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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常委会公报

    2024-09-20


    目   录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1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3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7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11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15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有关情况的报告(书面)........................................20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26

    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30

    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36

    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41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43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报告(书面)

    ......................................................................................................................48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53

    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55

    关于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60


    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65

    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67

    关于眉山市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79

    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83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85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91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98

    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100

    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107

    关于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116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118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0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121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01026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议程共项:

    (一)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充分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关于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九)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副主任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运良和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刘十庆主任、王晓丽副主任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淑琳,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俞红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列席了会议。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眉人发〔202023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办理,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对表先进,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以成都市为标准,积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经验,把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落实到213项营商环境指标中,同步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和营商环境指标。

    紧扣三个重点,推进涉企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紧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善案件审查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个重点,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执法领域“过频、过多、过乱”问题,推进执法公开公平透明规范。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提升监督质效。召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审议通过了《眉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向社会公示。督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等重点领域制定了“双随机”抽查计划,设立抽查事项41项,截止目前,已随机抽查对象2168户(个),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积极推行跨部门(单位)、跨区域“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有效降低企业负担,避免执法扰企现象,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主城区砂石、渣土运输抛洒滴漏执法;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执法检查。

    (二)不断完善案件审查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执行省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法制审核和案件评查制度。修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规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流程图等相关规定,促进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今年89月,全市共自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566、交叉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4件,整改了办案程序和卷宗归档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意识、违法事实证据意识和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意识,促进了全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改突出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39类执法门类整合为6类,市本级执法队伍精简了7支。市司法局组织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暨工作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眉市监党202097号)。、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收回调查问卷2292收集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57,拟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眉山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眉林发〔20206号),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眉检会〔20202号)。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3件,立案18件。

    落实三项措施,提高涉企综合服务和依法保护能力

    主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公平竞争措施、便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方式,扩大涉企服务范围,提高涉企服务能力,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一)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支持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企业接待日”制度,创建“面对面”交流平台开展“一企一策”服务,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用工、运输、融资等问题,出台《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支持复工复产十二条》(眉市监〔2020〕13号)《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累计为全市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4591万元,为966户民营企业23.75亿元贷款实施临时延期还本付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11647户次,减税2.86亿元。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标准,预计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将为企业减负2.9亿元。1000余户企业纳入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名单,预计节约企业用电成本14亿元,落实柑橘定点采购服务及补助等政策,落实资金97万元。

    (二)落实公平竞争措施,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清理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涉企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469件,符合审查标准的449件,需废止、修订或适用例外规定的20件。贯彻落实《眉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眉山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市、县两级对涉及市场主体的4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完成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3.0”1146项服务事项的数据配置,推出周六延时、加急办证、异地办证、自助服务等20余项便民措施,开通运行眉山公安微户政,实现出生入户登记、户口迁移、户口注销、非主项变更、居住证申请5大类21项具体户籍业务网上全程办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25项服务项目,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比例达100%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减涉税审批事项,减业务事项流程50%,减报送资料48%清理规范涉水项目建设审批证明事项18水土保持方案等许可事项审批28;梳理气象行政审批要素,承诺提速达80%;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10421枚;10个工作日内颁发换发金融许可证并登报公示。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服务,为20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帮助325次,合同审查4000余份,排查梳理问题30个,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46条,办理企业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11件,涉及金额达639.8万元。

    明确宣传重点,全力营造良好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以民法典学习为重点,掀起全市学习热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学习;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了民法典与医疗卫生相关联法律责任解读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宣讲会、“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等活动。梳理完善与民法典有关的配套制度,涉及有效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57件,拟修订7件,废止3件。

    (二)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展交通领域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城市治理领域“门前五包”宣传;农业领域耕地保护、农资产品质量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税务领域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等,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万余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开展企业服务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警企携手共谋发展为主题,畅通警企交流渠道,通过送法上门、以案说法方式,强化企业和企业家遵纪守法意识。针对虚开骗税案件,坚决落实放管服工作,聚焦以虚开骗税为目的的假企业”“假出口,坚持一盘棋工作原则,服务六稳”“六保,对不以虚开为目的的实体经营企业,以行政处罚为主,减少因刑事介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逐一对照,全力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吸引外地企业来眉发展。市政府出台《眉山市支持建筑业提质升级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眉府办发[2020]12号),文件就新入统企业、总部迁入、分立资质、新办企业等在眉注册的市外建筑企业制定了激励奖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迁入、新办、升级,支持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联营,把产值留在眉山。今年以来已有4家总承包企业迁入我市,预计增加建筑业产值20亿元以上。

    (二)鼓励企业对外开拓发展。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20]1号),建立了全市建筑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综合信息支持和统筹协调服务。建立了政银企协调对接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对外承包工程中的融资需求。对在省外、国外业绩突出和取得奖项的企业,在申报资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方面给予认可和支持。大力支持眉山本地建筑企业主动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建设。

    (三)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今年,我市被省住建厅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城市,助推了我市建筑行业新一轮的变革。一是建基地。先后建成3个装配式建筑部品构建生产基地,PC构件年产能20万立方米以上,钢结构年产能16万吨以上,其中中建钢构西部基地被明确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二是出政策。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建设,仁寿县等区县出台政策明确将装配式建筑修建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仁寿妇女儿童医院项目等项目被命名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三是强技术。推广和提升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鼓励企业培育熟练掌握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的产业工人,在2019年四川建筑职业技能(装配式建筑)竞赛中,中欧国际建工集团与四川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优胜单位荣誉。2019年以来,全市开工装配式建筑近120万平方米,其中天府新区8万平方米,东坡区50万平方米,彭山区13万平方米,仁寿县28万平方米,洪雅县7.5万平方米,丹棱县4.5万平方米,青神县6.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工作在各区县全面展开。

    二、完善工程发承包招投标制度

    (一)精简招标文件设置条件。截止2020910日,全市项目在招标文件审查中严格执行《关于推动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20]1号)要求,除桥梁、隧道、水库、高速公路以及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外,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得以业绩作为投标必要条件,保障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市发展改革委于2020915日印发《关于取消眉山市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的通知》,取消发展改革系统招标文件事前审查备案,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发改系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三)创新开标评标方式。全市已实施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推行不见面开标系统。20206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暂行办法》,全面开展我市异地远程评标。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一)源头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品质。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眉山市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我市成品住宅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二是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展开调研,深入研究工程质量通病源头治理方法。三是加大在建项目是否照图施工查处力度,对不照图施工、擅自改变施工图施工的行为零容忍。

    (二)样板引路,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我市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天府新区、各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观摩学习BIM、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促进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打造数字技术应用标杆,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明确重点,加强安全检查。一是狠抓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成立专项检查组,先后在春节开工复工期间、全国两会期间、五一端午节、国庆中秋节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全年组织开展脚手架、支模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深基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扬尘七项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加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大检查,2020年以来抽查全市45个在建工地的99台建筑起重机械。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设立安全咨询点、制作宣传画报,向企业、市民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安全知识。

    四、加强行业管理

    (一)扎实开展行业治理。成立工作专班,以全省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为核心,按行业、领域进行系统梳理、摸排分类,建立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招投标代理、燃气等413项治理清单,通过登记管理、双随机检查、约谈警示、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强行业全过程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找资质审批、建筑业管理、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四大类共43个问题,其中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1个问题正在整改。对科室(单位)及各区县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共督查发现问题7大类101个,其中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方面的问题43个,发出整改通报9份。

    (二)抓好质量安全。我市加强施工过程中重点环节、部位程序监控,加大建筑施工常见质量通病与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照图施工,强化验收环节监督管理,预防减轻后期质量投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净化市场环境。我市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排查,坚决打击违法分包、挂靠、欠薪等违反《建筑法》的行为。建立了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各方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信息化监控。制定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11个信用管理办法,将从业单位和个人的市场行为纳入诚信平台,用信用管理的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

    政府〈关于眉山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市人大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眉人发〔201924号)要求,市政府安排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按照各部门职责,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认真改进和解决,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代表市人民政府,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一)完善国有资产数据库。

    1.地方企业国有资产数据库。市国资委已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国有企业(包括地方金融企业)动态监测体系和年度统计体系,拥有全市国有企业财务快报数据库和年度统计数据库,每月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及时掌握企业财务及经济运行状况;年终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统计汇总各企业全年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财务快报和年度统计均采用全省统一的专业软件,定期向省国资委报送,统计数据细化到各市属国有企业和区县国有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详细掌握了全市企业(包括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统计标准口径,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国有资产数据库质量。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库。市财政局负责统计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统一使用财政部研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提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了解每个部门资产使用情况。该系统将资产分为房屋及土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文物(陈列物)、图书档案6类,分类统计每项资产的购置时间、价值、使用对象、保管地点、已使用年限等信息,做到了将资产数据细化并统计到具体单位。

    (二)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

    市自然资源局已将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纳入了《2020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启动准备工作的函》统一部署,以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湿地资源和固体矿产资源为清查、核算对象,适时启动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工作,对储备土地探索开展负债核算,力争在2022年底前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并推动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体系和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土地、森林资源与固体矿产资源价值量核算体系。其中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与资产负债表编制指南(试行)》所明确的资源范围,暂不将水资源纳入清查核算范围。

    (三)市属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情况。

    2018年市本级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实现利润0.28亿元,比上年减少2.13亿元,降88.2%,主要是因为启明星铝业公司上年债务重组减免本息获得营业外收入1.2亿元,而2018年无该项收入,并且因原材料成本上涨又减少经营利润1.2亿元,加上其他因素共计减少利润2.2亿元。宏泰小贷公司、眉州担保公司、东坡信合基金公司3户非银行类金融企业通过大力增收节支,共计实现利润0.6亿元,比上年增加0.2亿元,增长50.6%,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市本级出现亏损的企业主要分布在部分投融资类企业和经营性企业,收入来源少,而发生的融资贷款利息费用和管理费用较高。其中,恒信交投公司因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支付贷款利息而亏损3234万元;瓦投公司因经营初期投入成本较大而亏损498万元;东湖饭店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因素而导致帐面亏损1692万元,2018年加强精益化管理降本增效,亏损状况已大大好转,比上年减亏692万元。

    二、实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

    按国务院国资委构建全国国资大格局工作部署,省国资委正在筹建与省人大的数据信息联网平台,市州信息联网即将启动。经与省国资委对接,可依托省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建立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并与市人大联网,实时更新数据,准确掌握情况,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数据、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由市国资委进行日常维护和常态化管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20201月起,市国资委已每月定期向市人大上报全市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市财政局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只统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企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分属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管理,各有不同的管理系统,各部门系统运行的内网平台不同,将信息整合有很大的难度。目前市财政局采取每月向市人大提供上月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表方式,及时更新资产数据。今后,将积极推进各部门资产信息系统与市人大联网,加快筹建全市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类国有资产的联网监督。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国有企业关系

    一是于2018年底启动并完成市属国有企业2+N重组,原由住建、交通、水务、城管、公安、文化等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人财物管理权在20194月前分别移交到眉山发展公司和眉山资产公司(现更名为眉山国投公司)两大集团,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只负责行业管理指导。重组后,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企业真正与原主管部门脱钩,转变为市场主体,理顺了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二是于20201月制订下发《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在国企投资融资、产权交易、资产评估、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财务监管等方面向市属国有企业下放了多项权力,界定了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行权边界,既赋予了企业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切实增强企业活力,又有利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促进保值增值。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协调

    目前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已基本理顺,管理权限已基本明晰。眉山发展公司、眉山资产公司两大集团由市国资委管理;东坡宋城公司、报社传媒公司等4户文化类企业委托其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眉山天投公司、岷东投资公司分别委托天府新区管委会、东坡区政府管理。按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具体分为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和由市国资委负责的经营性资产管理,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国有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由市自然资源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登记;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按省国资委统一布置在202012月前采用新的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管理;产权界定及产权纠纷调处,鉴于易引起法律诉讼,只能限于在国有性质的主体之间,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客观事实调处;产权交易与划转,按《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规定执行,市国资委已于20202月出台配套的《眉山市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眉国资〔202013号),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今后,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强化安全工作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和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审议中指出的问题,市政府逐条核查,专项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及专项整治

    (一)大力推行体验式宣传模式。市政府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全面推动我市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消防救援站开放时间,将发放文字资料、摆摊设点等传统宣传手段变为请进来体验式教育模式。下半年以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各区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总共面向在校中小学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开放53次,上千人实地参观体验。暑期儿童消防夏令营活动在市消防支队连续举办3年,全市适龄儿童免费报名参加,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亮点品牌,有效拓展了社会化消防宣传外延,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发挥微型消防站宣传作用。市政府严格落实《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各区县建设574个微型消防站,较去年新增32个,增长率5.9%。按照“3分钟到场原则,基本实现对全市消防重点单位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变微型消防站为安全宣传站,打通消防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引导单位员工和社区居民前往微型消防站参观体验,掌握基本消防器具使用方法,传播消防安全和灾害现场自救常识。

    (三)加强重点单位场所消防隐患整治。市政府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危化品专项检查组莅眉检查意见,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危化品领域生产、储存、运输全过程监管;针对教体、民政、文广旅、卫健、宗教等部门分别制定三年消防专项整治方案;深入老城区街道、小区和新城区高层建筑小区进行消防车通道认定,指导消防车通道划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全市物业小区、危化品企业召开座谈会;针对救助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汛期暑期文化旅游市场的集中督导,对全市4A级以上景区,网吧、KTV、影院等文化市场开展消防安全的联合督导检查;特别加强对学校、敬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防火单位的检查力度,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今年来截至9月,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检查单位场所1437家,发现隐患608处,整改62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21份,对12家隐患大、问题多的单位进行约谈。

    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川办发20197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强化工作监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联席会议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召开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专项会议,进一步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强化各主管部门主抓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要求各部门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相关职责,明确分配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协同。修订完善《眉山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优化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联动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移交住建部门后,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与对应的住建部门多次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的现场验收,手把手教学,点对点指导,同时建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移交机制,定期移交、明确责任、全程记录,确保共同抓好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源头关。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重点单位召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协调会,紧盯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古建筑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训,对标国务院安委会危化品专项检查意见,加大对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频次,增强对火险隐患的整治力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坚决杜绝消防隐患苗头;一年来,我市消防安全态势良好,无涉消群死群伤事件、无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三、综合救援能力提档升级

