要有效利用药物维持治疗、心理矫治和管理帮教等措施,提高戒毒(康复)效率。
五、加强禁毒工作保障,提升禁毒工作水平
要将市、区(县)禁毒办的编制和人员足额落实、配备到位,保证禁毒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经费,加大禁毒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配齐禁毒执法装备,确保禁毒工作需要。要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禁毒队伍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要优待厚待禁毒一线干警和医务工作人员,确保禁毒队伍稳定。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18年1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