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宋梅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眉山市市本级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市人大预算委委托四川万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报告进行了预先审查,形成预先审查报告。12月7日,市人大预算委召开全体会议,结合预先审查报告,对预算调整报告和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理由
市政府提出对市本级2022年预算进行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理由:一是由于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下级上解收入增加等原因,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二是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和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等原因,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是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和参保人员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是根据市本级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增长情况,相应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69.04亿元。 调整预算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5.94亿元,调增66.90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2.8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1.79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8.2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04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增加13万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35.94亿元,调增66.9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3.4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7.3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35.0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调增11.11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49.91亿元。调整预算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22.43亿元,调增72.52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调增18.6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增51.88亿元、再融资债券调增2.1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减0.08亿元。
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22.43亿元,调增72.52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调增32.80亿元、债务转贷支出调增38.5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22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2,920万元。预算调整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938万元,调增18万元(利润收入增加18万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2,938万元,调增1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政策补贴调减33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调增340万元、调出资金调增13万元。
(四)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45.72亿元,支出预算为40.28亿元。调整预算后,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45.83亿元,调增0.11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15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减0.50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41.68亿元,调增1.40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调增0.69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增0.9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减0.27亿元。本年结余调减1.29亿元。调整预算后,市本级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品迭结余4.15亿元。
三、初步审查意见
市人大预算委审查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监督法、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关于眉山市市本级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