    (一)推进队站和高性能装备建设。一年来,十三五规划中的10个消防队站建设,除因乡镇合并和规划修编等原因推迟建设的两个队站,其余已基本建设完成,建设完成率达90%以上,新增队站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66%。位于象耳工业园区的消防培训基地第二期建设建设项目基本落成。此外结合《眉山市消防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全市将在未来三年内推动含1个特勤站在内的11个消防救援站开工建设。车辆装备建设方面,消防救援类车辆配备逐渐由国产向进口过度,一批老旧车辆更换为进口大功率大流量车辆,远程供水系统、多功能灭火机器人和各类战勤保障车辆将于年内列装。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消防水源、取水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把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通告》(眉安办20203号),开展消防车通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消防、住建、水利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定期对消火栓等设施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一年来,全市共新增市政消火栓477个,增长率26.68%,目前全市共有2265个市政消火栓,城市建成区主要街道消火栓覆盖率基本达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等标准要求。

    (三)大力推动消防规划编制落地落实。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消防经费与地方经济和消防工作需求同步稳定增长。及时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确保消防规划逐项落地落实。十三五期间,我市依托东坡区,第一时间编制了《眉山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各区县也积极邀请专家,参与消防专项规划和建制镇消防专篇修订工作,目前各区县消防专项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对今后消防站布局、消防装备、重点消防地区、消防给水、供电等建设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四、保障消防救援队伍稳定

    (一)优化消防力量资源配置。在市政府全力统筹协调下,市人社、公安、教体、卫健、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圆满完成2019年两批国家队新消防员招录,目前全市共有国家队消防员133人,较去年增长25人,增长率23.14%,政府专职队员266人,新增55人,增长率26.06%,全体消防指战员占我市总人口万分之1.38,高出全国万分之1.2的平均水平。

    (二)加强专业队建设。今年年初,市级化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成,配置队员45人,含新购置各类进口化工专业救援消防车辆11台,人员经费约10万元/·年。目前经过多轮业务技能培训和6个月体能强化训练,已经具备常规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能力,预计将在三年内,按照立足眉山,辐射周边,增援全省定位要求,建成一支实战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化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地震、山岳、水域、高层建筑等专业队伍建设,投入经费300万元用于购置专业救援器材装备,投入40万元用于培训各类救援技术,目前全市取得国家认证救援资质的消防员总数已达78人,占一线救援人员总数30%以上。

    (三)加强消防救援队伍保障。市政府将市级消防救援部门全体指战员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发放目标绩效奖,推动文广旅、交通、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消防救援人员在出行、医疗、离退、就业等方面的优待;各县区研究出台了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专职队员工资待遇水平,根据职业特点大幅增加各类保险金额,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家属就医等提供便利条件。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履行

    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

    有关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中级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法院工作难题。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审议议题,以建章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6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院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审议意见,专题研究贯彻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服务保障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推进会,强化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大局意识,深入全面谋划跟进司法服务保障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建设成都都市圈副中心决策部署,紧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天府新区眉山片区、自贸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等发展方向,深入谋划和全面跟进司法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五次全会《关于坚定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成都都市圈副中心的决定》,与成德资中院联合签署司法协作协议,市中院、彭山区法院、仁寿县法院主动对接成都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双流法院、郫都法院,市中院、东坡区法院主动对接重庆铜梁区法院,青神县法院主动对接崇州、绵竹、雁江三地法院,从促进跨区域法律适用统一、强化重大案件防范化解处置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司法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大战略实施。

    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从快审结全省首起妨害公务案,央视、新华社深入报道,被评为全省法院首批六大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全力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和执法办案,今年以来互联网受理立案3791件、庭审案件470件、调解案件258件。在线调解农民工讨薪系列案,被评为全省法院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典型案例。充分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审慎处理合同履行、财产保全、申请执行,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9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9066件,办理非诉保全案件84件。

    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反馈平台和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与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召开座谈研讨会,联合出台《劳动争议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指引》,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疫情影响下的用工难题,预防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服务保障平安眉山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百日攻坚”“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三大专项行动,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结率排名全省第二位,案件清结”“百日攻坚任务完成100%。成功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30”谢江跨境赌博涉黑案受到省法院院长王树江批示肯定,刘福慧涉恶集团犯罪案件判决书参评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受到全国、全省扫黑办督察组充分肯定,在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牢固树立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理念,坚持依法保护理念,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企业财产等经济犯罪行为,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发展环境。今年1-9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484件,审结1335件,结案率89.96%。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70件、判处刑罚89人,有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安全感。

    二、增强质效意识,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司法指标

    全市法院全面落实《眉山市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方案》,强化指标意识,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司法指标,齐心协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年终考核进入全省前列。1-9月,全市法院结案率88.02%,排名全省第10位。

    加强破产审判。以提高债权清偿率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预重整、债务延期、债转股、引入投资者、经营结构调整等方式办理破产案件,防止单纯的减债式重整、空转式重整,确保破产重整的质量。制发《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实施意见》,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通过采取便捷的文书送达模式、债权人视频会议召开模式、破产案件财产网络司法拍卖模式等,依法合理缩减办理期限,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出台《企业破产预重整实施意见》,率先探索试点破产预重整机制。完善考核制度,整合充实审判力量,加大破产管理人管理和约束力度,强力推进破产办案。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办理破产指标得分89.86分,排名全省第7位。

    多元高效解决合同纠纷。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实施意见》,明确和落实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单位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和要求,促进诉源治理与构建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眉山银监局、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设立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多元解纷眉山工作站、天府商事调解中心、金融调解中心等调解平台,与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委、人社局等出台涉金融、价格、劳动等纠纷多元化解文件,成功诉前调解眉山农商银行起诉的50件涉多家企业的金融纠纷,涉案金额11.58亿。眉山法院内外联动解纷工作经验,被央视《法治天下》栏目深入报道,多元解纷眉山实践全国再聚焦。

    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打造标准化、信息化、实战化的执行指挥中心,加强三分机制、网络查控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强化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升执行威慑力。1-9月,全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946人次,公开曝光2703人,限制高消费4235人,罚款155.05万元,拘留30人,判处拒执罪3人,审查公职人员任职晋职征信2800人次,审查企业资格800件次。1-9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173件、执结10531件,结案率86.51%,在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执行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依法惩处侵害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有效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和保护市场创新。主动对接外地法院,成功实现对侵害金象化工专利行为的异地维权。深入青神斑布纸业调研,积极为企业异地维权提出法律建议。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00件,审结83件,结案率83%

    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有效化解公司治理僵局,依法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提升投资市场活力。

    助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妥善审理涉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纠纷案件,对因疫情影响等客观因素导致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审慎使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竭力促成借贷双方和解,既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又切实维护金融安全。1-9月,全市法院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425件。

    三、增强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基础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本提升依赖于政府、司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全市法院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改进和优化司法服务,强化府院联动,助推社会法治意识、能力和水平提升,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基础。

    助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以宣传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扎实开展三百普法活动即百名法官送法进企业、百名法官送法进学校、百名法官送法进乡村(社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执行流程公开、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保障市场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常态化推进《微电影》《法庭纪实》拍摄工作,加强两微一端网络宣传和传统纸质、电视媒体宣传,全方位宣传眉山法院、法官,提升眉山法院形象。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审判流程公开、执行流程公开、庭审直播率名列全省前茅,微电影《渔祸》荣获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奖和全国法院第七届微电影大赛十佳微电影。眉山中院是全省中院唯一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大对征收征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加大行政审判协调、调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9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纠纷案件683件。发布2019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和措施的建议意见,受到市政府胡元坤市长批示肯定,政府督查办专门印发任务分解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市法院建议意见。

    大力提升法院队伍司法能力素养。加强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走出去,外派84名法官参加最高法院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队伍司法专业素养。请进来,针对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瓶颈问题,邀请市发改委专家对营商环境司法指标提升作专题培训,邀请省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何学敏对破产审判指标提升作专题授课,明确了考核评分的标准和规则,找准了重点指标提升的路径和方法,切实增强了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下发后,全市法院迅速行动、全面落实、积极改进,但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措施还有待完善,效果还未充分显现。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做好,为眉山建设成都市经济圈副中心和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

    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630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会议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营造了稳定、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提出了三条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纳入工作全局;二是加强检察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提升队伍素质,提高精准服务。对此,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逐一对照落实。现报告如下:

    一、聚集服务发展大局,高站位,对标一流求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发展战略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中去谋划、去实施。一是以高度检察自觉,提高服务营商环境的政治站位。面对国内外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挑战,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解决好民营企业司法保障服务和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后,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党组会、干警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和审议意见。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抓好<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工作落实的通知》,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审议意见,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协同成德资检察机关,加强成德眉资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为了加强成德眉资检察协作,提升保障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水平,2020731日在成都召开了成德眉资检察协作第一次联席会,签署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德阳市人民检察、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的工作意见》。根据检察协作要求,眉山牵头了五项工作,分别是: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侦查取证检察协作机制;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协作;两法衔接检察协作;检察宣传协作。现在正在抓紧落实协作项目。三是对标一流,固本强基,稳中求进,努力实现眉山检察新突破。2019年眉山检察工作,建区设市以来首次跻身全省前五,圆满实现了升级进位的目标任务,我们多项工作比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办公室等相关工作在全省处于一流。2020眉山检察工作,要全面贯彻执行高检院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主线,继续夯实检察工作的基础,对标一流,保持全省先进,力求新的突破,致力于在服务社会大局特别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体现新作为,在检察履职上实现新提升。

    二、聚集检察主责主业,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引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保护费、寻衅滋事、村霸、行霸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聚众扰乱园区和企业秩序、强揽工程、垄断市场、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惩防体系。二是狠抓规范执法,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正常经营,维护民企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强迫交易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研究非公企业融资,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创新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应对;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是否作为犯罪处理的,慎重处理,更好地激发非公企业创新活力。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审查逮捕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慎用逮捕措施。对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家,一般不批准逮捕或慎捕。深入开展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的专项清理,清理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22件,全部监督撤案。三是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不断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衔接,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司法单位的工作联系,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模式。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并移送涉嫌犯罪24人,公安机关全部立案。丹棱县人民检察院还出台了《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畅通对重大涉企案件通报备案、回访反馈机制,并定期召开检察长、董事长联席会议,主动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在服务企业营造营商环境上取得显著效果。

    三、聚集精准服务,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契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复工情况;以代表联络、人民监督员工作为连接点,及时掌握新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做到精准检察服务。2020617日,眉山市检察长吕皓、东坡区检察长牟敏一行深入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走访对接四川诚丰铝制品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困难,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针对四川诚丰铝制品有限公司林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市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涉案企业自愿认罪认罚且自愿退赃,有效缓解了对企业参与招投标等项目发展和生存造成的严重后果,避免了企业员工失业,缓解了社会矛盾和负担,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以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努力打造一批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把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为抓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院和市委举办的领导素能培训、检察业务、政工培训等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各条线业务岗位练兵,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检察人员适岗履职能力,锤炼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全体检察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紧急、重大敏感案(事)件报告制度。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检察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年轻检察业务骨干培养,在实战中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培养人才,初步建成一支法律基础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扎实的年轻检察业务骨干队伍。选聘一批高素质的法学专业书记员,充实检察干警队伍,为检察机关注入新的血液。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持续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还会出新的情况,面新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慕新海书记提出的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进入前5的目标提供检察力量。恳请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及时改进。


    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淑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胜利,细化落实民营经济20,从税收、融资、稳岗、政务、生产经营等方面梳理了一系列硬核措施,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个实施细》(以下简称《6个实施细则》),千方百计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发展速度稳步提升。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362.75亿元,同比增长38.5亿元,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同比去年上升6位,环比今年一季度上升2位。民间投资增速9.3%,高于全省4.6个百分点,环比一季度增长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全市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7254户,新登记私营企业4655户,分别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38.03%186.2%今年8月,省民营办首次发布各市(州)民营经济发展指数,眉山排名全省第七位,进入第一方阵。

    (二)贡献份额持续提高。截至9月,我市民营经济主体达到190205个,其中民营企业31696家,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市各类企业的比重达95%以上,民营企业贡献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以上,营业收入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21家,其中超50亿元企业1家。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6.3%,居全省第2位。民营经济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6.5%。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超过151.8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已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

    (三)社会效益不断增强。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民营经济表现出顽强的韧劲、勇敢的担当和不屈的精神。许多民营企业奋力生产,为保障必需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供应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疫情期间,全市医疗物资生产重点企业从9户增至23户,口罩、消杀产品日产能分别从4万只提高到440万只、从153吨提高到265吨。民营经济也在当前恢复经济活力,努力复工复产中积极担当,截至9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工地已全面复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餐饮复工率均达到100%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办事效率。最多跑一次作为服务民营经济改革的总抓手, 发改、经信、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眉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放管服”“三百工程”的通知》等一系列提升民营企业办事便利度、缩短企业投资时间成本的办法,对提升办事效率、压缩办事时间提出具体要求,大力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企业开办时间由8小时压缩至5小时,其中营业执照办理压缩至2小时。大力推进 一窗进出、一网通办改革,推进全程无纸电子化登记,实现不见面审批,网上可办率占比达100%70%以上的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目标。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实现一次抽检、全面体检、综合会诊。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春雷行动2020”,立案侦办涉企案件8起。快速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结案率80.56%,结收比86.91%,排名全省前列。

    (二)落实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负等措施,切实减轻民营企业成本压力。对照《6个实施细》,结合眉山实际,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412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对部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依法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上半年,累计减税降费9.99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实现减税降费2.94亿元。推进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002.1万元,清偿进度94.1%,居全省第3位。聚焦用能环节,调低非居气价,落实电费扶持政策,组合用好直购电、富余电、留存电政策,1000余户企业纳入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名单,预计节约企业用电成本14亿元。帮助 182户中小企业列入全省扶持名单,兑现电费补贴2370万元。聚焦用工环节,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标准,为企业直接减负2.9亿元。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38万元。为106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37亿元,惠及职工7.6万人。聚焦人才环节,引进国家级人才12名,省级人才37名,海外高层次人才141名,硕博人才629名。实施眉州本土菁才培育行动,培育首批眉州本土菁才83名。

