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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7-11-01

    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7年10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蒋辅义

     

    一、基本情况

    (一)黑龙滩风景区情况

    黑龙滩风景区幅员面积18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5.19万人,是集农灌、防洪和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黑龙滩水库水域面积23.6平方公里,常年蓄水3.6亿立方米,水质常年保持二类标准。

    (二)规划编制情况

    1986年,经仁寿县政府申报,乐山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潭风景名胜区。1985年3月,仁寿县政府委托省城乡规划院编制《黑龙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86年6月完成规划编制,199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随着经济发展和景区功能的提升,原规划对景区的定性、景区面积的划界等已不适应景区发展的现实需要,并且原规划已超过规划时限,新的规划编制势在必行。

    去年9月,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成立以后,市政府立即责成市规划和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新的风景区总体规划。今年1月,市规划和建设局、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新的《黑龙滩风景区总体规划》,7月下旬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并通过了专家委员会评审。9月,市政府审查同意此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将风景区定位于成都经济区的生态花园,体现景区、镇区空间分离,功能设施统筹配套的理念,通过科学规划,统筹风景区和镇域其它功能区,突出功能特色,体现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实现风景区和谐发展。

    总体原则: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

    规划期限:近期为2007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

    (二)规划的性质和范围

    景区性质:以秀美、幽静的湖光山色为特色,以灌溉、饮水、防洪为主要职能,兼具休闲度假、观光旅游、运动健身等功能的湖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景区范围:以黑龙滩水库水面为中心,四周以风景资源分布为限,北至清水、分水路口,东至犀牛背山脊线,南至省道106线,西至黑龙滩与龙正分界线,总面积106平方公里,106平方公里以外部分为环境协调区。

    (三)规划目标和发展规模

    景区规划目标:全面提升风景区生态质量,使之成为眉山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游览、公共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区内游、区外住”的旅游发展模式,开发湖区东岸和南岸区域景点,形成完整的资源展示利用体系;建立预测、保护、管理结合的水面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2010年达到45万人次/年,2020年达到120万人次/年的游人规模,成为省内著名的水上休闲、运动健身和观光旅游度假胜地。

    (四)功能分区和规划布局

    功能分区:一是水源保护区(禁建区)。以水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是风景区内的禁建区。本区域含进水口区域、眉山水源取水口区域、仁寿水源取水口区域,面积16.25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15.3%。二是风景旅游区(限建区)。主要开展旅游活动,建设服务于休闲、观光、旅游等小型接待设施,是限建区域,总面积62.17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58.7%。三是景观协调区(可建区)。本区实行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在保护环境前提下,以为游客提供服务、度假休闲和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服务为主要职能,面积27.58平方公里,占景区总面积的26%。

    (五)环境保护和近期建设目标

    景区环保目标:空气质量达到国标一级,水体达到国标二类,噪声达到国标一类。划定了一级、二级和准水源保护区范围,眉山、仁寿两个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禁止一切建设。

    近期建设目标:一是以双燕子景区开发为重点,建设一批景点,游览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市政设施,形成新的游客接待规模,全面提升景区接待服务水平和档次。二是建设标志系统和导游系统,设立南北入口标志,建设完善游人中心和导游点,设立重点景点、景区公路、步游道等标识系统。三是建设景区道路及基础设施,改造景区内的环湖西路和其它景观道路,配套停车场、站、游船码头,建设三个服务区及旅游村、点的给排水、污水处理、电力等基础设施。

    据测算:景区近期旅游发展投资约2.2亿元,到2010年将实现旅游直接收入3.3亿元。

    三、规划的主要持点

    (一)在更加科学的理念上明确了景区定位和发展目标

    规划立足于构建省域旅游度假胜地、提升景区在全省风景名胜资源和旅游业中的战略地位,将景区定位于成都经济区的功能组团——生态花园,体现了我市融入成都、一体发展的战略部署,将其性质确定为以秀美、幽静的湖光山色为特色,以灌溉、饮水、防洪为主要职能,兼具休闲度假、观光疗养、运动健身等功能的湖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这个定位,对景区以后进行旅游开发以及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确立了景区旅游发展模式

    为体现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规划对景区发展模式进行探索,确定了“区内游、区外住”的发展模式。首先合理地调整了景区面积,由原来的180平方公里调整为106平方公里。其次,对景区内、外功能进行合理布置。106平方公里以内,以保护为主,分为三级保护区,分级予以保护,主要开展观光休闲、水上运动等旅游活动。106平方公里以外适度开发,布设了南面的大坝片区、西面的光相片区、北部的四新片区三个服务区,有计划地建设旅游接待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水上休闲、运动健身和观光旅游度假服务。

    (三)体现了综合治理、环保第一的原则

    规划始终体现综合治理、环保第一、生态优先的原则。一是提出了景区环境保护具体目标、规划要求和生态保护措施。二是将眉山、仁寿两个取水口,东风渠及沿线200米范围划定为水源保护区,作为核心景区,禁止一切建设活动和捕鱼、采伐等活动,对该景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三是对点源、面源污染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如采取“相对集中、分片建设”的原则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无法排出库区的杨柳场,弱化其原场镇功能,降为中心村,对其生活污水采取建设一体化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办法来解决;对沿湖农村面源污染采取建设沼气池、生态湿地等办法来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四是对建设项目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明确要求。

    (四)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新规划打破了原规划的局限,将风景区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增加了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增加了旅游产业及配套服务产业发展的内容,拓宽了景区发展内容,为招商引资和旅游发展奠定了基础。景区内农户相对集中到社区、居民点,但又避免大规模搬迁,结合旅游发展进行安置,既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又让当地群众就业有门、致富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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