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逐一对照,全力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2018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9.4%,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壮大新型主体,发展集约农业
(一)坚持多元培育。市政府制定了《眉山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小农户创办或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18年,全市培育农民合作社3259个、家庭农场3959个、农业企业3393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2个、省级示范场社172个,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119万亩,土地流转率达45%,带动小农户65万余户。
(二)坚持项目支撑。全市争取部省农业项目21个,上级补助资金4.6亿元。顺利推进中法农业科技园、泰国正大生态养殖全产业链、中华枇杷园等39个现代农业项目,预计全市完成现代农业投资109.38亿元,第一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实现42.29亿元。市政府与特驱集团签订现代农业产业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总投资100亿元。
(三)坚持政策扶持。市政府出台了《眉山市晚熟柑桔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按一次性每亩奖补500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每年扶持10个集中成片500亩以上,路水电网配套、应用水肥一体化、产品质量可追溯的标准果园;对新建成的年加工能力2万吨以上的柑桔初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对创建柑桔品牌、创新种植技术和营销模式的主体也将给予一定金额奖补。2018年,市政府共计投资400万元扶持培育规模化、标准化晚熟柑桔生产经营主体18个。
(四)坚持品牌引领。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引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转方式,走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之路。目前,我市已形成一县一主业、一县一品牌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体系,“东坡泡菜”、“丹棱桔橙”、“彭山葡萄”、“仁寿枇杷”、“洪雅绿茶”、 “青神椪柑”影响不断扩大。福仁缘枇杷饮料在全国同类产品排名第一,幺麻子公司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藤椒加工企业。全市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拥有“三品一标”农产品259个。
二、筑牢工作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一)整合监管体系。在市、县两级整合农安、畜安力量,设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共计配置人员40人。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规范,持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巩固省级监管示范市创建成果。2018年,全市新建设标准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20个,配备村级兼职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信息员3310名,实现了涉农乡镇村级协管员全覆盖,洪雅县成功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技术核查。
(二)夯实检测体系。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成功通过检测能力验证,完成了水产品、畜产品检测参数扩项筹备工作,预计今年6月接受专家评审。东坡区、彭山区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已启动“双认证”工作。2018年全市完成部、省、市监测任务17项,定量分析农业样品1200余个,速测样品40000余个,保证了检测结果科学可靠。
(三)规范执法体系。持续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17个。强化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全市所有处罚案件全部上网公示并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监管。积极开展农业执法检查、质量监督抽检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2018年全市办结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64件,获得省优案卷6卷,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100%,重大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100%,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100%。
(四)构建追溯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圆满完成国家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共计纳入3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家平台。2018年全市新增加7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入驻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主体总量达到290家。建成了眉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全市28家重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了视频监控。
三、注重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
(一)丰富公益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基本常识的宣传力度,在眉山电视台、《眉山日报》、农业门户网站、微信上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双安双创”工作成效,在村委会、农资销售门市、主要交通道口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画,设立宣传标语牌。2018年,全市印发宣传画800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3000册、明白纸3万余份、农产品生产经营技术资料4万份,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放管理制度12000余份。
(二)扩展培训对象。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纳入培训计划,通过现代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科技入户、农资下乡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推广“三品一标”产品。2018年,全市举办种养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10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5期、农民巡回培训班12期,选拔“眉州田园名星”培育对象50名,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36名、新型职业农民1613名、农村实用人才61340人,实现了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轮训。
(三)开展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诚信评选活动,对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进行诚信评级,新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8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创建,目前全市共计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16个。大力开展“检测开放日”活动,定期对外开放专业检测室,让普通民众零距离接触农残快检操作,普及科学常识,全力消除群众农产品消费困惑。
(四)建立信用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凡在省级例行监测、市级风险监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将留档备案,并作为“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推荐、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市已有230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
四、强化机制建设,形成联动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各级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乡村“四长”层级负责制。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制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市委常委会都作了传达学习,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和考核监督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分责全覆盖、知责全落实、履责全方位、问责全过程”要求,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职报告制度。2018年,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认证列入了政府重点工作、十大民生工程、质量强市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对年内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完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通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明确监管任务,开展应急协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2018年7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武维华莅眉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加大经费投入。按市级每年人均不低于1元、区县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4600万元,市政府投资150万元建设了眉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全市新认证的28个“三品一标”进行了奖补。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以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源头治理、队伍建设、主体培育、机制创新等方面狠下工夫,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