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评议市政府文化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文化工作进行了评议。应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8人,实际到会32人,评议结果为:满意20票,基本满意11票,不满意1票。现将评议意见归纳如下:
一、 认真履职,成效显著
2012年以来,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新要求,市政府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财政投入、政策支持等职能,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行业行政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全市文化事业建设持续加强、文化产业发展提速增效、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完善,文化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共有55项文化工作被省、市表彰为先进;市文广新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主动作为创一流先进集体。
对2012年和2013年省上下达和本市自定文化工作目标任务,实行严格管理、定期督查、狠抓落实,推动了各项文化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2012年,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文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文广新局局长公开承诺的目标任务。2013年,省下达文化工作目标任务6大项25小项,现已动态完成19小项,6小项顺利推进中;文广新局局长公开承诺完成的目标任务5大项15小项,现已完成12小项,动态完成3小项。实现了时间、进度与效果的一致,总体完成情况好。
二、问卷调查,满意度高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向机关事业人员、企业职工、学生、居民、农民和调研座谈与会人员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表1500份,收回1413份。对文化部门总体服务评价满意的94.3%;对文化系统加强行业规范,强化队伍建设评价满意的94.1%;对文广新局行政审批程序评价满意的95.6%;对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评价满意的95.7%;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评价满意的96.2%;对文物保护工作评价满意的92.4%;对非遗保护工作评价满意的94.2%;对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评价满意的92.5%;对新闻出版监管工作评价满意的94.2%;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评价满意的92.1%。
三、正视问题,切实解决
在充分肯定文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市现阶段文化工作在诸如事业发展保障、产业实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市场监管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需求,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希望市政府及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从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文化发展新趋势、人民文化生活新期待的实际出发,把文化工作摆在社会事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在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资源供给、财政资金安排、税收金融优待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强化文化工作保障、推进文化事业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奋力推进“文化立市”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文化工作新局面。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