    (三)应对风险,推动民营经济稳步发展建立多方位的政府政策支持体系,出台了《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关于落地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系列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等支持措施,从金融机构和企业双向出发,增强金融支撑民营企业发展效益。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综合运用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手段,用好用活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今年上半年,通过低成本战疫贷投放贷款6.58亿元,为4家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贷款授信2.33亿元;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救助措施支持企业7065户,金额89.4亿元;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帮助24家持有未抵押开票设备的企业融资23.8亿元。投放应急转贷资金借款1.65亿元,风险补偿基金贷款3420万元,护航企业应急渡难。积极开展银政企座谈、金政企沙龙、专家对话等多种形式对接活动,按一户一档,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工作原则,深入区县、园区开展10清单制金融服务对接活动,与150余户工业企业面对面交流,定制个性化融资方案,93户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意向融资32亿元。加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发挥民间资本的"融资活性",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投资项目18个,总投资112.87亿元。特别是今年来,社会资本通过PPP方式参与了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等一大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的“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不同程度存在。

    (一)民营经济困难增多。从外部看,全市民营企业进出额约占进出口总额四成,在新冠疫情和中美金融贸易战的双重影响下,外向型民企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必然对企业转型升级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企业自身仍有短板,有的民营企业经营比较粗放,存在不规范、不稳健甚至不合规合法的问题,在加强监管执法的背景下也会面临很大压力。

    (二)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个别部门还存在“重政策制定、轻贯彻落实、重审批轻服务”的现象,“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弹簧门、玻璃门”等问题没有完全消除。个别部门核心业务下放难、下放后承接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水、电、气以及施工许可等办事业务流程还有进一步精简和优化的空间,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理率还可提高。一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机制还需完善。

    (三)要素保障瓶颈亟待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普遍存在,随着货币流通逐步收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催贷、抽贷、断贷的现象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境。人才支撑作用有限,很多中小企业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对人才培育重视不够,在发展空间、经济待遇、生活保障上对人才吸引力不强,企业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流失和匮乏现象日趋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

    下一步工作

    (一)聚焦难点强服务。一是增强人才吸引力。围绕“成都都市圈副中心”定位,借力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的“圈中之圈”优势,探索建立成都、重庆人才跨地区跨所有制流动办法。充分发挥人才雁阵效应,引进一批善于组织科研团队、能够统筹要素配置、掌握核心技术成果的“高精尖缺”人才扎根眉山。探索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所双向柔性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等院所培养适合眉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提升司法保护效率,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依法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电商平台、展会、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高价值专利、国防专利、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重点对象的保护,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顶格处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让民企放心投资、放手发展。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督促金融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助企的新政策,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纳入银行业绩考核,加大尽职免责落实力度,使银行更愿意为民企放贷。加强“银商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逐步提高民企贷款比例,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量身打造民企融资信贷服务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进一步深化无还本续贷服务,减轻企业还款压力。继续发挥好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为民企融资提供便利。落实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奖励政策,支持民企使用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抵质押贷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二)聚焦落实再减负。一是政策再梳理。继续抓好6个实施细则落地落细见效,制定解决企业“三难”问题清单。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协调机制,充分了解和听取企业家实际需求,让涉企政策更接“地气”。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有冲突的及时理顺,过期的及时废止,力度不够的及时完善,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二是税费再减免。放大财税政策“四两拨千金”的效应,积极推进增值税、所得税等实质性减税,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的普惠性税收免除,确保涉企收费只减不增、能减尽减。三是要素再保障。用地方面,对属于“3135”产业且用地节约的重点工业项目,以及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工业项目,按对应等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用电方面,全面落实182家企业电费扶持政策,实现到户电价优惠30%。切实降低工商业电价,到2020年底,工商业到户电价降低5%

    (三)聚焦改革优环境。一是规范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坚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活动。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推行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放开一批“含金量”高的审批权限,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的成效。三是完善法制环境。实行“柔性管理”“包容监管”,对民企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审慎研究、妥善处理,避免一罚了事。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杜绝“一事多罚”。

    (四)聚焦发展促转型。一是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对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鼓励、引导、倒逼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行业小巨人”“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企业。二是引导民企练好内功。对管理不规范、财务不透明的民营企业,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摆脱家族式管理的局限,引导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更多民企转型为现代职业化治理模式下的公众企业。三是注重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家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当好实体经济的坚守者、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者。





    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921-2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十庆、副主任仕祥率调研组,先后到仁寿县灿光光电有限公司、金鹅纺织有限公司,洪雅县华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尖瑞科技有限公司,丹棱县利达华锐机械有限公司、诺尔电器有限公司,实地察看部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减负降本、融资服务、升级成长等情况分别听取了县政府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等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座谈会,结合彭山区、青神县提交的工作情况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全市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8月,省民营办首次发布各市州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指数,眉山排名全省第七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民营经济贡献份额不断提升目前,我市民营经济主体达到190205个,其中民营企业31696家,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市各类企业的比重达9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6.3%,居全省第2;截至今年8月,眉山民营经济入库税收83.8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82%全市营业收入上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21家,其中超50亿元企业11-8月,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6户,总数已达626户。

    (二)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方面,我市拥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121家,2020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高成长型企业14户,行业小巨人企业10户,眉山德鑫已入选国家级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正在推荐川南酿造、国为制药等10户企业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新认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户,省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10户,居全省第2全市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0%管理能力方面,率先在全省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全市共有75户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68户规上企业公司制改制通过专家评审。企业上市方面,已在主板上市的本土民营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1家。获得政策扶持方面,2019年兑现眉山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茂华食品、富生电器、环龙新材料等19个技术创新平台项目获得750万元,格力电工、天府江东等5个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获得资金150万元,金象赛瑞、千禾味业等8个绿色工厂项目获得资金380万元,灿光光电、天府江东等8个两化融合试点贯标项目获得资金280万元。

    (三)民营经济发展各具特色我市已形成以德恩精工为龙头的全球最大传动件生产基地,年产机械动力传动件产品达5000余万件;以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全国最大小型压缩机生产基地,研发的R600a系列压缩机,在国内高端饮水机市场占有率达50%;以四川省青城机械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全国最大木工机床生产基地,产品出口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四川丹齿零部件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全国重要基础零部件生产和加工基地;以竹钢国际生态产业园、幺麻子藤椒产业园为代表的生态工业;以江化微、韩国东进为代表的光电显示及半导体配套产业集群。

    (四)民营经济社会效益不断提升我市民营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6.5%,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超过43万人,解决就业80%以上。民营经济成为推动全市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全市以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机械装备制造、现代医药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已占到了全市工业份额80%以上。成立了市电子信息、市食品工业、市机械工业、市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市绿色化工行业、市医药行业等6“3135”产业协会,共有成员单位312户,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社会荣誉感日益增强,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中央、省委、市委不断推出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在减费降税方面做出了很多改进。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叠加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全市民营企业仍然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

     (一)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全省的排名,2019年为全省第14位,今年第一季度为第8位,第二季度为第9位,位次较去年虽有提升,但未进入第一方阵。总体来讲,成绩不理想,与先进市州相比,在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等方面差距较大,个别指标仍然在全省排名靠后。项目报批过程中审图环节还很复杂,耗时长;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理率还有待提高。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仍然存在。由于银行对融资抵押的要求较高,大额信贷审批权限上收,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审批相对较难;民营中小微企业自身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税务信息不完整、增信措施不充分等原因,其融资难问题仍未解决。仅丹棱县工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就高达4.97亿元,县政府虽出台了风险补偿基金扶持政策,但额度仍无法满足企业对融资的需求。

    (三)政策宣传需进一步加强。我市"民营经济20"、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6个实施细则,共有108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到了责任单位、责任科室,也公布了咨询电话,但对这些优惠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无论是金融单位、企业高管,还是机关干部、普通百姓,知之不多,知之不全。如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各部门只能知晓自己部门的政策,部分企业也不了解政策;各项融资和担保的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自身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不了解。

     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坚持改善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务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上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持续用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形成投资洼地。一是针对营商环境测评排名情况进行整改。2019年我市营商环境测评排名全省第14名,要具体分析每一个得分点,梳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针对新形势新情况进行改善提升。要针对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眉同城化”的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红色代办”“容缺审批”“一网通办”等制度和办法,真正让“红色代办员”和信息跑路,而不让企业家跑路。三是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集中解决问题。市民经办要采取暗访、随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民营企业的实情和企业家的实话;市政府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市民经办的情况汇报,集中解决一次突出问题。

    (二)做实做强金融服务中心,务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民营企业融资难,核心原因是企业融资的基本条件达不到金融机构的最低容忍度。解决这一根本问题,急需政府有一个强有力的融资服务协调机构,在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务实有效的对接。为此,市政府应把市金融工作局内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做实做强,使其真正形成融资服务体系,真正担负起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间融资联动服务职能。做实做强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完全的保障,切实增强中心服务能力;要适当增加人员力量,打造经济金融、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服务团队;要突出联系服务企业这一核心职能,切实履行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增信评级、满足金融机构贷款最低标准的职能;要赋予市金融服务中心更多政策工具,由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统筹管理应急周转金、贷款风险补偿金,用好用活政府增信政策;要由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联系指导兴眉资本公司,打造市场化建设运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金融服务平台。同时,继续做优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和资金放大效应,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三)坚持通俗易懂能操作,务实解决政策落实难问题。市委市政府于201812月出台了“民营经济20条”,20197月又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6个实施细则共108条,但由于政策文本多、细、长,宣传不够接地气,企业对政策了解掌握不够。为此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行接地气的政策宣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市民经办要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编写成通俗易懂的简明政策读本,包括“明白卡”“一卡通”等,送到企业,广泛宣传。二是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市民经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等单位,对31个责任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民营经济20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6个实施细则的108条政策措施逐一督查清理,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对不完善的政策进行修正。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市民经办会同各行业协会商会经常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并将掌握的情况与营商环境情况合并,每半年向市政府汇报一次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

    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全市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容忽视。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务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上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持续用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形成投资洼地。一是针对营商环境测评排名情况进行整改。2019年我市营商环境测评排名全省第14名,要具体分析每一个得分点,梳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针对新形势新情况进行改善提升。要针对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眉同城化的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红色代办”“容缺审批”“一网通办等制度和办法,真正让红色代办员和信息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三是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集中解决问题。市民经办要采取暗访、随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民营企业的实情;市政府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市民经办的情况汇报,集中解决一次突出问题。

    二、做实做强金融服务中心,务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目前,民营企业融资难,核心原因是企业融资的基本条件达不到金融机构的最低容忍度。解决这一根本问题,政府急需有一个强有力的融资服务协调机构,在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务实有效的对接。为此,市政府应把市金融工作局内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做实做强,使其真正形成融资服务体系,真正担负起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间融资联动服务职能。做实做强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完全的保障,切实增强中心服务能力;要适当增加人员力量,打造经济金融、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服务团队;要突出联系服务企业这一核心职能,切实履行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增信评级、满足金融机构贷款最低标准的职能;要赋予市金融服务中心更多政策工具,由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统筹管理应急周转金、贷款风险补偿金,用好用活政府增信政策;要由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联系指导兴眉资本公司,打造市场化建设运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金融服务平台。同时,继续做优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和资金放大效应,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三、坚持通俗易懂能操作,务实解决政策落实难问题

    市委市政府于201812月出台了民营经济2020197月又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6个实施细则共108条,但由于政策文本多、细、长,宣传不够接地气,企业对政策了解掌握不够。为此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行接地气的政策宣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市民经办要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编写成通俗易懂的简明政策读本,包括明白卡”“一卡通等,送到企业,广泛宣传。二是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市民经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等单位,对31个责任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民营经济20、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6个实施细则的108条政策措施逐一督查清理,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对不完善的政策进行修正。三是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市民经办会同各行业协会、商会经常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并将掌握的情况与营商环境情况合并,每半年向市政府汇报一次。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16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113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九年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主任刘十庆为组长、副主任李永高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9月中下旬,采用先暗访后集中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再暗访调研的形式,对全市开展了深入的执法检查。

    9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会,检查组在专题学习培训义务教育法的同时,讨论梳理出了12个突出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检查组暗访调研了齐通小学、苏辙小学、市一小和冠城七中的部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负责人,补充完善精简了问题清单;随后检查组集中调研了东坡区、彭山区和青神县,深入12所中小学,听取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工作情况,共召开6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建议意见;检查组紧扣法律条文,逐条研究讨论集中检查中收集整理的建议意见,根据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梳理出了3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为确保摸透摸准这3个问题,检查组再次选择了6所中小学暗访抽查,对每个问题采取了点球式的精准调研和问询;在实地检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区县人大的作用,委托仁寿县、洪雅县和丹棱县人大常委会自行开展执法检查并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并充分吸收委托检查情况,对全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情况有了全面了解。现报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法实施的主要成效

    市政府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民生工程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履行政府职能,通过扎实高效的工作,不断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发展。

    (一)加强义务教育入学保障。5年,投入经费38.67亿元,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4所,消除56人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676个;2019年至今,建成投用义务教育学校22所,新消除56人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353个。主城区公办中小学由2018年以前仅有的8所小学增加到12所,由仅有的4所初中增加到7所。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全面实行划招生,严格执行统一入学年龄、免试入学。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51427人,解决进务工随迁子女入学6868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56862人,解决进务工随迁子女入学8210人。

    (二)加强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与成都市教体局、教科院分别签订《教育同城化发展合作协议》《成眉教育同城化师资共培方案》。引进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来眉办学。与川音合作打造东坡童声合唱团,赴瑞典哥德堡参加世界合唱大奖赛获公开赛金奖。扎实推进课后服务,解决三点半难题。明确以学校列单、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为原则,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学生提供低偿课后服务,学生及家长满意度高。

    (三)加强义务教育队伍保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选拔眉州名师”28名,认定全市第三批骨干教师634选派知名教师(校长)深入6区县开展送培送教。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校长奖励性绩效、班主任津贴等由财政单列预算。对高质量履职的特级教师,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近5年,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考核招聘等多种渠道,补充公办学校教师3000余名,其中2019年至目前补充1905名。

