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眉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聚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全市和市本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84亿元,为预算的96.15%,增长2.3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06亿元,增长9.7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9.21亿元,增长18.8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464.24亿元,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22.55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1.69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05亿元,为预算的100.31%,增长6.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99亿元,增长21.4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9.48亿元,增长12.4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56.33亿元,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5.93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0.4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3.64亿元,为预算的99.5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7.47亿元,为预算的94.44%。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80.61亿元,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364.28亿元后,全市结余16.33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8.14亿元,为预算的78.9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0.56亿元,为预算的91.8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12.62亿元,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等支出108.11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5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4亿元,为预算的103.5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6亿元,为预算的83.68%,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4.52亿元,减去当年支出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98亿元后,结转下年0.54亿元。全市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28亿元,为预算的102.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0亿元,为预算的97.31%,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0.36亿元,减去当年支出和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3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6亿元后,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4.7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5.4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9.28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111.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2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建立了市级统筹制度,其余由省级统筹,因此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数与全市一致。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2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6.25亿元。2023年发行新增债券103.66亿元、再融资债券47.74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10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81.21亿元后,债务余额为716.44亿元,比2022年底增加80.19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27.24亿元,余额217.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34.34亿元,余额498.87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债务限额171.27亿元,余额153.80亿元;县级债务限额590.31亿元,余额562.65亿元。
2023年,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6.68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领域项目;发行新增一般债券资金6.98亿元,主要用于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仁寿县农村公路黑化工程等项目。
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奋勇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推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一)经济发展支撑有力。坚定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和可持续要求,加大产业发展投入,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减税降费。坚持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全市新增减税降费等16.7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8.5万户次,着力纾解企业困难、提振企业信心。提升支出强度。持续提升财政支出规模,全市财政支出总量达到704.1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8.83%,发行到位政府债券资金基本在当年实现支出,为稳经济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财金互动。发挥基金招商作用,2023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认缴总规模增至100亿元,投资中创新航项目、成眉科创基金和四川协同菲斯特投资基金等,与中金资本、华润资本、招商局资本、深创投等20余家头部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深化与招商部门和合作机构的沟通对接,大力推进“制造强市攻坚年”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用好用活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再担·兴眉贷”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资金、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等,引导社会资金62.92亿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市场主体455家。
(二)财政运行保持平稳。建立财政运行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注重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推进财政平稳运行。防范“三保”风险。成立“三保”摸排核查工作专班,建立“三保”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发生“三保”风险。按月监测各县(区)库款保障水平,加强库款及相关资金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在关键节点及时调度资金88.80亿元,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控债务风险。建立到期政府债务提醒机制,提前做好资金调度,及时足额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台账,分级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确保完成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全面摸清平台公司底数,着力防范平台公司风险。加强财力统筹。统筹上级资金、市县本级财力、整合部门各类建设和产业发展资金,形成促发展惠民生合力。市级财政坚持整体激励和专项补助相结合,支持县(区)9.40亿元,增强基层财政统筹能力。坚持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全市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预算结余资金11.46亿元,统筹用于“三保”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三)重点领域有效保障。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集中财力办大事,有效应对紧平衡状态。聚力办好总书记耳提面命大事要事。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带动区县投入5.31亿元,支持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安排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东坡文化资金1.43亿元,支持三苏祠博物馆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举办“高山仰止·回望东坡”主题展、办好眉山市东坡文化月等活动。筹集资金4.62亿元,支持提升乡村医疗体系建设。2023年,全市7家县乡医疗机构完成提档升级,累计建成17个临床服务中心和19个急诊急救中心,市县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影像、彩超、心电图近8万人次。聚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制造强市攻坚年、服务业提升年,统筹落实各类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0.82亿元,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紧盯“1+3”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布局,协同产业部门、招商部门和园区做好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承接,推动本地企业增加投资、扩能技改。2023年,制造业成为税收占比最高的行业。聚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筹集各类资金5.34亿元,加快推进市域铁路S5线、天眉乐高速、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筹集资金4.93亿元,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华西二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城市新中心建设、城市有机更新投入机制,有力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四)民生事业更有温度。始终保持民生投入“优先级”,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实施好重大民生项目。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持续加大民生社会事业投入,全市20件民生实事120个项目投入120.82亿元,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重大民生领域事项得到有力保障。稳步提升公共服务。筹集资金3.82亿元,支持城乡养老服务、婴幼儿照护等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动“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服务能力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46亿元,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坚决落实兜底责任。筹集资金5.2亿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4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到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社保基金、住房保障、义务教育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注重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五)财政管理水平提升。围绕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创新制度机制、强化财会监督、改进管理方法。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明确财政收支管理、国库管理、债券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要求。印发《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全面运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动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双跃升。财会监督不断加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职责分工,促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扎实开展全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规范财经秩序,推动财会监督落地见效。绩效管理持续提升。对“四本预算”实施全覆盖绩效目标管理,首次在预算一体化平台上实施线上绩效监控,及时纠偏纠错,深化绩效评价,持续提高财政部门直接参与程度,同时主动提请市人大开展直接监督。
