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专项审议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专项审议>正文

专项审议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11-12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学前教育普及率高,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切实巩固,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发展态势良好,民办教育具备一定规模;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灾后重建,ABC级危房维修加固基本完成,D级危房重建全面展开,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社会捐赠创历史最好水平。但是,教育投入不足制约了我市教育的发展,如教育基础设施的改善,灾后学校重建,高职院新校区建设,“普九”负债和其他教育负债的化解,教师待遇的提高等。为推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特就灾后重建、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以及教育投入等事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增加财政投入,积极争取项目。市县两级财政应在正常预算基础上针对灾后重建和高职院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增加预算,足额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确保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国家助学政策落实,逐步改善教师待遇。强化项目上报争取工作,注重整合教育,发改委和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信息和有关资源,统一口径对上,跟踪上报项目,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二、实施职教攻坚,发展民办教育。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的决定>的意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工业强市及新农村建设的对接机制。确保高职院新校区按期投入使用,确保教育部对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达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创新举措,鼓励市内外非财政性资金投资兴办教育,对投资举办和合作举办职业院校的大专院校和企业,除享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投资待遇外,建议再享受我市关于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落实现有民办教育单位的合法待遇。

    三、部门各司其职,维护教育秩序。一是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二是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三是加强教育“两支队伍”建设,四是排除师生安全隐患,五是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六是推行校务公开。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将在2009年2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2008年11月3日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8165176    邮箱:msrdwz@163.com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