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摘要)
2015年11月2日在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一、总体评价
从检查的情况看,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环境安全形势整体趋好。岷江出境断面除总磷超标外,其它指标为Ⅲ类。青衣江出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球溪河北斗断面水质为Ⅲ类,黑龙滩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于Ⅲ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8月二氧化硫较2014年同期下降35%,二氧化氮下降40%,蓝天天数较往年增多。
二、主要成效
(一)坚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环保工作新格局
紧扣“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把环保工作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从各方面大力支持环保工作开展。一是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增大了考核分值和权重。二是加大环保投入。市、区县均加大环保投入,将环保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今年安排了2000万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各区县也分别安排了环保工作专项资金。今年全市已累计支出八千多万财政资金,用于治理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和秸秆禁烧等工作。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将环保工作机构延伸到基层和农村。在重点工业园区成立了安全环保局。在乡镇设立了环保工作机构。东坡区2013年在乡镇设立了食安环所。彭山区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环保委,在各乡镇挂牌设立环保所,落实1—2名环保员。四是强化环保法宣传培训。领导带头学法,市、区县政府常务会议均集体学习了新《环保法》。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网站加强对环保理念、政策和环保工作动态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开展环保法专题培训。今年举办了7期专题培训,培训了全市所有环保执法人员及300余户企业负责人。
(二)强力实施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以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和餐饮油烟等专项治理行动。以治理东坡岛建筑工地扬尘为重点,集中抓好建筑施工、城区街道、道路施工等扬尘治理。完成15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强力推进煤改气和中心城区全面禁煤工作。制定《眉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县城和重点乡镇天然气管网实现全覆盖,正在向一般乡镇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全面使用天然气。强力开展秸杆禁烧工作,疏堵结合,强化秸秆的回收利用,今年夏季秸杆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工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一批企业使其新达标,引导一批企业退出转产。对全市63家泡菜食品企业开展分类整治,停产整改12家,限期整改21家。关闭、淘汰和鼓励转产造纸企业28户。全面开展了106家企业总磷治理。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全市28个乡镇、194个村庄开展整治,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改善村庄环境。丹棱县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中,创新出“三种模式”(治理畜禽污染“三二一”模式、治理生活污水“集散结合模式”、治理农村垃圾“龙鹄模式”)。强力推进思蒙河、醴泉河等6条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逐步清理污染源,净化流域水质,取得初步成效。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将黑龙滩纳入全国良好湖泊保护项目,先期投入2000万元建设上游生态湿地。三是大力推进生态创建,扎实推进全域生态化。推进生态区县建设,洪雅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丹棱县、青神县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加强“生态细胞”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34个、生态村45个,市级生态村 419个、生态文明家园3106户。
(三)狠抓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污染严重、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落户。坚持新建项目进园区,对扩建和技改项目,鼓励选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减少环境污染。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建成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建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58户重点企业安装了视频和排污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对偷排漏排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对全市2012年以来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清查,发现“未批先建”、擅自试生产和超期试生产项目共计32个,全部责令企业整改。今年,对所有未批先建项目先处罚再受理,彻底遏制了未批先建的势头。四是狠抓环境风险防控,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源开展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五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1—8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件、是去年全年的6 倍,处罚金额203 万元,是去年全年的4倍。对1户无证排污的业主,3起在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严厉的惩处,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的反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理念和认识还需要提高
部分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稀缺的资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部分企业业主“利”字当头,环保意识差,治理投入不到位,环保设施不按设计运行,心存侥幸,时不时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认为污染防治是政府的事,公众环保活动参与率低。
(二)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较高,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一是工业企业排污还未全面达标。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仍存在较多的化工、造纸、水泥建材等污染较重的企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全市排污强度较大,排污总量较高。全市工业企业总磷治理还没有全面完成,岷江流域出境断面总磷不能稳定达标。醴泉河、思蒙河、毛河等总磷超标。分布在东坡区和彭山区60余家泡菜食品企业的高盐废水治理还需要加大力度。二是城市空气质量偏差。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排放废气影响了城区空气。汽车尾气排放、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小型燃煤锅炉和移动蜂窝煤灶燃煤排污,大量餐饮单位和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等加重了城区大气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出路有限,部分农户环保意识不强,露天集中焚烧秸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部分企业排放恶臭,群众反映强烈。三是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规模以下的养殖场和散养殖户无序发展和违规建设严重污染环境。东坡湖上游片区尽管已经划为禁养区,但是散户养殖仍然随处可见。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生活污水实际入网率、处理率不高。13个重点工业园区中只有甘眉工业园区和仁寿视高经开区建成了污水处理厂,但还不能正常运行;彭山经开区、泡菜产业园区、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和眉山经开区新区(两个园区共建共用)三个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其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都还未建设。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普遍不高。眉山中心城区和5区县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于国家85%的要求。全市128个乡镇只有19个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由于管网不配套,加之运行费用未落实等原因,运行普遍不正常。85%的乡镇未建污水处理站,场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导致河流污染加重。
(四)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环保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不足,制约了环保工作的开展。丹棱县监测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至今没有监测资质,不能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四、建议意见
(一)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平台,以“认识环保、走进环保”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查处的环保违法案例,让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增强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和“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一是加快工业污染整治。突出全市化工、泡菜食品、水泥建材、工业锅炉等重点企业和设备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严格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在2017年前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抓紧治理泡菜行业高盐废水,促进泡菜产业健康发展。针对岷江出境断面和醴泉河、思蒙河、毛河等小流域总磷超标,突出重点行业强力治理总磷污染。三是加快推进建筑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城区及周边小型燃煤锅炉和移动蜂窝煤灶、机动车尾气和餐饮、露天烧烤油烟等5大污染源整治,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四是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划定并严格执行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收集清运等环保基础设施,落实运行资金,保证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做好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的问题。
(三)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坚持保护优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强化环评审批总量前置,严格按区域环评和产业定位要求审批入驻项目,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健全相关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重大项目社会评估等制度。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排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加强对大气污染等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市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职责,形成各履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环保投入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建立环保投入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的增长机制,逐年增加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防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加大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设立区县环保委,充分发挥其协调作用。在全市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好政府层面的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环保队伍的培训,以提升监测和监察能力为重点,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