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6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组赴两区四县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检查组的构成及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力求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成果,力求深入、细致、扎实,实事求是,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力求充分体现市委关于人大常委会要把规划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的要求。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贺文带队,全部副主任、秘书长和部分委员参加,并邀请省政府驻眉规划督察员和市规划监督委员会领导一道配合检查。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也应邀参加了检查。这次检查的方式,是对市城区和各县进行全面的检查,共历时7天。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关于规划编制、实施、监管情况和规划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涉及规划工作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当场询问,查阅了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执法档案资料,到部分在建项目区对照规划图纸实地查看了规划落地的情况。本次检查,可以说是把规划检查的水平和促进作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二、对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总体评价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市政府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巩固、完善、提高”规划要求,在“城市规划大会战”、“乡镇规划大会战”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规划编制,推进规划转型升级,强化多规衔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达到了全市规划体系更趋完善、规划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的。检查组对全市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但同时,规划工作也还存在着部分领导不大懂行、工作队伍业务技术水平和鉴赏能力低、修建性规划与控制性规划衔接不够以及对城市功能配套重视不够、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一系列问题,必须继续努力,绝不能松懈。
三、主要成效
(一)加强了对规划法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普遍增强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设宣传栏,集中巡展重大规划,向群众发放规划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
市县均组织了与规划管理有关的部门、园区、乡镇领导和干部赴天津大学等地培训学习。市区县规划部门举办了规划培训班。如:市上会同天津大学举办了3期新型城镇化培训班,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市、区县、乡镇有关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人员224人。东坡区开展了规划法律进工地活动和全区工匠人员培训,提高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规划法律意识。
(二)对已经形成的规划进行了修订完善,规划成果的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市政府和市规划局根据彭山撤县建区和天府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情况,迅速启动了眉山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现已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
洪雅县城市总规已经省政府批准,仁寿县、青神县、丹棱县城市总规正待省政府批准。洪雅县总规被列为全省贯彻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精神典范,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六区县均实现控规编制全覆盖。
编制了主城区南部和北部郊区概念性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建筑风貌控制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对全市113个乡镇“六规”成果进行了重新审视和优化,进一步完善了园区规划体系,抓好景区规划编制。柳江镇总规被列为全国镇规划示范。
总体上全市城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已基本完成,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到100%。
在规划编制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打底,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强化多规衔接,形成空间同城、产业同链、基础同网的新型城镇群格局。
聘任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为城乡规划专家顾问,聘请知名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确保了规划质量和水平。开展了建筑形态与文化传承专题研究,挖掘独具眉山特色的“川西宋式”建筑,并运用在城市建设中 。
(三)规范规划管理,规划实施有力
进一步健全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制度规范。市和区县政府均制定了规委会议事规则、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制度规范,有效保障了城乡规划的实施。《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五年内进行了四次修编,项目指标不断优化,技术规定更科学完善。
严格依法按程序报批规划。实行规划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委员会技术把关和规委会审议确定的“三级会审”制度。严格进行批前、批后公示,广泛收集、采纳相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市规委会审议规划设计方案前实行规划技术委员会、建筑艺术委员会和公众评审委员会评审,大大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
市规委会对规划设计方案把关严格,如:东坡区白马镇、思蒙镇规划三次提交区规委会审议才通过。
将所有规划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到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快捷、高效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严格建设项目放验线管理,落实规划核实制度,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建设。
(四)创新了规划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体制,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
进一步健全了监督管理体系。实行了规划委员会和规划监督委员会“两委”并行机制。创新规划监督机制和体制,成立市、区县、乡镇规划监督委员会,加强对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委会议定事项在落地过程中的监督。率先在全省实现“市管到区县,区县管到乡镇,乡镇管到村”的层层监督管理体系。各级规划监督委员会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
