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牢记使命担当,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市粮食生产条件持续改善、粮食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总量稳中有升。但是,人均耕地偏低、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仍然薄弱、种粮积极性不高、粮食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程度较低等都严重影响我市粮食生产的数量和质量。为确保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一要站位全局,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二要统筹整合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健全完善粮食生产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三要严格考核、严控增量、不要折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严守保地稳粮耕地红线。一要认真开展精准调查,摸清摸透全市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精心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二要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保质保量完成省定新建高标准农田12.2万亩年度任务。三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大力推广间作套种、粮经复合等技术,深入开展撂荒地整治,不断挖掘粮食生产潜能。
三、多措并举调动种粮积极性。一要在深化改革中,探索种粮补贴最优路径,精准补贴到种粮人。二要以东坡区、彭山区为重点,高水平建设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力争水稻制种能力保持在2.2万亩以上,杂交稻种子年产440万公斤以上。三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种粮大户、家庭粮场、种粮专合组织的调研、服务和扶持,鼓励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集约化种粮。
四、严格粮油收储监管。一要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消除“僵尸”企业,治理“困难”企业。二要尽快建立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真正发挥基金为粮油收储提供增信融资服务的作用。三要加强市、县(区)粮食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管质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2年4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