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专项审议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专项审议>正文

专项审议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的情况报告

    2008-06-27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的情况报告

    2008年6月26日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 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报告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眉山市创建四川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全面完成29项“创模”考核指标为目标,在巩固已达标的考核指标基础上,加强了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我市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目前已经全面完成22项考核指标,2项考核指标基本完成,5项考核指标离考核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1、实施“碧水工程”。一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通过全面取缔影响饮用水水源的传统施肥养鱼、开展水葫芦专项治理、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监管等有效措施,共取缔302口山平塘中的网箱、围栏养鱼和区县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染源,打捞处置水葫芦面积达7800余亩,清理6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保证了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二是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三是全面推行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新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污染治理设施老化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今年我市20家限期治理企业已全面确定治理方案,目前已有4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入试运行,5家企业进入土建施工;四是强化对水污染企业的监管和监控,规模以上的制浆纸厂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我市市属企业全面达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8%。

    2、开展体泉河专项整治。一是根据《眉山市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将体泉河沿岸2家制浆造纸厂、3家化工厂、17家再生纸厂、1家印染厂和3家食品厂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对企业限期治理进展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二是在枯水期严格按照环境承载能力,督促企业限产限排;三是对体泉河沿岸的金象化工公司、仲辉纸厂、丰华纸厂、西城纸厂等企业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仪,远程实时监控企业外排水质。四是严把审批关,在金象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中明确提出新上项目总量对整个园区必须为减排;五是市环境监测站将体泉河列入了重点监测流域,实行监测月报制度,为环境预警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污染治理,体泉河沿线企业每年减排CODcr1.1万吨,体泉河水质有了较大改善。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对体泉河沿岸工业企业的综合整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能耗和水耗,提高治污能力和达标水平,降低沿岸企业排污总量;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沼气池净化处理,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积极推行新型农业,科学灌溉、科学施肥、科学施农药,减少农田径流污染;加强农村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减少污染外来污染物直接排入江河现象,进一步改善我市流域水环境;全面开展体泉河流域的环境优美社区,生态村等系列创建。

    3、实施“蓝天工程”。一是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监督管理,对工业烟尘、粉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全市关停调改27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节约标煤1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2500吨;二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企业的脱硫工作,确保我市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3.4万吨以内;三是坚持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2007年我市机动车环保年检率达到95%。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管理、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工作,减轻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经过综合整治,城区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提高,2007年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低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2%。

    4、实施“宁静工程”。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我市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46.1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59.9dB(A)。

    5、实施“洁净工程”。通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管力度等措施,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3%,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6、实施“青山绿地工程”、“绿色生态工程”,抓好生态建设和城区绿化,不断增加建成区绿化面积,构建城市绿色风景线。现我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

    7、顺利完成200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现“城考名列全省前列”要求,使我市城考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市目前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工业结构低水平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造纸企业未完全做到达标排放。市内大企业较少,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尽管经过努力,我市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总量控制目标顺利完成,但市城市主要工业污染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仍然高于全省城市平均水平。

    2、污水处理率不高。“创模”要求对市区所有城镇(东坡区)非农业人口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率达到60%以上,而2007年城市环境考核中我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44%,离“创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市城市污水管网覆盖面不足和乡镇(东坡区)污水处理系统、设施不完善。

    3、天然气普及率较低。我市用气普及率除新区天然气普及率较高外,老城区的天然气普及率不高;我市城区天然气管网还未形成完整的环网,部分管线输气规模明显偏小,急需进行输配管网改造;管网系统内尚无专门的储气站,调峰能力较差。目前我市城市气化率仅80%,离城市气化率大于90%的创模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开展“创模”宣传。在下半年适时召开“创模”大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公众“创模”宣传工作,让公众知晓“创模”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2、定出工作重点。一是由东坡区政府牵头,切实开展体泉河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狠抓污染源限期治理,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二是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切实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煤改气”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确保到2009年全市城市气化率达到90%以上。三是由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各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东坡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确保到2009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四是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经委全力配合,进一步加快经济和工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和清洁能源工业,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率,淘汰落后企业,降低万元GDP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

    3、严格考核奖罚。市政府将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力争下半年召开眉山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暨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大会。以《目标责任书》形式,将创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考核指标,明确奖罚办法,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共同参加、各负其责、目标问责的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我市“创模”工作。

    二、环境保护民生工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责任落实。为扎实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确保治理任务“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投入落实、监管落实”,确保治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环保局狠抓落实,市政府于4月8日下发了《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工业、畜禽养殖和城镇生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眉府函〔2008〕83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于4月29日在全市环保大会上与各区县分管副区县长签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会同市畜牧局于2月底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通知》(眉市环〔2008〕19号),市环保局在3月份两次召集各区县环保局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法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对今年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职责、明确时间、明确步骤、明确措施。力求做到“早安排、早动工、早验收”。

    2、措施落实。今年2月,市、区(县)环保局深入7户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了各养殖企业的养殖规模、污染现状,并根据调查情况,针对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际,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予以指导,同时帮助养殖企业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指导企业按照“投资省、运行成本低、整治效果好”的治污模式制定治污工作方案。4月底,市、区(县)环保局督促各限期治理企业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和治理方案审定。5月至8月,市、区(县)环保局会同畜牧局监督、指导各限期治理企业开展土建施工,确保土建工程7月底前竣工,8月试运行,确保9月底前,对我市7户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进行验收,并迎接省环保局、省畜禽局对我市万家好养殖场的验收。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市、区县主动挂牌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指导和督查,主动出击,自我加压,同步验收。

    3、目前状况。全市省市挂牌整治的10户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在市县环保、畜牧部门的指导督促下,倒排工期,有序开展治理,10户规模化畜禽养殖限期治理企业均于4月底前完成可研编制和方案制定,从5月1日起陆续开展土建施工,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40%的治理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份业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部分业主是被动治污而不是主动治污。

    2、养殖业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建设之初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多数养殖场内部管理不规范,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沼气池和果、菜、茶园等配套建设滞后。

    3、资金投入不足。除省限期治理养殖企业通过市、区(县)环保部门的努力可以争取省上治污资金外,其余属各区县主动开展市、区县挂牌整治的养殖场要开展污染治理全靠业主投入资金,业主无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规划实施。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养殖场规模大小和污染现状及我市现代牧业发展规划编制《眉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及各区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促进我市畜牧业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各区县在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同时,必须要求养殖企业修建配套的治污设施,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牧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2、提升业主意识。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业主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业主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业主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争取治理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度工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川府函〔2008〕36号)和《眉山市环保局、眉山市畜牧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通知》(眉市环〔2008〕19号)要求,强化指导和督查,积极向上争取治理资金,确保整治任务提前超额保质完成。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8165176    邮箱:msrdwz@163.com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