    二、影响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突出问题

    (一)城镇挤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市小学仍有56人以上大班额226个,全部集中体现在城区,其中东坡区86个,彭山区63个,仁寿县28个,洪雅县43个,丹棱县6个,有的学校为解决不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只能挤占功能用房。究其原因,一是我市历史欠账多。以东坡区为例,1998年建成苏南小学,1999年拆大石桥小学建成市一小,2009年拆庄店小学、崇义小学建成东坡小学,直到2016年才建成苏辙小学,2019年建成苏洵小学、齐通小学、东湖小学和百坡小学并开始招生。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人口进一步向中心城区聚集,全市城区学校就学压力持续加大。东坡区城区北部大校额现象尤为突出,目前城区北部的市一小、东坡小学、苏辙小学、苏洵小学、齐通小学5所小学都是超规模招生、超负荷运转。例如苏辙小学设计规模60个班,现在只有5个年级都已招收65个班,预计明年招生后将达到75个班,超过规模15个班。东坡小学设计规模36个班,现有55个班3435人(已达最大容量),尚有房产符合条件的404人无法就读,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三是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我市未来两年就学压力还将持续加大。2014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2015年全市出生人数37679人(2021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其中二孩人数12871人;20161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当年全市出生人数42477人(2022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其中二孩人数15348人。对比2019年、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小学招生规模分别为28675人、28747人,2021年和2022年就学压力明显增大。

    (二)教师待遇还有差距。一是工资待遇。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还未完全落实到位20196个区县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在18000元至23000元不等,最高的是丹棱县;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比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低243元至8590元,差距最大的是青神县二是生活待遇。调研中了解到,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餐购餐标准,陪餐教职工每人每餐只缴纳1元,其余差额部分未给予保障,挤占了学生伙食费,变相降低了学生伙食质量。实际情况是陪餐教师担负着为全班学生分餐、管理和看护学生用餐等职责,工作量大、责任重,由于是课后额外服务,若再要求餐费全额自付,教师抵触情绪大。

    (三)安全保障还需加强学校安全点多、面广、线长,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学校安全基础能力不均衡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不到位,有的学校未按标准配备安保人员或安保人员年龄偏大。有的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点位不够,未能实现重点部位的全覆盖。二是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在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存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学生、网络成瘾等学生,受学校编制限制,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不足,及时有效化解和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不够。三是部分学校校内原教师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解决教师的住房困难,我市部分学校在当时特定的政策环境下为教师在校内修建了福利房,后来实施房改转为了商品房,各区县均不同程度存在。但随着时间推移,一部分教师移居他处,将住房出租或转售他人,由于居住、租住人员结构复杂、随意进出,校园管理存在安全风险。

    三、工作建议

    (一)及早谋划,逐步化解城镇挤问题。

    是加快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5所公办中小学启动建设,可新增学位42120个,要加大力度督促优化施工,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抢抓项目进度,争取早竣工、早投用。二是优化布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城区中小学规划与布局调整,以消除存量、不新增大班额为前提,积极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工程。以东坡区为例,重新谋划在城区北部的学校布局,建议在科工园片区、齐通路到太和区域再规划2-3所小学;将太和小学进行扩建或重建以扩大招生规模;对东坡小学进行改扩建,提高东坡小学的招生能力;采取措施将岷东新区富牛小学建成优质学校,以稳定岷东新区的生源,逐步化解北部城区小学拥挤问题。照顾边远农村小学坚持“谨慎拆并”,重点对生源萎缩、年级不健全的极小规模学校和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教学点进行调整,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二)尽快全面落实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督导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随当地公务员规范性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确保在2020年内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建议从2021年起,财政按照每名教职工每日午餐费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年标准为:10/×22×10个月=2200元。可以参照峨眉山市做法,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划拨到校,由学校划拨到食堂;或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教职工福利费,餐补在福利费中列支,尽快妥善解决教职工陪餐挤占学生伙食费问题。

    (三)加大安全保障力度。一是夯实安全基础。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按标准配齐安保人员和安防器械。严格执行《眉山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现学校专职保安配备达标率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采用线上学习或是定期邀请心理专家授课的方式对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加强班主任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主要提升识别心理问题的能力;探索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开展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加强校园内原教师宿舍安全管理。严格管理校内住户和车辆进出,同时结合学校规划,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案,财政投入专项经费,为校内住户开辟单独进出通道,逐步实现物理隔离。

    (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继续加大教师招引补充力度,以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结构性缺偏问题,特别是音、体、美教师的补充。积极探索“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最大程度提高教师积极性。优化教师培训,加大国培、省培及市培对农村教师的选派比例,加大名优教师送培送教力度,完成教师5年一周期35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的情况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市政府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发展。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386所,其中小学227所(含教学点50个)、初中159所;学生23.8万人,其中小学16.7万人、初中7.1万人;教职工2.03万人,其中小学1.17万人、初中0.86万人。2018年底,全市6区县通过国家督导评估,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整治“乡村师资弱、城镇大班额”工作经验被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刊发,省委书记彭清华大会表扬。

    历史欠账多,城镇化进程快,学位供给、教师待遇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离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入学保障,确保都上学

    一是落实法定增长。5年,严格执行两个只增不减国家要求,全市教育投入达到255亿元,2019年至目前达到90.55亿元(其中义务教育57.05亿元),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平均保持在7.39%。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投入资金1.8亿元,资助学生23万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3357名。

    二是加快扩容提质。5年,投入经费38.67亿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4所,新增学位66210个,消除56人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676个,改善14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2019年至目前,建成投用义务教育学校22所,新增学位34230个,消除56人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353个。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初中学位充足,能够满足户籍、住房在城区及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小学学位基本能够满足户籍、住房在城区及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三是实现应读尽读。坚持适龄、免试、就近原则和两个一致、两个脱钩办法,全面实行划片招生,严格执行统一入学年龄、免试入学。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51427人,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6868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56862人,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8210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5%,实现应读尽读。加强特殊儿童、留守儿童关爱,相关工作经验全省、全国交流。

    (二)强化质量保障,确保上好学

    一是坚持全面育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经验中宣部交流。我市获“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基地”称号,工作经验全国交流。融合东坡文化开展素质教育,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国防教育工作经验全省交流。连续两年承办《中国诗词大会》(四川赛区)选拔赛。举办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和三届师生书画大赛。坚持健康第一理念和崇尚劳动,积极开展研学实践,评审公布第一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5个,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8万余人次,切实把德智体美劳总体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全过程。

    二是坚持深化改革。作为全省中考改革试点市,我市将中考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步实施,制定《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招生录取等级呈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出台《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投入360余万元,搭建“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实现一级开发,市、县、校三级使用,工作经验全省交流。

    三是坚持同城发展。全面推动成眉教育八大平台和成德眉资同城化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升教育质量。与成都市教育局、教科院分别签订《教育同城化发展合作协议》《成眉教育同城化师资共培方案》。引进成都嘉祥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来眉办学20所中小学与成都优质学校缔结友好学校。四川音乐学院合作打造东坡童声合唱团,赴瑞典哥德堡参加世界合唱大奖赛获公开赛金奖。

    四是坚持优化服务。扎实推进课后服务,解决三点半难题。明确以学校列单、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为原则,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学生提供低偿课后服务。依托学校场地、资源优势,清列出辅导作业、课外阅读、艺体活动等30类服务项目。严禁学校开展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禁止变相集体上课,严防教师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已开展课后服务学校305所,覆盖率89.4%,惠及18.77万名学生,学生及家长满意度高

    (三)强化队伍保障,确保潜心教

    一是努力配强教师。5年,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考核招聘等多种渠道,补充公办学校教师3000余名,其中2019年至目前补充1905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先后涌现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十大“最美教师”王晓梅,“中国好人”眉山乡村教师伍万银,四川好人、“轮椅教师”刘国基,优秀党员教师马俊成。扎实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2019年,实施东坡区、仁寿县走教试点,全市交流轮岗专任教师833人,校级干部57人,所有区县均达到或超过10%的应交流比例。

    二是努力提升水平。市政府出台《眉州名师选拔管理办法》,市人才办、市教体局联合印发《眉州名师培育实施方案》,推进队伍建设。2019年,选拔眉州名师”28名,组建名师工作室,认定全市第三批骨干教师634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派54名知名教师(校长)深入6区县开展送培送教。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校(园)长、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36331人次。

    三是努力提高待遇。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绩效考核奖励指导意见》等文件,教师工资实现足额预算保障。2016年起,各县(区)建立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逐年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奖励。明确校长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单列,不在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进行统筹。各地设立财政专项经费,增加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将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和高中教师提高性绩效等单列预算。对高质量履职的特级教师,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

    (四)强化安全保障,确保安心学

    一是改善安全硬件。开展三防建设,全市419所学校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在校园重要通道和活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24189个,159所学校接入公安监控系统,118辆运行校车全部搭建GPS定位系统和三维全程监控平台投入资金1.97亿元,完成学校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建成学校食堂食品快检室404个,全面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二是健全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制发学校安全和卫生工作手册》,全面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更新眉山市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细化18个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排查方案,构建起全方位全系统的学校安全工作治理网络。

    三是提高防范能力。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开齐开足上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市本级每年安排演练经费10万余元,开展各类学校安全市级应急演练。学校安全稳定持续向好,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快城乡学校建设。按照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的原则,统筹做好教育十四五规划和乡镇机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立足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人口及学生流动等情况,以县政府为主体,以消除存量、不新增大班额为前提,积极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工程和农村两类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2020年加快推进25所公办中小学建设,增加学位42120个。

    (二)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加大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督导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随当地公务员规范性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管校聘工作,指导区县在省级实施方案出台后,迅速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后备干部,均衡学科师资,解决城市强农村弱问题。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010月,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民生工程的首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履行政府职能,通过扎实高效的工作,不断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仍存在“大班额”、落实教师待遇不到位、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及早谋划,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

    根据我市出生人口统计,2021年、2022年全市新增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适龄儿童人数将超过目前招生规模1万余人。对规划建设的全市17所公办小学,要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抢抓项目进度,争取早动工、早竣工、早投用。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区小学规划与布局,以消除存量、不新增大班额为前提,积极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扩容工程。中心城区齐通路以北片区要及早谋划学校布局,新增学位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后要注意保障当地学生就近入学。

    二、尽快全面落实教师待遇

    义务教育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加大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督导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随当地公务员规范性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确保在2020年内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从2021年起,根据有关规定及早预算安排教职工福利费,教职工餐补在福利费中列支,尽快妥善解决教职工生活待遇问题,杜绝教师陪餐挤占学生伙食费

    三、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继续加大教师招引补充力度,以解决学校教师结构性缺偏问题,特别注重音、体、美教师的补充。继续优化教师培训,加大国培、省培及市培对农村教师的选派比例,加大名优教师送培送教力度,完成教师5年一周期350学时全员培训,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16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1030













    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97-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部分市人大代表、风景名胜区负责人座谈交流,听取市、县(区)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黑龙滩风景名胜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中岩风景名胜区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委托洪雅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槽渔滩风景名胜区开展执法检查并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全市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风景名胜区4处,均为省级,分别是省政府1986年批准设立的黑龙滩风景名胜区、1993年批准设立的彭祖山风景名胜区、1995年批准设立的槽渔滩风景名胜区和中岩风景名胜区。四个风景名胜区面积共22481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5%。《风景名胜区条例》自2016年修订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深入推进我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工作,促进了名胜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一)坚持规划引领,促进管理规范一是严格总规编制。全市四个风景名胜区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原则,均按规定编制了总规,已有三个风景名胜区取得省政府批复。二是注重分级保护。四个风景名胜区均划定了一二三级保护区,实行分级保护,明晰了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布局,为景区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遵循。三是坚持多规合一。积极探索整合风景名胜区内镇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湿地等其他自然保护地规划的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发展留足空间。

    (二)建立管护机制,落实基本责任一是管护主体明确。四个风景名胜区均设立了日常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综合管理主体责任。二是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到位。根据国家和省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将风景名胜区的业务主管部门由住建部门调整为林业部门。三是监管职能有效整合。及时将自然资源部门管理的地质公园、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一并整合到林业部门管理,实现了全市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管理。

    (三)开展系统治理,提升承载能力一是做足加法,生态优势进一步厚植。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和森林扶育,四个风景名胜区近年来累计完成造林3.6万余亩。二是做好减法,生态脆弱区得以修复。严格限制风景名胜区内林木采伐,引导群众着眼长远,转变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减短期经济行为,依托绿水青山建设金山银山,不断加强对生态脆弱区的保护和恢复。三是做优乘法,保护效益有效放大。大力实施干管截污、生态移民搬迁、面源污染治理等十大环保工程,力发展生态+”等与生态保护相向而行产业,不断整合、强化、放大保护效益。四是做精除法,生态环保隐患有效清除。严格控制名胜区开发建设活动,依法清除违法违规建设,对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植被、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动真碰硬,有效保护了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

    (四)注重保护发展,强化执法监督一是打通两山转化双向通道,促进保护与永续利用。一方面充分发挥我市风景名胜区的区位优势、比较优势以及独具魅力的风景名胜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成功引进中铁文旅公司、环球融创公司等实力雄厚的资本入驻黑龙滩、彭祖山等风景名胜区。另一方面,借助社会资本力量科学改造名胜区风貌,景观不断提档升级,生态品牌初显,生态效益不断聚集。近年来,全市依托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成功建成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中铁文旅公司投资5亿元打造的生态沟项目,成功将废旧鱼塘和杂灌林升级改造为生态净化湖泊和景观林。同时,通过风景名胜区辐射带动,高端度假、森林康养、研学旅游、自然教育、竹艺体验等绿色产业不断发展,生态资源持续转变成经济效益。截至目前,风景名胜区相关产业年产值已突破170亿元。二是强化监督执纪,促进永续利用。严守生态红线”“底线,将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依法开展项目准入审查审批,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查整治力度,2019年以来,共依法查处6个违法项目,行政罚款138.9万元,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4个,守住了法律底线。

