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以来,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宁静、美化、青山绿地五大工程,积极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市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创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推进有力,效果明显。但是,我市结构性污染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城市主要工业污染物单位增加值排放强度较高,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和城市地区出境断面水质未达标,城市气化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等还存在问题。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涉及面宽、任务重,农村面源污染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为进一步推进上述两项工作,确保到2010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成功,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入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制订创模专题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模工作。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环保和创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企业法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培养市民和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使公众关注环保、参与创模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市民的自觉行动,使公众创模知晓率和对环保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制定规划,强化污染源综合整治。以我市岷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以东坡区体泉河流域污染整治和东坡湖污染整治,确保水质达标为重点,分别制订水、大气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分步实施。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完成市、区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方案)》。加大对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治理。严把产业政策关,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实现技改扩能和优化升级,节能增效。落实好限期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治污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今年治理任务。
三、突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建设。针对目前创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开展城市禁噪专项行动,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市区绿化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煤改气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东坡湖污染整治工程等,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促进地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不断创造优美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区县和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制度。逗硬督查考核,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包括“区域限批”在内的制裁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确保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和完善由财政投入、社会集资、企业自筹、民间资本参入的多元化污染治理、环境建设融资与运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的创模专项工作经费。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将在十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