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一、2023年1—6月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4,130万元,增长7.09%,完成预算的56.80%。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81,736万元,增长27.35%,完成预算的71.43%。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864万元,增长13.37%,完成预算的49.66%。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8,649万元,增长46.18%,完成预算的73.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9,609万元,增长37.72%,完成预算的39.1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5,167万元,增长13.26%,完成预算的75.4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9,838万元,完成预算的29.9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0.9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361万元,完成预算的62.8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115万元,完成预算的21.8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审定利润按比例上缴,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审定后,已于7月17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2万元,为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完成社保基金收入合计387,680万元,完成预算的59.0%,全市社保基金支出295,482万元,完成预算的58.7%。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均建立了市级统筹制度,其余由省级统筹,因此市本级社保基金收支数与全市一致。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预算决议的要求,坚持“保重点、重统筹、优序列、明责任、讲绩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加快推进“三市一城”、“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大力弘扬三苏文化,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为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力以赴组织财政资金。强化收入调度机制,逐笔梳理重点来源,压实执收主体责任,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半年“双过半”。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谋划、储备项目、加大争取,累计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8.59亿元、新增政府债券限额103.66亿元。坚持“三项资金”月度清理制度,全市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预算结余三项资金2.22亿元,统筹用于基层“三保”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民生社会事业投入。全市20件民生实事120个项目投入59.39亿元,社保、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安居、一老一小工程等重大民生服务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各级财政资金3.82亿元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设立“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科技引领等六大工程实施。做好传承弘扬东坡文化重点项目推进保障,加快推进三苏祠申报国家一级博物馆。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集资金1.66亿元全力支持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兜底责任,全市筹集到位3.61亿元加强重点人群基本民生保障。全力推动“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服务能力提升,落实补助资金0.34亿元,支持全市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及托育园建设和运营。
(三)积极有为支撑产业发展。坚定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和可持续,加快政策集成,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培植优质税源,实行制造业企业梯次培育,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基金招商作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认缴总规模由48亿元增至100亿元,全力推进“制造强市攻坚年”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用好用活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创新产业发展基金、“再担·兴眉贷”融资担保贷款风险金、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社会资金39.8亿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四)未雨绸缪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的首要位置,落实“三保”预算审核和执行监测机制,做到足额编列、优先保障,切实防范发生“三保”风险。建立库款运行“双控”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库款“控高防低”的工作目标,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坚持债务风险防控月调度机制,细化债务风险台账,逐笔掌握存量债务到期情况,分级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审核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收益与还本付息平衡。
(五)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始终坚持“以建促争”,切实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纵深推进财会监督,开展全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对账销号,对全市财政、财务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健全完善政府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政策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协同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情况抽查送审机制,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履行、验收、支付等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保障了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人大预算决议的落实。但还存在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固、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支出需求大、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等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创新举措,逐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好运行调度,让财政运行更加稳健。依法依规抓好收入征管,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组织力度,持续用力对上争取。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意识,严格预算约束,持续压减非必要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围绕政府债务、“三保”支出、库款保障等方面,不断健全管理考核问责机制,确保财政运行稳健。
(二)做好资金保障,让财政支撑更加有力。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投入,推动财源建设。优化存量、倾斜增量,确保民生改善和产业发展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完善丰富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优化财金互动政策,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提升财政管理,让预算绩效更加凸显。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抓好地方财经领域专项整治,推进与巡察、人大、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强化共同理财,不断压紧压实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责任,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