    二、主要问题

    (一)学习宣传不到位,贯彻效果不显著。一是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低风景名胜区的品牌荣誉感不高。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具体的管理机构对条例的学习领会不准确、不全面、不到位,具体的管护行为与条例的法定条款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三是部分职能部门法定职责不清,在统筹推进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工作时存在单打独斗,各自为阵现象。

    (二)相关规划不完善,保护开发有障碍一是总规编制严重滞后。《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我市的四个风景名胜区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已经省政府批准建立,随着条例的颁布修订,黑龙滩、彭祖山、中岩等三个风景名胜区的总规分别于2017年、2018年编报通过并取得批复槽渔滩风景名胜区虽在2018年向省政府报批了总规,但至今未到批复,整整滞后20余年,导致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受限。二是详规编制严重缺失。全市四个省级风景名胜区,除黑龙滩风景名胜区双燕子景区西片区和彭祖山风景名胜区部分片区编制了详细规划外,其它风景名胜区和黑龙滩风景区的其他区域均未编制详规,导致建设项目进入风景名胜区缺乏规划支撑,很难落地。

    (三)管理机制欠规范日常管存短板。一是部分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与职能部门之间既存在职能交叉的重叠地带,也存在无人管辖的真空地带。二是全市四个风景名胜区中除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是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机构,有专门的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工作外,其余三个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执法权限,导致在具体管护工作中执法主体缺失。

    (四)遗留问题待解决,永续利用推进一是中岩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权属全部登记在开发公司名下,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也不利于管理机构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和功能作用发挥,致使部分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陈旧破败。二是槽渔滩风景名胜区虽然几经周折,多次编制完成有关规划,但至今没有获得省政府批文,限制了该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开发利用。三是黑龙滩风景名胜区部分在建或已建项目没有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创新载体和方式,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条例》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宣讲,营造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让保护资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法律制度成为人与自然共同的守护神。

    (二)完善相关规划,推动保护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做好风景名胜区总规、详规编制,依法依规推进保护和利用。洪雅县要落实专人专班,完成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报批工作尚未编制详规的风景名胜区要因地制宜尽快编制完善详规,更好践行“两山”理论,大力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三)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管护水平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划转工作,进一步明晰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文广旅等部门的法定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研究解决彭祖山、槽渔滩、中岩三个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执法主体资格缺失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

    (四)解决遗留问题,破除发展瓶颈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化解风险隐患,堵住管护漏洞。青神县要厘清中岩风景名胜区土地权属问题,加快处理合作纠纷,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清除障碍。















    关于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疫情防控和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展现了市人大推动我市风景名胜区依法规范管理的决心和力度。各位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走访,现场调研,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同时倍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报告。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市政府认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我市彭祖山、黑龙滩、槽渔滩、中岩等四个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工作持续向好。

    (一)突出规划引领,绘就绿色发展宏伟蓝图。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全市四个风景名胜区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了总体规划,目前已有三个风景名胜区取得了省政府批复。相关规划均符合20年规划要求,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步骤推进,避免因人因事而随意调整,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二是明晰功能布局。四个风景名胜区均划分了一二三级保护区,明确一级保护区严格禁止建设,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三级保护区严格控制建设,并明晰了各区域功能布局,为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提供了遵循。三是探索多规合一。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内镇、乡、村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契机,探索整合风景名胜区规划、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湿地等其他自然保护地规划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二)落实层级管理,构建三责协同监管体系。

    一是压实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市政府设立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正县级派驻机构,具体负责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工作;彭山区、洪雅县、青神县分别明确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槽渔滩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中岩文物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作为彭祖山、槽渔滩、中岩三个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并制定管理制度,压紧压实了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综合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整合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依据国家和省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在全市机构改革中将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由住建部门调整为林业部门,并进一步将国土部门管理的地质公园、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一并整合到林业部门主管,实现了全市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管理。三是明确职能部门行业职责。结合四个风景名胜区内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禀赋,分别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文广旅等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职责,统筹推进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各项工作,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保护优先,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一是坚持”“并重,增强保护意识。市、县(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充分利用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职工大会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学习贯彻《条例》,有效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市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综合运用电视、报纸、传单、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条例》内容特别是其约束性内容,引导群众增强了保护意识。二是做好”“”“”“,推进系统治理。在加法方面,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近年来四个风景名胜区完成营造林3.6万余亩,进一步厚植了生态优势。在减法方面,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产方式,严格限制风景名胜区内林木采伐,减掉短期利益和短期经济行为,从卖山林转变为卖风景。在乘法方面,从多方借势、借力,整合、联动,大力发展生态+”等与生态保护相向而行的产业体系,有效放大保护效益。在除法方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托《条例》约束破坏景观、植被等行为,坚决动真格、出实招,有效清除生态环境保护隐患。三是严守红线”“底线,强化双重约束。将四个风景名胜区的生态敏感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行严格保护。同时,依据《条例》依法开展项目准入审查审批,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查整治力度,2019年以来共依法查处6个违法项目,行政罚款约138.9万元,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4个,守住了法律底线。

    (四)促进永续利用,打通两山转化双向通道。

    一是依托绿水青山,吸引金山银山。我市风景名胜区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明显,全市注重依托独具魅力的风景名胜资源和优越的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中铁文旅公司、环球融创公司等多家实力雄厚的资本入驻黑龙滩、彭祖山等风景名胜区,签约投资金额410亿元。同时,创新考核机制,对洪雅等生态资源富集地区只考核生态指标,不考核经济指标,集聚了槽渔滩等风景名胜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动能。二是借助金山银山,反哺绿水青山。借助资金力量加大对绿水青山的升级改造,着力提升绿水青山生态价值。近年来,通过持续投入和升级改造,全市依托黑龙滩风景名胜区成功建成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显著提升该区域生态品牌。中铁文旅公司在黑龙滩投资5亿元打造生态沟项目,将废旧鱼塘和杂灌林升级改造为生态净化湖泊和景观林,增加了生态和景观附加值,体现了资金反哺生态的良好路径。三是用活绿水青山,培育金山银山。全市既注重依托生态优势吸引资金投入,又注重对自身优势进行深入挖掘。近年来,以四个风景名胜区为辐射,因地制宜发展高端度假、森林康养、研学旅游、自然教育、竹艺体验等绿色产业,持续把资源变成资产、资本、资金。截至目前,相关产业年产值合计已突破170亿元,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的新路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贯彻还不到位。一是风景名胜区品牌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群众知晓率低,品牌荣誉感低。二是对《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覆盖面窄、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重点不突出,干部群众对《条例》及其内容知晓率还不高。三是管理机构对《条例》贯彻还不到位,依据《条例》开展风景名胜区利用和管理还存在差距。

    (二)日常管理存在短板。一是相关规划还不完善。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因客观原因未取得省政府批文;除黑龙滩、彭祖山部分片区编制了详细规划外,其他风景名胜区均未编制详细规划,导致建设项目较难落地。二是管理职能存在交叉。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是黑龙滩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但其一级保护区(水域部分)又由黑龙滩灌区管理处管理,管理职能交叉。三是管理体制不够规范。《条例》赋予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多项行政执法权力,但除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外,其他管理机构均为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三)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范围设立不科学。彭祖山风景名胜区共6521公顷,但风景名胜资源较好的区域仅为核心区一带约454公顷,其他区域保护利用价值不高。同时,各地将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成片人工商品林等划入风景名胜区范围,群众生产生活受限,加剧了保护和发展的矛盾。二是部分项目手续不全。缺少风景名胜区准入手续,且机构改革后省级相关部门职能进行调整,相关手续目前难以补办。三是土地权属不够合理。青神县将中岩风景名胜区土地权属全部登记在开发公司名下,不符合有关规定,同时也不利于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和功能作用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法治意识。将《条例》学习贯彻列为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相关部门、单位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切实掌握《条例》精髓,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积极向广大群众和项目业主宣讲《条例》,明晰权利和义务,全面增强依法开展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的法治意识。

    (二)厘清职责边界,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厘清风景名胜区内不同管理单位的职责边界,避免管理职能交叉。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与风景名胜区毗邻、重叠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归并,调整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林业部门主管职责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文广旅行业职责,合力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

    (三)保护开发并重,推进绿色发展。全面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依据规划大力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继续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生态产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以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赢得发展活力与社会效益的绿色发展战略,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经济发展战略,以金山银山反哺绿水青山的持续发展战略,有效提高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

    (四)从严执法巡查,化解风险隐患。依法坚持风景名胜区项目准入审查审批制度,确保风景名胜区内不新增违法项目。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内已建违法项目的清查整治力度,千方百计逐步解决矛盾。督导青神县尽快解决中岩风景名胜区土地权属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最后,再次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风景名胜区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风景名胜区条例》自2016年修订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深入推进我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工作,促进了风景名胜区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但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到位,相关规划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遗留问题待解决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创新载体和方式,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条例》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宣讲,营造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让保护资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法律制度成为人与自然共同的守护神。

    二、完善相关规划,推动保护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做好风景名胜区总规、详规编制,依法依规推进保护和利用。洪雅县要落实专人专班,完成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报批工作,尚未编制详规的风景名胜区要因地制宜,尽快编制完善详规,更好践行两山理论,大力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三、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管护水平。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划转工作,进一步明晰林业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文广旅等部门的法定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研究解决彭祖山、槽渔滩、中岩三个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执法主体资格缺失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

    四、解决遗留问题,破除发展瓶颈。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化解风险隐患,堵住管护漏洞。青神县要厘清中岩风景名胜区土地权属问题,加快处理合作纠纷,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清除障碍。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14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112
















    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淑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眉委发〔201828号)精神,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市国有企业全力以赴稳步增长,国有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一)全市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市、区(县)两级国有企业共163户,2019年末资产总额1907亿元,增长15.7%;净资产975.2亿元,增长13.1%;资产负债率为48.9%,低于全省市州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8.6亿元,增长25%;实现利润总额1.7亿元,增长98.9%;上缴税费4.5亿元,增长76.3%

    (二)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

    市本级国有企业共76户(一级企业3户,二级企业45户,三级企业28户),其中国有全资企业57户,国有控股企业19户(控股企业中17户全部为国有股东,2户含民营企业、个人参股股东)。按照市场竞争类和公益服务类的功能定位,主要包括眉山发展、眉山资产(现更名为眉山国投集团公司)、眉山天投三大集团公司。

    1.资产总量增加,规模不断壮大。2019年末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748.6亿元,增长6.9%。资产负债率51.5%,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总资产超百亿的单体企业有4户,分别是宏大建投公司143.7亿元、眉山发展公司本部115.9亿元、眉山资产公司本部105.6亿元、市工投公司本部101.5亿元。总资产增加,主要是政府注入资产和企业在资本市场、金融机构融资增大。

    2.投入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9年末市属国有企业净资产363.3亿元,增长11.6%。其中超50亿元的单体企业有4户,分别为市工投公司本部78.2亿元、宏大建投公司72.8亿元、眉山天投公司本部71.8亿元、眉山资产公司本部57.5亿元。净资产获得较快增长,一是政府向企业投入37.2亿元,二是部分竞争类、生产类企业通过实现利润增加自有积累。

    3.经营收入增加,收益大幅好转。2019年市属国企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增长16.8%。营业成本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5.4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上升1.9个百分点。经营利润大幅上升,实现利润总额1.7亿元,增长95.3%。利润超千万元的单体企业有11户,盈利企业40户,占52.6%,同比增加12户,盈利面提高15.8%

    眉山发展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726万元,因启明星公司压降生产成本、宏景公司增加项目结算收入、东湖饭店增收减亏等原因,同比增加6627万元;眉山资产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22万元,因恒信交投公司贷款利息和公路养护成本较高、展通公交公司公益性收费低而政策性亏损等因素,同比减少4575万元;眉山天投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938万元,因拓展业务、降本增效等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同比增加6295万元。

    2019年利润超千万元的单体企业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企业名称

    宏泰小贷公司

    岷东开发投资公司本部

    启明星公司

    仁寿视高天府投资公司

    宏景建设公司

    环天水务公司

    惠民供排水安装公司

    市工贸

    公司

    眉天投公司本部

    固恒

    公司

    天府新区彭山工投公司

    金额

    4579

    3188

    3138

    3011

    1830

    1776

    1643

    1571

    1302

    1156

    1011

    (三)区县国有企业资产。

    1.总资产和净资产增长较快,经济总量不断提升。区县国有企业共87户,2019年末总资产1158.4亿元,同比增长22.1%;净资产611.9亿元,同比增长14%。区县国企经济总量主要集中在仁寿、洪雅两县,其总资产分别占区县总额的45.3%21.2%,净资产分别占区县总额的51.5%25.3%

    2.收益状况好转,实现扭亏增盈。2019年区县国企实现营业收入25.6亿元,同比增长37.3%;实现利润总额307万元,在上年亏损4万元的基础上,增加盈利311万元。收入增加主要集中在仁寿县和洪雅县,分别同比增加了7.5亿元、0.7亿元。仁寿县收益最好,实现利润总额2.9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幅高达80.3%,是区县国企利润增长的决定性因素。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19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系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部署,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

    (一)实施市属国有企业“2+N”战略重组。

    根据眉山实际,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整合重组,以眉山发展公司、市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分别突出市场竞争类和公益服务类的功能定位,将现有市属国企中行业相近、业务相似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按各自功能定位并入两大公司,构建“2+N”市属国企发展架构。整合后,眉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317.4亿元,净资产151.3亿元,营业收入24亿元,利润总额9726万元,本部及下属企业27户,包括工业、文旅、金融、工程建设与房地产、现代农业及其他板块;市资产经营公司(现国投集团)资产总额205.1亿元,净资产103.1亿元,营业收入4.5亿元,利润总额2722万元,本部及下属企业25户,包括水务、公交客运、城建、交通投资及其他板块。目前,企业产权关系已全部划转到位,党组织管理体系已基本理顺,企业实体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针对国有企业业务分散、主业不突出等问题,制定方案对市属国企进行撤并,已将畅通公司等5户资产质量差、无经营业务的企业纳入撤并计划。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规范企业党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要求。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年调整充实市工投公司、启明星铝业公司等10户企业领导人员24人次。加强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循序渐进配备企业外部独立董事,制定专门管理办法,实施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驻派制度,以市场化公开选聘方式,首批向眉山发展公司、眉山资产公司、市工投公司3家企业派驻专职外部董事。