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执法队,采取高压态势,依法整治违法建设行为。如:仁寿县对违法建筑加大了强拆力度。今年以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164起,查处违建面积10.4万平方米,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01起,拆除面积4.256万平方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意识需要继续提高,规划队伍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部分领导和干部对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和对提高城镇综合实力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简单地把规划大会战工作当成一件短期任务来完成。
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区域的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不够,研究不深,对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以,在编制规划之前,无法对规划编制单位提出高水平的要求,不能当好家做好主,而是被规划编制单位牵着鼻子走;在规划通过之后,对规划文本和资料不认真学习,不严格执行批准的规划方案。部分群众规划法制观念淡薄,不及时办理规划手续,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少批多建、乱搭乱建。
(二)一些重要的规划还是“半拉子”工程,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继续推进
本轮区县总规的修编,除洪雅已批复外,彭山撤县建区总规修编才刚刚提上日程,仁寿县、青神县、丹棱县总规还待省政府批准。中岩寺景区的总规还未批复,控规还未编制。个别区县还存在总规人口及用地规模过大,控规在内容、深度及操作性不够,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合理,部分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脱节,以及需报市上审批的重点乡镇规划还未上报等情况。
(三)违法行为还比较多见,规划监管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容积率的管控需要加强,存在制定“奖励容积率”政策的错误做法,个别县容积率设有弹性幅度,个别房地产项目容积率偏高,绿地率偏低。
个别规划审批时间长达2年多,不利于规划落地。
东坡区乡镇规划监督委员会还未成立,不利于对乡镇规划的监督。
部分区县、乡镇,特别是风景名胜区乱搭乱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现象仍然存在。现存违法建设仍较多,拆除成本大、损失大。违法建筑所涉及的人事背景和利益关系复杂而且隐蔽,查处违法建设难度大。规划执法上存在对违法建设事后执法多,事前制止少,罚款多拆除少等问题。
(四)规划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
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仍然比较缺乏,规划管理人员力量比较薄弱,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形势下规划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乡镇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大都缺乏专业知识,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不能很好地指导乡镇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高水平的规划技术人才引进难,留不住,城乡规划工作力量还有待加强。
五、建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规划意识
结合法律宣传“七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成果宣传,开展查处规划违法案例宣传,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特别要加强对建设业主和乡镇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依规搞建设的意识。规划管理干部要自觉树立、牢固树立“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意识,充分认识到规划的重要性,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加快推进待批规划的修改和获准,继续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水平和规划质量
市和各区县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继续保持财政的投入力度,保证总规、控规、城市设计等重大规划编制的完成,保证不使这些规划成为“胡子工程”和“半拉子工程”。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确定财政支出预算的时候,要根据市委把规划工作作为当前一个重点的要求,对编制这些重大规划所需要的资金给予重点保障。
加强彭山区与东坡区在市域层面的对接,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和浪费。
抓紧与省上对接,争取仁寿县、青神县、丹棱县总规早日批复,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依据。
抓紧中岩寺景区的总规、控规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工作。
抓好各项控规和专项规划的优化工作。
牢固树立规划就是法规的概念。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控规中关于城市各种必需功能的实现,坚决防止轻易改变控规中关于幼儿园、小学、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派出所、社区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或者干脆砍掉等问题。
积极探索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等特色化城市规划建设方案,打造独特的城市品质。
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的程序和制度,选择高水平的规划编制单位,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好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
在审批环节上加大把关力度,加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确保各类规划在内容、深度及操作性上符合要求,有较高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起全市统一的规划数据库,对已审批的重点规划进行动态监测,保证规划落地不走样。借鉴“一控规、两导则”管理制度,建立适合眉山实际的城市设计导则,对空间环境和建筑群体进行控制,塑造城市三维形象。
研究制定设计单位参与规划实施过程、专家评审规划设计实施效果以及城乡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形成有效的评估、反馈、维护机制,确保规划的可实施性。
充分发挥规划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规划、国土、建设、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严厉追究在规划管理环节违反规划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违法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实施处罚和拆除,切实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纠正违法成本过低,以罚代拆的行为。加强事前监管、及时执法,防患于未然,把乱搭乱建、未批先建的苗头扼制在萌芽之中,避免浪费社会资源,造成社会矛盾。
(四)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的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和规划管理人才,在留住人才方面给予特殊待遇,以提升全市规划工作水平。
加强规划专家库建设,邀请规划建设方面的专家担任专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