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市、
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摘要)
2007年12月6日在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蒋辅义
2007年10月25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针对与创建标准间存在的差距,提出了4点审议意见。会后,市政府认真研究,逐项整改落实。
一、关于“加强宣传,深化全民意识”问题
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宣传,2007年11月8日,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健康知识电视大赛,已在眉山电视台播出,社会反响强烈。
关于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宣传,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研究和制订了《眉山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方案》。近期,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大型义务植树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宣传,由市旅游局牵头,编制完成了《2007年眉山市旅游招商项目库》,完善了旅游项目招商互联网信息平台,我市有17个旅游招商项目列为省旅游局重点招商项目。组织召开眉山市旅游产品推荐会、招商会3次,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投资贸易会6次。11月16日至17日“宁波2007中国旅游投资洽谈会”上,发放旅游项目宣传资料5014册,先后与28家企业、集团进行洽谈。成功举办东坡国际文化节系列活动,以大型音乐舞剧——千古东坡、苏东坡民本思想论坛、商会合作峰会论坛、三苏纪念馆开馆仪式、三苏祠馆藏书画(器物)精品展、中国画展、区县特色表演、三苏遗迹游等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眉山特色旅游品牌。
关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由市环保局牵头,通过“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变成市民的自觉行动。及时对“创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二、关于“强化领导,健全机制”问题
自“五市联创”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市政府每一项创建工作都落实了领导分管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方面:一是强化医疗废物管理。今年9月,召开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专题会议。目前眉山城区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已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回收处理。二是严格浆站检查,确保用血安全。制定《关于开展2007年单集血浆站卫生执法监督集中整治的通知》(眉卫办〔2007〕92号)和《2007年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督查方案》,对眉山城区医院、门诊部、妇幼保健站、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两轮督查。三是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10月份,眉山城区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29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复查。四是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226号文件精神,制定《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自来水合格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五是深入开展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成立眉山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发了专门文件和工作方案,将管理范围、工作职责及责任落实到单位、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经过明查暗访,对眉山城区医疗机构检查149户次,责令改正63户次,取缔游医14户,行政处罚29起,收缴药品器械2起,共37件,没收违法所得34160元,罚款36300元。
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方面:一是制订《眉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进度表》,将目标任务按时间段进行了细化分解。二是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全面落实我市2006年度申请验收合格的14个“市级园林式单位”和5个“市级园林式小区”的授牌表彰工作并对其绿化指标进行了复查。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创建市级园林式小区活动。三是绿地建设。在2005年制定绿地系统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四是组织发动社会各界捐建城市绿化,以“租地绿化”的方式建成1.2km长、面积10万m2的高压电力绿化走廊,以“绿地认养”的方式对普田花园外的绿化带、西班牙郡外的绿化带实施了认养。
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方面:一是落实10万元的“创优”工作经费。二是邀请省旅游局专家对我市创优成员单位共计300余人开展“创优”支教培训。三是成功组织500余人参加导游考试,对100余人进行考前培训。四是与全市42个创优成员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创优”检查标准所涉及的20大项、183小项涉及分值1000分的内容落实到各成员单位。五是在10月中旬,宋铭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各部门创优工作会;12月初将召开表彰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市创建工作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方面:根据我市“创模”工作总体要求,成立市环保局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队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环境质量组、环境建设组、环境管理组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创模”专题会议,对“创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三、关于“加大投资力度,合理使用资金”问题
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方面:除“四害”的第一张门票计划在2008年9月至10月进行,已造预算报市财政局,拟列入2008年度预算。
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方面:对提高城市园林管护经费基数、新移交的公共绿地管护经费,已造预算报市财政局,拟列入2008年度预算。
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方面:一是确立8项重点旅游道路建设项目,计划投入5.4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入1.73亿元,完成总投入的32%。二是全市在建和已竣工的饭店建设项目共有11个,其中:按四星级标准建设的饭店项目5个,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饭店项目1个。概算总投资83050万元,已完成投资362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3.7%。目前,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岷江东湖饭店和按四星级标准建设的东坡国际大酒店已竣工并试营业。三是按照星级厕所的建设要求,投资80余万元对眉山城区10余座公厕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座便器和专用通道,增设或更新了醒目的指示标牌。目前改造工程已进入扫尾工作,等待验收。
在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方面:多渠道筹集“创模”资金,加大投资力度。一是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集中捆绑使用。今年我市共争取216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各类污染治理,为“创模”工作中的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合理使用资金,对争取到的资金,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加强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创模工程建设。今年使用环保专项治理资金的2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通过竣工验收,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促进了创模工作进程。
四、关于“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问题
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方面:一是加强城市环境和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制定《2007年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对眉山城区982家公共场所进行卫生专项检查,对两家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专门检查人员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下,对眉山城区的所有学校开展了认真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设备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整治过程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较严重的23家学校食堂实施卫生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市卫生局与市规划和建设局研究,已将公厕修建计划列入2008年—2009年工作计划。
在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方面:一是市园林局已经市编委会批准组建,正在实施过程中。二是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即将建立专业的科研队伍进行绿化景观的设计、建设、管护和进行本地优良品种的培育。
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方面:一是已经初步完成在远景楼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方案,并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四川平升电梯有限公司和眉山市拾点利茶业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在远景楼设立眉山市旅游商品购物中心。二是完成远景楼的整体亮化,已经出台东坡国际酒店、东坡大道、湖滨路、东坡湖堤的整体亮化工程规划方案,完成眉山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三是三苏祠纪念馆正式开馆,三苏祠拟创建4A级旅游景区。四是已设立旅游导引标识19处,旅游地图广告牌的设立方案正在紧张制定当中。五是在5条旅游线路上开通旅游专线车。六是新成立四川远大旅行社,眉山假日国际旅行社已经正式通过IS-2000质量体系认证。
在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方面:对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5〕144号)文件中的29项“创模”考核指标,针对每项未完成指标,已经制定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