    (三)强化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为更好适应转型后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根据各市属国企情况,修订考核办法,动态调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分类考核,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充分调动企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对眉山发展公司、眉山资产公司等6户企业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将天投公司、城投公司等29户企业新增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和有关政策规定兑现了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将逐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全覆盖,以业绩为导向,建立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挂钩的薪酬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制定实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强化出资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事前引导、事中跟进和事后监督,实现企业员工薪酬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正向挂钩,促进收入分配的合理化、有序化。

    (四)强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

    我市国企所承担的存量债务主要是近年政府性项目投资负债和区县及园区借款,且公司能直接用于经营的资产较少,融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使得存量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存量债务化解问题,为公司转型创造条件。一是加强动态实时监督,每季度召开全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认真排查风险点,严控债务、法律、金融风险。二是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预警线,对负债率超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重点关注、持续监测。三是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确定政府匹配经营性土地资源赋能化解一批,企业自主筹集资金偿还缓解一批,市财政统筹安排偿付一批工作方式,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稳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全年重点投融资企业实现融资84.2亿元,偿还债务74.5亿元,市属国企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坚守债务风险底线,切实防范资金链断裂,牢牢守护全市金融生态大局。

    (五)做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眉山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对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其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通过市属国有企业向财政上缴收益,并安排支出用于国企项目建设,强化了对国有资产收益的规范化管理和调控管理。依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净利润以及股东分红金额,2019年市本级二级以上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51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87.8万元,增长76.5%。收缴到位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776.9万元,剩余1733.7万元作为政策性补贴资金拨付企业,支持企业有关项目建设。

    (六)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坚持依法合规、市场导向、稳妥推进、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和运营,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促进各类所有制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有序推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重点对市属国企在房地产开发、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新能源新材料、航运电力等多个项目领域进行增量混改试点。其中市宏大公司与眉山领地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共同出资1.5亿元组建了3个子公司联合开发眉山台府、遵义台府等房地产项目,发展势头良好,在售项目销售顺利;眉山发展公司与西南联交所、成都农交所合作设立眉山分所,促进本地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两所合一,为我省首创。

    (七)积极履行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我市国企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了社会保障的不足,成为保障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兴眉水务公司3座水厂日供水量达20万吨,满足眉山中心城区、青神县城及彭山至青龙区域居民的用水需求;展通公交公司拥有公交客运等车辆620余辆,除覆盖眉山城区和周边乡镇外,还拓展至眉山天府新区,对接成都新津和双流,满足了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粮油储备公司作为市级粮食储备企业,拥有粮食储备能力6.7万吨、食用油储备能力0.6万吨;眉州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5亿元,为全市农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工程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武卫安保公司拥有武装押运车辆53辆,为全市12家银行提供现金运送保障工作。企业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积极承担起公共安全、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有力促进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八)全面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国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理顺市属国企党组织管理关系,对应建未建党组织进行清理,调整眉州担保公司、市工投公司等8户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属母公司党委管理。精心组织市国资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7+X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体系,确定10户基层党支部达标建设示范,以点带面、层层推动。深化源头治腐,强化执纪问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红包礼金、公务油卡等清理整顿。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

    2019年我市国资国企以发展转型为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奋发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国有企业实现提质增效稳增长。提质增效和稳增长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2019年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经营效益持续向好。通过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大力开拓市场,拓展收入,降本增效,推行成本管控,效益否决,促进企业精益化管理,提升了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国有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市国企总资产和净资产增速均超10%,资产规模全省排名上升到第7位;营业收入增速超20%,利润总额增速近100%,列全省第4位;上缴税费增长70%以上,为社会作出了更大贡献。国有企业不断壮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按照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要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国有企业发展软环境不断优化。制订《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2019版)》,简政放权,将审批事项缩减到15项,下放涉及投资、薪酬分配等方面权力10余项,增强了企业自主经营权;制订《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规范了企业投资融资、对外借款和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国有资产损失;制订《眉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范,减少资产处置随意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还先后出台《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方案》、《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基本确立了放管结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实现国有资源优化整合。按照市委市政府《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理顺监管体制,将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全部脱钩划转移交市国资委统一监管,对市属国企按不同定位实施整合重组,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促进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聚集,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为企业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战略重组,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实现了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集约,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企业发展定位更加明确、资本结构更加合理,企业投融资能力增强,转型发展后劲更足,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力更强。

    ——市场化转型发展取得突破。结合市委确定的“3135”现代产业布局,聚焦优质项目,把扩大有效投资规模作为促进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提升的关键支撑。围绕实体化运营,大力通过投资经营性项目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完成经营性投资项目11个,总投资12亿元。启明星公司低温污泥干化项目全面开工;瓦投公司竞拍取得昌蒲湾、石岗湾400亩土地用于旅游综合开发;市工投公司与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公司合作,共同组建规模50亿元眉山创新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眉山市内产业项目建设,已成功完成首笔4090万元资金投放眉山金象园区顺应电池项目。并出资1.47亿元认购眉山亚王岷江航电49%股权,共同投资运营尖子山航电枢纽项目,将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完善。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经营业绩考核,改进考核办法,完善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分类考核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薪酬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效益导向,综合考核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充分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创先争优,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建立了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的薪酬分配和奖惩制度,实现了企业职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

    从产业结构来看,我市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领域,功能性、公益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总量相对较小;从资产总量看,企业资产评估增值的多、靠自身盈利的少,政府注入的资产多、靠自身经营积累的少,资产运营和变现能力不强;从业务结构看,国有企业重复投资、交叉经营、同业竞争等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主业不够强。两大集团内多家企业都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文化旅游等同类业务,国有资本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参与市场竞争的力度不够。

    我市国企大多为从事融资、投资、建设等传统项目的平台类企业,项目偏向公益性,结构单一,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回购和财政补贴,自我造血功能较弱。公司发行债券和银行融资时,资本市场对市政基建和公益项目的认可度低,导致因缺乏经营性项目而发债难、融资难。经营性实体企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偏弱偏小。须大力拓展运营项目,加快企业实体化转型,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国有资本运作效率有进一步提升。

    大多国有企业还处于微利状态,2019年市属国企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仅为0.3%,水平较低,超过5%的企业仅10户,国有资本运作效率不高,企业盈利能力还不够强。市属亏损企业还占有较大比重。启明星公司作为我市的主要工业企业,其营业收入占市属国企的56.7%,利润占市属国企的18.4%,铝产品、炭素制品以及原材料、电价等主要生产因素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营业利润率还不高。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应对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升创收盈利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发展主线,稳中求进,抢抓机遇,紧紧围绕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副中心重大战略部署,主动担当使命,积极服务全市战略全局,持续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范有序;修改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2020版》,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跟踪监督和国有资本运作全程监督;修改完善《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着力构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财务预算和工资总额预算三位一体目标管理体系,突出资本收益回报,提升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导向作用;制定出台《眉山市国资委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对市属国企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企业重组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布局更加优化。

    对现有业务板块进行梳理,通过股权合作、战略投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更好地集中整合有限的资源和力量,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2+N”框架下打造N个定位清晰、主业突出、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公司,成熟一家,组建一家。一是围绕做活整合区(县)、园区水务资源,统筹规划全市供排水业务,做大做活兴眉水务公司;二是围绕做强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推动核心主业集聚产业投资、产业载体、产业运营和产业服务四大业务平台,做大做强工业投资公司;三是围绕做美整合统筹区县、市级和园区文化、旅游等相关资源与资产,做强做大瓦投公司;四是围绕做大充分利用城市优势资源,授予垃圾处理、停车场、充电桩等特许经营权,做强做大市城投公司。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促进企业安全运行。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严控债务风险和投资风险。一是加强市属国企内部审计。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企业开展内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密切关注国资监管和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企业经营风险隐患及企业内外部反映焦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国资系统及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国企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务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切实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对企业债务情况的梳理分析和监测预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经营性资源匹配补偿力度,逐步化解政府性投资项目负债;另一方面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信用等级,保障企业新增经营性项目和到期债务兑付的资金需求。严防金融风险,确保资金链安全。

    (四)进一步增添措施,加快推动资产证券化。

    一是采取重点培育上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司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导瓦投公司和兴眉水务公司以上市为目标,加强资源整合,开展上市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二是采取并购上市公司。通过借壳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争取早日实现我市国有企业上市零的突破。三是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各类企业基础资产的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发行专项计划等不同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着力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转换国企经营机制。

    进一步完善我市国企混合所有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严格程序,分层分类、一企一策推进混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支持市属国企与央企、省属企业及知名民营企业在项目层面开展投资合作,扩大国有资本在新基建领域、大数据利用等方面的投入。二是积极探索股权层面混改,对国有资本无必要保持控股地位或经营效益较差的企业,大胆引入民营资本控股,以降低债务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和质量。对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企业,可探索采取转让部分股权、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股权融合、资源整合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实现资本到资金的转化,缓解企业债务压力,而且有利于国企在管理方面进行深层次的调整和改进,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决策运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六)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提高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自主能力强、体制机制优、活力动力足的创新型企业。眉山发展、眉山资产、眉山天投三大集团要紧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点工作,主动介入新兴产业,积极探索对外合作模式,面向市场谋划拓展医疗康养、充电桩系统、智慧物流园等经营性项目,培育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提升盈利能力,力争在3年内实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升级;公交、水务、旅游等服务型企业要在体现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提升企业规模、服务水平、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做强做优;启明星等工业生产型企业要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准确把握行业趋势,把战略性前瞻性技术作为战略发展重点,大力发展市场需求量大、产品附加值高、利润空间大的深加工项目,提高经营效益,抵御市场风险,引领未来产业发展。依托启明星、瓦屋山、东湖饭店、东坡宋城、苏小妹、天府新区等现有品牌和资源,大力培育本土国有工业、文化旅游、会展服务龙头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努力打造眉山名优品牌。

    关于眉山市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202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9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仕祥率队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眉山东部新城三中心一基地、环天·时代中心、领地·台府、武卫安保公司等项目建设情况,了解企业管理运营情况,听取了市国资委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报告,还听取了眉山发展公司、眉山国投公司、眉山天投公司、眉山工投公司、启明星铝业公司、岷江东湖饭店等6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工作汇报,并开展了深入座谈交流,全面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概况

    2019年,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围绕中央、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部署,以发展转型为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奋发作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国有企业发展快,国有资产增速快。企业经营效益向好,负债比例适度。国企队伍、经营规模在扩大。国企经营领域、管理体制、股权投资等不断创新。积极解决国企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我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了全市国有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共163户,资产总额1907亿元,净资产975.2亿元,资产规模列全省第7位。市属国有企业76户,资产总额748.6亿元,净资产363.3亿元。总的来看,2019年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国有资产运营质量总体良好

    全市国企主要效益指标稳步上升。2019年,全市国企实现营业收入58.6亿元、利润总额1.733亿元,缴纳税费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98.9%76.3%,利润增速列全省第4位。市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利润总额1.7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8%95.3%

    全市国企总体杠杆水平适中。2019年末,全市国企资产负债率48.9%,低于全省市州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51.5%,同比下降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4个百分点。

    全市国企在关系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企业经营方向涉及工业、交通运输、市政建设、现代农业、环境治理等领域。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改善民生、公共安全、保护环境、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国企改革、国资监管情况

    (一)有序推进国企改革发展

    一是完成市属国企“2+N”战略重组。20194月,原由住建、交通、水务、城管、公安、文化等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人财物分别移交到眉山发展公司和眉山资产公司(现更名为眉山国投公司)两大集团。重组后,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企业正在与原主管部门脱钩,转变为市场主体,理顺了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和运营,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了经营效率。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市宏大公司与眉山领地集团公司战略合作,联合开发眉山台府、遵义台府等房地产项目3个。眉山发展公司与西南联交所、成都农交所合作设立眉山分所,促进本地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两所合一,为我省首创。三是拓展优质经营性项目。围绕市委“3135”产业和城市优势资源加快企业布局,推进低温污泥干化项目、瓦屋山旅游开发等经营项目11个,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如市工投公司与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公司合作,组建规模为50亿元的眉山创新产业发展基金;瓦投公司竞拍取得昌蒲湾、石岗湾400亩土地用于旅游综合开发。

    (二)不断完善国资监管

    一是理清监管权力边界。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原则,制定出台《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增强了企业自主经营权。二是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方向,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三是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党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要求。以构建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出发点,调整充实市工投公司、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等10户企业领导人员24人次。加强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制发《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四是强化动态实时监督。每季度召开全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认真排查风险点,严控债务、法律、金融风险。建立市属重点国企债务风险预警线,对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跟踪关注,持续监测。坚决遏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企业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不优

    我市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领域,功能性、非经营性资产占比较高,新兴产业投资总量相对较小,企业存在交叉经营等同质化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传统基础性行业,在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不足,国有企业产业对地方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强。

    (二)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有待提高

    我市国企大多为从事投融资、建设等平台类企业,项目偏向公益性,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回购和财政补贴。经营性实体企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偏弱偏小。国有企业大多还处于微利状态,亏损企业占47.4%,比重较大。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仅为0.3%,水平较低,超过5%的企业仅有10家,国有资本运作效率不高,企业盈利能力不强。

    (三)国资监督力度有待加大

    国资监管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还需要持续深化,有的地方放活管好的关系把握得还不够好,越位与缺位并存,监管者与企业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企业国有资产数据、质量和使用的线上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线上监督的成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议

    (一)调整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深化重组,整合力量,20219月以前,将眉山国投集团下属的12家二级企业整合为6家,避免企业之间的重复竞争,提升产业的集中度。对资产质量差的企业进行撤并,促进市属国企对内部资源和下属企业的整合。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企业实际,根据工作成熟度,一企一策来加以推进。紧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点工作,主动对接省属和成都市国企,瞄准省属国企产业投向,从补链、延链、强链上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眉山国企发展能力。

    (二)激发企业活力,提高经营效益

    要围绕实体化运营,加大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力度,创造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深挖内部潜力,降低成本费用,拓展利润空间,提升创收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眉山天投集团、市工投公司、启明星公司等市属重点企业要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扭转效益下滑局面,力争202012月前实现公司收入、利润正增长。

