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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议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03-02


    眉山市监察委员会:

    2022228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监督方式不够多元、监督力量不够充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与整治贯通联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效解决,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树牢系统观念,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施治、靶向发力,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结合起来,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市县监委力量,加强对县区整治工作的指导。

    四是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把办案经验丰富、能力强、素质高的监察干部充实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队伍之中,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交流学习、实战锻炼等形式,持续加强监察干部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以上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落实的情况,将在2022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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