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2022年 8月 17日,市人大预算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眉山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第三方机构的预先审查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300万元,为预算的100.52%,同口径增长7.56%;支出500,3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29%;净结余(品迭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87,015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6,230万元,为预算的142.76%;支出572,1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9%;结余(品迭上年结余、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56,635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27万元,为预算的100.69%;支出2,447万元,为预算的93.7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5,471万元;支出376,2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71,787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89,248万元。
二、初步审查意见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支持疫情防控、抗洪救灾,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勇克时艰、砥砺奋进中书写了财政工作较为满意的答卷。预算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眉山市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预算委员会认为,2021年决算情况和审计报告也反映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执行管理不够到位;有的部门支出决算数相比预算数变动较大;个别部门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不规范等。这些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高度重视。
市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审计,发现了市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市审计局提出的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和审计监督工作,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依法有序执行退税减税一揽子政策,加大税收征缴力度,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全面加强财源建设,特别要引优做强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加强对上沟通,完善向上争取信息共享机制,紧盯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向,及时优化跟进措施,主动作为、跳起摸高,提升争取实效。
(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统筹好财力,坚持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理念,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发挥好政策资金的撬动作用。充分认识政府过“紧日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控制当年新增支出和一般性支出。定期对年初安排预算项目的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高项目评价的准确性,落实好以绩效为导向优化预算安排的举措。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始终把防范债务风险作为底线任务抓牢抓实,不断完善“借、用、管、还”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建立财政运行快报机制,按月反映财政运行重点数据、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支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信息。
(四)强化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准确掌握其精神要义。纵深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重点督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好《眉山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相关要求,推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依法开展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