    (三)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国资监管

    20219月前,开展一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抽查复审企业重大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预警线,对负债率(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行业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企业重点关注、持续监测。20219月前,开展1次全市国资系统及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培训,着力提升全市国企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风险管控能力。结合国有资产在线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20216月前完成预算联网监督数据信息报送系统建设,提高与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数据传送效率。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围绕中央、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部署,以发展转型为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奋发作为,有力促进我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也面临着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优、经营性资产资源匮乏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调整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深化重组,整合力量,20219月以前,将眉山国投集团下属的12家二级企业进行适当整合,避免企业之间的重复竞争,提升产业的集中度。对资产质量差的企业进行撤并,促进市属国企对内部资源和下属企业的整合。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企业实际,根据工作成熟度,一企一策加以推进。紧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重点工作,主动对接省属和成都市国企,瞄准省属国企产业投向,从补链、延链、强链上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眉山国企发展能力。

    二、激发企业活力,提高经营效益。围绕实体化运营,加大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力度,创造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深挖内部潜力,降低成本费用,拓展利润空间,提升创收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市属重点企业要积极克服疫情影响,扭转效益下滑局面,力争202012月前实现公司收入、利润正增长。

    三、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国资监管。20219月前,开展一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抽查复审企业重大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预警线,对负债率(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行业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企业重点关注、持续监测。20219月前,开展1次全市国资系统及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培训,着力提升全市国企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财务风险管控能力。结合国有资产在线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20216月前完成预算联网监督数据信息报送系统建设,提高与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数据传送效率。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进行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110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113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淑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眉山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职工参保34.62万人,居民参保263.17万人。2019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报销比例为78.65%;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综合报销比例为56.38%;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5.81亿元,期末累计结余25.06亿元,累计支撑力月数为30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期结余0.93亿元,期末累计结余21.78亿元,累计结余支撑月数为15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8993万元,总支出6919万元,当期结余2074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做实做优参保扩面工作

    一是创新开展参保信息登记工作2019年首次创新开展市、县、乡、村参保人口标准化信息登记,330.3万人参保信息登记入库,覆盖全市户籍人口96.1%,眉山经验在全省大会上作交流推广。二是大力实施降费减税。2020年,在国省规定减半征收医保费时段之外,额外推出降低职工医保企业缴费比例1.5个百分点。截至今年8月,全市累计减征职工医保费用2.21亿元,预计全年减征3亿元左右。三是全覆盖开展医保政策面对面宣传。医保部门联合工会、人寿保险公司广泛开展医保政策面对面宣传活动,推进医保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有力配合城乡居民保费征缴工作。

    (二)务实创新推进医保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27个增加至40个;居民医保两档合一档,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普遍提升5%,职工医保乙类项目报销比例提升5%;对患有重大疾病,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参加人员,经基本医疗、补充医疗等报销后,剩余部分再给予90%报销,年度限额5万元。二是深入开展医保便民服务和标准化建设。规范窗口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过程公开”“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全面清理主要业务经办事项,优化经办流程;充分利用眉山智慧医保公众号等信息化渠道办理业务,稳步推进一单制结算,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全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DRG付费试点改革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付费病组有效数据入组率92%,覆盖住院病例84%;将日间手术纳入DRG付费管理,有效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提高了医院收入,实现医院、医保和患者三赢;对不适合以DRG付费的精神类疾病采取按床日付费协议管理,精神疾病患者住院综合报销比例由62%提高至88%;对全市DRG付费实行市域总控,从根源上杜绝医院因医保预算不够推诿病人的情况发生,从制度上防止基金总额分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四是大力支持分级诊疗。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我市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85%90%,起付标准分别为660元、460元、360元和150元;分级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以二级乙等医院为基础,二甲、二乙和三甲医院分别上浮10%20%30%,一甲及一甲以下医院分别下浮10%20%;支付方式改革助推分级诊疗,在制定DRG病组支付标准时,采用同病同权重,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能力范围内开展治疗,鼓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将轻症患者、康复期患者下转,提高单位床位效益,分级诊疗格局逐渐形成。五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进一步提升麻醉、手术,儿科等体现医务工作者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断完善机制,优化结构。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流程,已开展项目价格审批2批次4项,今年内将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70余项,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余项。六是加快推进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以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青神县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全面深化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强化慢病管理;进一步推动医保供给侧改革,推动医共体内共享医学服务发展,重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支持医共体在省药采平台上开展带量采购。

    (三)强力推进监管体系改革

    一是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完善现有服务协议,重点完善异地就医、诱导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等内容,突出抓好第三方检验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466家、定点零售药店1016家。二是完善打击欺诈骗保机制。组织市医疗保障局、市法院等11部门制发《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实施奖励办法,经核查后按规定奖励举报人1人,发放奖励金6000余元。三是加快建立医保信用体系。出台《眉山市医保医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个人纳入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对象,并实行信用等级评定。

    (四)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签约保量采购51个(第一批23个、第二批28个)中选药品,中选药品价格普遍下降50%左右,最高降幅95%,预计将为患者减负5300万元。二是落实医保预付政策。将首次预付比例提高到60%(省局要求50%),超量采购继续纳入医保预付实行按月全额结算,减轻企业、医疗机构垫支压力,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净化药品流通市场。三是优先合理使用中选药品。严格使用情况监测考评,不调减医保基金总控和相关付费标准,支持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医务人员绩效改革,推动营造良好行业政治生态。

    (五)创新开展信息化建设

    一是开通医保掌上办事。建成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回复受理群众投诉咨询近千条,全部实现日产日清,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件同比下降70%以上,160万城乡居民通过手机缴费参保。二是推进医保信息任务。完成全市所有定点药店系统电子凭证接入改造和测试工作。开展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全市医保系统单位、人员、两定机构全部完成,医保医师、药师及护士录入率超过90%三是加速医保网络建设。省医疗保障系统核心业务区骨干网络眉山市纵向骨干网已通过测试,并接通国、省平台,眉山市医卫信息共享平台项目获省局肯定,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开展医银合作,筹集2.8亿元建设资金用于医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平台建成后,将实现所有医疗数据全面、真实、及时,医保结算快速、实时,缓解医院垫支压力。

    (六)积极推进成德眉资医保同城

    一是推进监管互联。实现成德眉资四市医药机构两定互认,预计2021年正式启用。建立健全成德眉资四市异地就医协议管理快查快处机制、违规医疗费用联合追缴机制,2019年以来,共协助成都市完成核查12人次,德阳市7人次。二是着力经办协同。提升异地就医服务水平,我市228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193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推进参保关系协同一致,成德眉资四市共同研究支撑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年限互认的统筹基金清算机制,预计今年年底实现职工医保参保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及缴费年限互认。三是积极推动药耗联盟。推动召开了成德眉资雅五市药品带量采购讨论会,对五市药品带量采购的框架及采购联盟的宗旨、章程进行了探讨,实施后将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让利群众。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一是参保缴费不够顺畅。征管职能移交税务系统后,多方信息系统对接任务多、流程繁、请示慢,尤其是集中征收期系统问题频出、新生儿参保难,解决问题效率不高。二是医保治理能力建设不足。无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医保支付、监管机构,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基金审核、监管多依靠公司派驻及临聘人员,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经办管理体系建设滞后。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构建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我市天府新区眉管会无独立经办队伍,全市乡镇(街道)一级主要由原劳保所兼职负责医保工作,村(社区)一级无经办能力。

    (二)基金安全仍有压力

    一是基金筹资压力逐年增大。由于医保缴费标准年年涨,我市居民参保人数以每年7万左右数量逐年下降,今年居民医保基金趋近于当期赤字。二是成都虹吸效应明显。由于成都医疗条件较我市有明显优势,我市参保人员赴成都异地就医需求旺盛,同时本部在成都的在眉高校较愿选择参加成都医保。三是医药机构违规违约情况较为普遍。目前,医疗机构违约情况相对较多,而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又让医保基金过度承担责任,造成基金流失。药店违规套取个人账户资金行为屡禁不绝。

    (三)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一是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无法互联互通。多数医疗机构使用的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不同、系统类型也不同,无法实现系统对接和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医卫信息无法满足监管需求。存在实时提取医药机构信息数据难、信息遗漏不完整、可修改、部分信息体外循环等问题,事前、事中监管无法实现。三是功能缺失影响服务对象获得感。医药机构医保结算非专网,医保结算容量不足,群众结算等待时间长。同时,无法实现医保向医药机构的实时结算,现行最快结算需2个月左右。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医卫共享信息平台项目和眉山市医保基金监管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高起点开展医保信息化建设,助力我市医卫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是加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争取在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医保工作人员,在村(社区)配备医保专干。将医保经办业务融入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搭建基层服务体系。加强医保经办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审核、监管等医保治理能力,加大基层医保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三是完善医保激励约束机制。积极争取提高医保工作目标考核权重,进一步调动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加大精神病院等公立医院投入力度,落实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强化参保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个别调研和集中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上旬,调研组成员以小分队个别调研的形式暗访、随访了部分区县的医疗机构及区县、乡镇、社区医保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场所10余个,同时组织完成了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9月中旬,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副主任李建章率领下,带着小分队个别调研时梳理出的问题,深入彭山区、仁寿县医保中心便民大厅、街道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实地查看居民参保报销、医保改革、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汇报,收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一)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截至20206月,全市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滚存结余53.7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27.69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6.05亿元,符合国家医保基金管理“6个月以上安全期要求。一是参保人数持续稳定。创新开展首次参保人口标准化信息登记,精准掌握我市参保人群基本信息,落实医保特殊群体精准参保,优化参保群众线上线下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目标。2017年至2019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06.14万人、300.71万人、302.2万人。二是基金收入稳步增长。随着参保缴费基数增加和财政投入的加大, 2020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两档合为一档,居民个人缴费为260//年。2017年至2019年,全市医保基金收入分别为29.88亿元、32.7亿元、36.59亿元,平均增幅达到10.66%。其中,财政补助分别为12.26亿元、13.22亿元、13.48亿元,平均增幅达到4.86%。三是待遇水平逐年提高。2017年至2019年,全市医保基金支出分别为19.67亿元、22.36亿元、25.3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67%13.4%,群众医疗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基金监管常态有效。一是基金审计常态化。2017年至今,市审计局先后对仁寿县、彭山区和青神县进行了医保基金审计,审计发现各类违规资金887.56万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各区县政府、市级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出台制度29项,健全和完善医保基金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打击欺诈骗保常态化。市医保局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建立了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医保欺诈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嫌医保诈骗罪3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起。三是日常监管常态化。创新医保协议管理,签订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466家、定点零售药店1016家;持续净化行业风气,坚持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2019年,全市两定机构罚没收入1745万元, 20201-8月,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涉及违规违约资金460余万元,89家主动退回违规违约资金235.99万元,专项检查医院297家,查处违规违约医院122家,追回违规本金及违约金共计547.96万元。

    (三)改革创新稳步推进。一是DRG付费改革初见成效。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我市以DRG付费为主,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制度基本建成。支付方式改革后药占比下降到20%,平均住院天数由9天下降到6天,2019年我市按DRG付费较传统支付方式节约0.63亿元。二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报销倾斜基层、分级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助推分级诊疗。目前全市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病人次逐年增加,平均增幅0.65%2020年上半年到达54.48%。三是落实国家药品集采扩围和使用政策。实施带量采购后,药品价格大幅下降,55种药品在我市价格平均降幅50%。如降糖药格列美脲片由原来的2.255/片降为现在的0.05/片,让利幅度超97.78%;心血管用药阿托伐他汀钙胶囊由原来的33.75/盒降为现在的3.6/盒,大大降低了患者的负担。

    (四)疫情防控保障有力。一是快速反应,主动保障。加大防控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监测力度,多种渠道收集防控应急物资货源信息,保障应急需求,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分配财政绩效评价达91.27分,会同卫健、经信做好防疫物资分配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合理分配发放到医疗机构,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到位。二是助力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第一时间核定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价格标准,保障了复工复产人员全面筛查和满足群众自身检测需要;为企业减负,对今年国省规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基础上额外推出降低职工医保企业缴费比例1.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亿元。三是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发热门诊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费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居民和职工参保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保队伍建设明显不足。一是人员配置不足。全市医保队伍编制共214名,其中市本级40 名,东坡39名,彭山24名,仁寿40名,洪雅27名,丹棱22 名,青神22名,具体经办人员数与参保人数之比为1:14112,我市编制人数和机构数在全省医保系统排名靠后。二是专业人才缺乏。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各项业务涉及医学、药学、统计、精算、信息化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目前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引进困难。三是基层经办力量薄弱。各乡镇、街道医保工作在机构改革后还是由原劳动保障所兼职负责医保工作。在调研中发现,乡镇(街道)兼职医保工作人员存在流动性大、专业水平不高、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更有部分经办人员在医保政策宣传时误把住院报销比例当成住院综合报销比例,导致群众住院报销时产生负面情绪。

    (二)基金征收工作压力持续加大。一是个人缴费标准逐年上调对群众参保积极性有所影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上调,从2016年的120/人提高到2020年的260/人,四年翻1.17倍。由于自费比较高,实际报销比逐年下降,2020年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仅为56.38%,老百姓认可感不强,缴费、报销时有一定情绪。同时受人口外流影响,目前,我市居民参保人数正以每年5万人左右的速度逐年下降。二是参保缴费不够顺畅。医保征收职能划转税务部门后,医保费的征缴涉及医保和税务两个部门。由于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信息传输存在延迟,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权益登记有时不能及时反馈,影响到部分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不能及时享受。三是部分居民对参加医保认识还不足。医保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对医保政策一知半解,全民参保的氛围营造力度还不够,部分群众互助共济意识较弱,身体强壮时不愿参保,等到了生病住院才知道医保的好处,存在分年度选择性参保。

    (三)基金监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将面临更多更为复杂的情况,而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医保监管系统是未来趋势。目前,我市现有的信息系统难以实现医保基金的有效监管。二是缺乏专业监管队伍支撑。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1497家,但市本级和各县区医保部门均未设置专门的执法监管队伍,全市专兼职监管人员仅有25人,且普遍缺乏医学知识,极大地制约了基金监管工作开展。三是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取证难、认定难。医药机构追求经济利益,小病大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普遍存在,但由于其诊疗行为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隐蔽性,医疗保障监管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难以获取关键证据,难以快速抓住违规违法线索,导致取证难、认定难。

