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依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行动快,起步早,取得了明显成效。报告中总结回顾所做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下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路、措施符合眉山实际。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来抓。一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深入分析存在的与全市“三农”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切实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切实依法规范发展,因势利导,狠抓巩固、发展和提高,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二是要将报告中所提出的下一步各项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及市级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办理,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我们。办理情况在10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