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开放发展冲刺年”和治眉兴眉“136”发展思路,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在招商引资项目中突出工业项目招引。坚持以产业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在招商引资项目中的占比,力争2021年新招引工业项目100个、总投资80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招商总投资占比提升到50%以上,工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30%以上。
二、在招商项目落地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在招商引资投资协议中,明确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额、投资进度、建设期、产值、税收等企业承诺事项和义务的同时,要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投资企业双方的相关责任及违约处罚措施,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依法依合同予以处罚。
三、在驻外招商工作中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驻外招商工作的经费保障,学习借鉴省政府驻外办、成都市、德阳市、自贡市的做法和经验,规范和落实驻外招商工作人员津补贴。二是加强和完善驻外招商干部年度考核,由市经合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适当提高优秀等次比例。三是加强驻外招商队伍自身建设,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适当延长外派工作期限。四是针对驻外招商工作的特殊性,注重对驻外招商人员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招商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1年1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