总的来看,全年财政运行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全市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区域不平衡,支出结构有待优化、绩效有待提高,财力统筹空间不大、收支平衡偏紧,财政管理还需持续加强、财经纪律还需不断强化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准确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不断巩固稳中向好基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69.43亿元,增长6%,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65.23亿元、调入资金2.7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亿元、上年结转41.6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283.14亿元,减上解支出10.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8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53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58.31亿元,加上年结余16.33亿元,减调出资金0.5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63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5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5.22亿元,加上年结转0.5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5.76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29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5.45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6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13.80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 61.05亿元(自2024年起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全市预算编制上结余减少70.17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74.85亿元。
以上全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市本级和各县(区)预计数据汇总编制的,请予审查。
(二)市本级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4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9.73亿元,增长6%,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和返还性收入25.6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35亿元、上年结转10.41亿元、调入资金0.7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74.80亿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1.4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4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8.67亿元,加上年结转4.51亿元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3.18亿元,减调出资金0.5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50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29亿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要求,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20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5.45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安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65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本年结余13.80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1.05亿元(自2024年起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全市预算编制上结余减少70.17亿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74.85亿元。
(三)岷东新区财政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0.90亿元,加调入资金0.50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0.23亿元后,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亿元。岷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8.00亿元,减调出资金0.50亿元后,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0亿元。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96个市级部门2024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为保障市级部门正常运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情况安排相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部署,继续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全力支持做优城镇、做美乡村、做强产业,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眉山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一)围绕稳健运行强调度。强化收入形势研判和财税信息共享,抓好重要领域、重点环节的收入组织,推动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强化统筹调度,保持支出强度,把好节点节奏,确保市委重点支出需求、重大产业布局、重要项目建设有力保障。加强县(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聚焦我市部分在全省、全国排位靠后的民生事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见人见事,实施好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教育等民生实事,不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安全网,增进民生福祉。
(二)围绕适度加力抓争取。统筹向内挖潜和向外借力,抢抓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的机遇,下更大力气抓好对上争取。围绕中省政策导向,谋划一批符合投向、集中连片、带动明显的重大项目,充分争取和利用好中省债券、预算内投资、试点示范等各种资金、政策、项目和牌子。注重“以建促争”,加强上级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夯实对上争取基础。发挥好各类资金的放大带动作用,支持项目建成建好,形成更多发展新支撑。
(三)围绕提质增效强整合。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要求,注重统筹整合和集中攻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支出方向,避免小、散、杂、乱。统筹市县(区)两级产业支持政策,把有限财力集中到支持市委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上。健全项目运维保障机制,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一体考虑。聚力“制造强市冲刺年”“服务业攻坚年”,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整合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资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做优城镇、做美乡村、做强产业。进一步完善丰富产业引导基金手段,优化财金互动政策,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金”作用。
(四)围绕风险防范守底线。统筹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足额安排偿债资金,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违约。切实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杜绝违规举借债务;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支持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经营权转化偿还债务、资产资源转化抵偿债务、债务项目转化化解债务等新的化债途径,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健全财政风险、国企债务风险、金融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围绕提升效能强管理。健全过紧日子制度机制,持续压减非必要支出。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支出审核,推动各级各部门习惯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压实各级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动态监督,聚焦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提升问责处理威慑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政绩效评价扩围增量提质,严格逗硬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共同理财责任,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本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埋头苦干、担当作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眉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17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罗晓璇
大会主席团: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眉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和草案)。预算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有力支持和保障了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区域不平衡,支出结构有待优化、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还需持续加强、财经纪律还需不断强化等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契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预算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工作举措切实可行。预算委员会建议,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同意《关于眉山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要紧扣市委确定的重大目标任务,以制造强市冲刺年、服务业攻坚年为引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提升、量增长”。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聚焦实体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增强财政后劲。坚定制造强市首位战略,大力培育锂电、晶硅光伏、化工新材料三个千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推动构建眉山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财税联动,深挖税源增长点,扶持一批税源稳定的中小微企业,抓好重要环节和领域的收入组织。抢抓国家重大政策机遇,加强政策对接,深化对口联系,争取更多政策和项目落地眉山,发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聚焦重点领域办好民生实事,努力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把资金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刀刃”上。切实做好“三保”工作,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聚焦全市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重点领域,全力补齐民生短板弱项。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以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引领,突出“优城美乡强产”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保障市委重大决策有效实施。
(三)聚焦稳定发展加强统筹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和预算审查监督贯通融合。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效能。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