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4年4月24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议题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桂花带领下,于3月11日--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组集中学习了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实地察看了区县5个企业、1个城区支行和1个支农再贷款示范基地,主要检查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金融知识宣传、信贷投放、风险防控和金融服务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和东坡区、洪雅县、仁寿县政府贯彻实施“两法”的情况汇报。召开了5次座谈会,与有关同志交流“两法”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书面征求了9个相关职能部门和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见。委托彭山、丹棱、青神三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两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不断强化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发挥了金融业对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了眉山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还存在金融生态环境不够不够优化、信贷投放偏低、金融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金融环境安全稳定。
1.强化法制教育。市政府建立了学法长效机制,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两法”及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部门依法监管的能力和金融机构依法从业经营的理念,同时提升了“三防并重”的金融机构和网点安全的防控能力。
2.强化诚信建设。市政府着力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银行,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长效机制。出台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政府类、企业类、个人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进行了清查,按照“曝光一批、执行一批、掌握一批”的要求,积极、稳妥、依法处置金融债务,维护了全市金融稳定。
3.强化风险防控。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高度重视风险源头防控,切实开展风险防控和现场检查工作。5年共发出129份现场检查意见书,提出19条问责要求,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责处理。在银政的共同配合下,积极妥善地处置了仁寿“3.19”禾加集中退保事件和天津“活立木”非法集资案眉山片区清退工作,群众防范金融诈骗、远离非法集资的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信贷投放有大突破。
1.强化组织保障。2009年以来,相继成立市政府金融办、市金融服务中心,并建立了眉山市金融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加强对全市金融工作的协调服务、信息沟通、金融咨询和对接服务,对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投融资工作的意见》、《眉山市支持投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眉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考核办法,促进各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提升。目前全市贷款增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2.助推银企对接。市政府每年组织金融办会同人行、银监局和各银行机构,在深入调研,了解各方面信贷需求的基础上,召开多种形式、针对性强的银企对接活动。五年来,仅市级层面的对接会就向银行推荐项目 1211个,申请银行贷款1031.5亿元;签约授信项目441 个,签约金额278亿元,90%以上的授信企业均在当年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目前这种银企对接合作模式已成为每季一次的长效机制。
3.引导多元投放。市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引导各银行机构,强化对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工业园区、“三农”、民生、中小微企业、天府新区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五年来新增农业贷款200.59亿元,工业贷款 258.73亿元。截止2013年底,全市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全市银行业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达到1116.01亿元;二是全市本异地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量首次突破百亿大关,比年初新增109.35亿元,达618.39亿元;三是全市本地银行机构贷款余额突破500亿元,达到532.38亿元,比年初新增104.42亿元),存贷比同期上升近两个百分点,达到47.7%,创历史新高。
(三)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大提升。
1.狠抓体系建设。近年来,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及各银行机构大力引进异地金融机构来眉发展,大力支持网点升级升格,已基本形成国有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共同发展的框架体系。引进成都银行、乐山商业银行两家股份制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乐山商业银行、广州农商行先后在我市组建了仁寿民富村镇银行和彭山珠江村镇银行;德阳银行在我市设立分行;中行眉山支行升格为分行。
2.规范从业行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整治不规范经营专项活动,全市各银行业机构停止收费470项,调低收费标准项目257个,减、免收费166.12万元,清退不合理收费19.02万元,不合理收费项目综合整改率为96.7%,不合理收费金额综合整改率96.1%,有效规范了银行的经营行为,提升了服务质量。
3.创新服务产品。各银行金融机构针对眉山经济发展实际,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提升了信贷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先后推出了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较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贷培育不够深入。由于我市上市公司极少,长期以来,多数企业融资80%以上主要依靠银行间接融资,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仅占新增贷款总量的12.97%。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虽然开展了一些企业融资培训、指导和上市培训等工作,但对中小微企业有针对性的信贷培育还不够。
(二)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300多家各类投资理财咨询公司,其中一些涉嫌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这类公司只有工商核准,监管力度不够,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甚至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的银行机构风险防控能力薄弱,不良贷款占比相对较大。
(三)信贷规模尚需扩大。在眉山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信贷规模还不适应发展的需求。部分好项目由于受银行机构贷款规模限制而无法及时获得信贷支持。
(四)“两法”的宣传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对“两法”的基本内容不够了解,特别是少数企业的诚信意识淡薄。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做大信贷投放规模。要进一步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工作;继续抓好银企对接,提升银企对接实效;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发展潜力大、信用状况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辅导和资金扶持;继续鼓励银行机构调整信贷策略、优化信贷结构,为企业量身打造金融产品,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和金融的密切互动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规避金融风险。开展各类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中介公司不规范经营现象突出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的集中整治活动,逐步建立起群众举报、媒体引导、部门监管和机制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确保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公司的监管,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司法对金融合法债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全市不良贷款率平稳下降。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主动出击,积极联系和引进大型异地银行和国内外有实力、有影响、有特色的保险机构来眉设立分支机构,完善金融服务,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四)进一步加大“两法”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宣传手册、网络等多种媒体对“两法”进行学习、宣传,增强企业、群众等信贷客户的信用意识,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观念,营造“诚信眉山”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