    (四)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不高。问卷调查和网上征求意见统计结果显示,群众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满意度为70.52%,有较大提升空间。究其原因:一是医生过度依赖检查,群众就医感差。在 为了病人安全的旗号下,铺天盖地的检查已成为医生看病的法宝,不管大病、小病几乎都要经历验血、B超等检查。虽然过度检查有效预防了医疗事故的发生,但也给百姓增加了负担。一个老人看牙科,诊治后需拔牙,让其检查就花费900多元,结果拔牙手术费才150元。二是分级诊疗效果不够理想。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弱,群众不论大小病,直接就选择县级、市级及以上的医院就诊,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难求,一床难求,群众就医体验不佳,而基层医院却冷冷清清。三是医保报销透明度不高。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对报销金额进行直接扣付,清单、明细不详细、不简化,在方便群众结算的同时消费也不明不白,部分群众认为实际报销比例偏低,有故意过度医疗、抬高医疗费用的嫌疑,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患矛盾,降低了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

    三、建议意见

    (一)配齐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医疗保障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市、区县医保主管部门人员编制以及内设机构,有针对性地引进急需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医疗保障队伍,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医疗知识培训,提高医疗保障人员的业务能力、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二是设立基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构建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市、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尽快设立乡镇(街道)医保所(服务中心),明确分管领导,加强编制和人员配备,有条件的区县可给予医保专门编制。落实医保窗口经办人员,每个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个别较大或服务对象较多的乡镇也可适当增加经办窗口和人员,满足群众办事需要。三是明确基层医保队伍管理模式。要坚持以块为主,乡镇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人、财、物均由乡镇统一管理,区县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工作统筹、人员培训等。要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督查检查、业务通报和绩效考评机制,不定期到各镇医保服务窗口进行指导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将医保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医保工作人员绩效评价机制。

    (二)重心下沉,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力度。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广播、电视以及微信微博、App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对医保相关政策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引导群众走出医保缴费持续上涨而实际报销比例降低,身体健康参保吃亏等认识误区,帮助群众算好风险账、健康账、经济账,提高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二是畅通缴费渠道。加大对参保缴费方式的宣传,医保、税务部门加强对接和合作,加强互联互通,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走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保积极性。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研究提升医保年度目标考核权重,进一步调动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区县财政应安排适当预算资金,对基层医保宣传和参保组织工作予以倾斜保障。

    (三)综合施策,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提升智能监管能力。全市医疗医药机构点多面广,应加快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推动开展智能审核。要进一步拓宽现有监督范围,健全智能化监管体系,将所有医药机构、医疗行为、药品的进销存进行全覆盖、全天候实时监控,实现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杜绝医疗乱象。二是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针对小病大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以及其他套取医保基金等乱象,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治理行动。加强部门协作,做到信息互通和处罚互通,对查出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尤其要加大取消医药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医生医保处方权、执业资格和刑事处罚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三是奖励举报,加大曝光力度。要加大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综合运用电视、电台、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公示栏、新闻媒体等平台,点名曝光违规定点医药机构,综合施策,形成强大舆论和社会监督氛围。

    (四)改革优化,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工作体系建设。一是科学编制医保事业十四五规划,并纳入全市专项规划予以实施。要聚焦医保改革发展短板与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科学制定医保事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二是加快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市、区县财政应加大对以医卫共享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以惠民、利民、便民为责任,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市异地就医结算,扩大范围,优化流程,减少审批手续,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垫资、往返跑腿、报销周期长、购药难等问题。四是持续推进医药服务改革。积极总结和深化青神县医共体试点工作,整合区域医疗资源,结合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构建合理有序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基金安全;扩大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使用,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效调整医疗费用支出结构,抑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势头,促进医疗费用构成更趋合理;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开展日间手术、按床日付费,全力推进DRG付费试点改革,不断总结完善试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医技收入。五是深化同城合作。抓住成德眉资四市同城发展机遇,启动四市医保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统一经办流程,推动实现职工医保关系无障碍转移及缴费年限互认,推动四市药品、器械联合集采工作,进一步降低药价,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10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标,以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医保改革、强化基金监管和夯实发展基础为工作重点,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会议同时也指出,目前还存在医疗保障队伍建设明显不足,基金征收工作压力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医疗保障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加强市、区县医保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有针对性地引进急需的监督执法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医疗保障队伍;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尽快设立乡镇(街道)医保所(服务中心),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医保窗口经办人员,每个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二、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对医保相关政策应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泛深入的宣传,帮助群众算好风险账、健康账、经济账,提高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在现有医保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基础上提高考核分值,进一步调动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区县财政应安排适当预算资金,对基层医保宣传和参保组织工作予以倾斜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推动开展智能审核;进一步拓宽现有监督范围,健全智能化监管体系,将所有医药机构、医疗行为、药品的进销存进行全覆盖、全天候实时监控,实现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杜绝医疗乱象;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针对小病大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以及其他套取医保基金等乱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两定机构全覆盖专项检查治理行动;加强部门协作,对查出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尤其要加大取消医药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医生医保处方权、执业资格和刑事处罚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

    四、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工作体系建设。科学编制医保事业十四五规划,并纳入全市专项规划予以实施;市、区县财政应加大对以医卫共享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医药服务改革,积极总结和深化青神县医共体试点工作,于20216月底前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鼓励开展日间手术、按床日付费,全力推进DRG付费试点改革,不断总结完善试点改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20216月底前调整项目价格不少于20个,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医技收入;深化同城合作,启动四市医保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20213月底前,推动实现职工医保关系无障碍转移及缴费年限互认,推动四市药品、器械联合集采工作,进一步降低药价,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110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112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先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我市继续实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共实施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票决民生项目的实施,高位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资金保障,狠抓项目推进,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现将20201—9月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总体推进情况

    1—9月,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中,1项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项总体推进顺利、达到时间进度要求,1项尚未开工建设,1项推进滞后、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投资123902.9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41670万元的87.5%

    二、具体项目推进情况

    (一)1项民生实事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实施场镇、村、农村聚居点路灯照明”2400组。1—9月,已实施3786组,完成目标任务的157.8%;完成投资1190.8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600万元的198.5%

    (二)7项民生实事总体推进顺利,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1.2000年(不含)以前的400个城镇老旧小区按照七化标准进行改造。1—9月,已开工建设311个(含已完成6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87.3%;完成投资11425.8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5000万元的32.6%

    2.继续实施引青入东工程、全市巩固提升2.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能力。

    1)引青入东工程。1—9月,净水厂标段土建单体已全部完工、正进行设备安装,原水输水管道和取水口泵房已完成验收;完成投资2073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000万元的207.3%

    2)巩固提升2.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能力。1—9月,已巩固提升3.436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完成目标任务的159.8%;完成投资375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450万元的153.1%

    3.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保有四好农村路示范路200公里。

    1)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1—9月,已完成213.2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06.6%;完成投资9823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500万元的115.6%

    2)保有四好农村路示范路200公里。1—9月,已完成189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94.5%;完成投资4982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00万元的249.1%

    4.资助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000例。1—9月,已实施复明手术873例,完成目标任务的87.3%;完成投资87.3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0万元的87.3%

    5.新开工、续建义务教育学校10所。 1—9月,开工建设8所(含已完成1所),完成目标任务的80%;完成投资526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56060万元的93.8%

    6.建设公益性公墓35处。1—9月,已开工建设29处(含已完成2处),占目标任务的82.9%;完成投资14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100万元的66.7%

    7.建成投用眉山主城区齐通路、文定街、双凤街、文安东路、青衣街5条市政道路。1—9月,齐通路已具备通车能力,双凤街、文安东路已基本完工,文定街正进行基坑回填,青衣街已完成水稳摊铺;完成投资171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000万元的85.5 %

    (三)1项民生实事尚未开工建设。

    完成眉山主城区6000个机动车停车位智能化改造、集中改造人行道智慧停车泊位100处、联网改造重点公共停车场10处。1—9月,已确定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初步确定项目建设点位,正对特许经营权等事项进一步研究论证,尚未开工建设。

    (四)1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滞后,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新开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6座、充电桩600个。1—9月,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已开工建设5座(含已完成2座)、占目标任务的83.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开工建设393个(含已完成211个)、占目标任务的65.5%;完成投资814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00万元的40.7%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票决项目制度的要求,市政府对每项民生实事都确定一名市政府领导牵头主抓,建立了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具体负责,联系副市长分工负责,市级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元坤市长先后对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对项目推进作出安排部署;先伟常务副市长多次召集市民生办、市财政局和市级牵头部门研究项目推进和资金争取。2020年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共先后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抗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财政补助等资金20.6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联系副市长定期对联系项目进行现场督导,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快速高效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责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428日,市人代会票决通过十项民生实事后,市政府立即要求市级牵头部门迅速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项目季度实施内容和资金筹集拨付计划;429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聚焦民生短板攻坚办好20203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将十项民生实事票决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县区政府也及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到乡镇、到村社,县区、乡镇、村社均明确具体负责人包保推进,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6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2020年民生工作会议,元坤市长在会上对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进行了再要求、再强调;市民生办每月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已开展综合性暗访督导20余次,印发通报5期,形成民生简报4期。

    (三)扩大宣传,不断提升满意指数。为有效提升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影响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度,市民生办将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从2020年民生项目中单列,与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眉山日报社会商确定了2020年报道计划,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微信、政务APP等市内外各类主流媒体、平台,大版面、大篇幅持续聚焦报道我市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内容、进展、亮点和成效。截至9月底,已刊登、播报各类新闻稿件100余篇次,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热议和广大群众的持续点赞。近期,眉山日报推出《感受民生温度观察实事落实》系列报道,倾听老百姓最真实的感受,向社会各界宣传民生实事取得的成效。在今年4月召开的市人代会上,362名市人大代表对2019年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17%,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和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1—8月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9月中旬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市民生办于925日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提出工作要求的通知》;928日,元坤市长主持召开202030件民生实事推进会,重点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推进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并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研究推进滞后项目。

    1—9月推进情况来看,滞后项目较1—8月得到了较为明显的进展,但仍有部分项目推进滞后,个别区县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一)1项民生实事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完成眉山主城区6000个机动车停车位智能化改造、集中改造人行道智慧停车泊位100处、联网改造重点公共停车场10处。项目已明确由市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已初步确定项目建设点位。市政府已于1012日组织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到达州市学习考察,目前,市城投公司正在起草《赴达州市考察智慧停车项目报告》,待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向市政府报告相关事宜,力争10月下旬开工。

    (二)1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滞后,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新开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600个项目因规划制定、项目选址、招商洽谈等原因,截至9月底,彭山区、仁寿县开工建设数超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市本级(东坡区)、眉山天府新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分别有91个、15个、46个、45个、56个尚未开工建设,目前正加紧开展前期工作,计划10月中下旬陆续开工。

    (三)个别区县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1.东坡区。9个老旧小区改造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已挂网招标,计划10月中旬陆续开工。

    2.彭山区。6个老旧小区改造尚未开工建设。目前正准备挂网招标,计划10月底陆续开工。

    3.仁寿县

    12所学校尚未开工建设。仁寿县文同小学长平校区、长平初中按年初计划应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目前正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计划12月初开工。

    25处公益性公墓尚未开工建设。龙马镇、藕塘镇、彰加镇、满井镇、龙正镇5处公益性公墓按年初计划应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目前正进行设计、财评,计划10月底开工。

    337个老旧小区改造尚未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开展设计工作,计划11月中旬陆续开工。

    4.洪雅县

    11处公益性公墓尚未开工建设。柳江镇万湖村公益性公墓按年初计划应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财评、招标,计划10月底开工。

    230个老旧小区改造尚未开工建设。其中:11个已于109日挂网招标,将于10月底开标,计划11月初陆续开工;19个计划10月底挂网招标,11月底陆续开工。

    5.青神县

    18个老旧小区改造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标,计划10月中旬陆续开工。

    21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尚未开工建设。目前正开展前期工作,计划11月底开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市政府将再次全面梳理项目推进情况,对滞后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尽快开工建设。联系副市长将加大对项目的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将组织市级牵头部门对项目建管模式进行深入调研,探索建后管养机制,落实管养经费保障,解决项目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民生项目长期发挥惠民利民效益。

    (二)加快资金筹集拨付。市民生办将会同市财政局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资金拨付情况逐一进行盘点和梳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拨付时间要求,根据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和资金的构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及时督导解决资金筹集拨付中的问题,加快资金筹集拨付进度,保障项目建设需要。

    (三)谋划明年民生工作。市政府已于1012日启动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公开征集工作,切实将老百姓呼声最高、期盼最强、见效最快的项目筛选出来作为明年的项目实施;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我市民生领域的短板和弱项,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机遇,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精准编报项目,抓好资金争取,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省盘子,为明年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20201—9月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市政府将根据审议结果,进一步健全机制,狠抓推进,强化督导,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让社会满意、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

    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票决产生了2020年度市政府重点实施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10项。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为增强审议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于9月中旬对所监督项目开展了暗访、调研。综合调研反馈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刘十庆主任为组长,李永高、王晓丽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于922日至23日赴六区县,对26个调研点位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查看和向项目牵头单位、业主方、施工方及代表监督小组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梳理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923日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调研组成员和各委室负责人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精心组织、扎实推动下,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除智慧停车等个别项目进度滞后外,多数项目总体推进较为顺利,取得成效明显。1—9月,10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3902.9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7.5%

    (一)完成眉山主城区6000个机动车停车位智能化改造、集中改造人行道智慧停车泊位100处、联网改造重点公共停车场10处项目:已确定市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和运营主体,初步确定项目建设点位,正对特许经营权等事项进一步研究论证,尚未开工建设。

    (二)2000年(不含)以前的400个城镇老旧小区按照七化标准进行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311个,完成6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87.3%。完成投资11425.8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35000万元的32.6%

    (三)继续实施引青入东工程项目:净水厂标段土建单体已全部完工、正进行设备安装,原水输水管道和取水口泵房已完成验收。完成投资20730万元,超年度投资计划207.3%全市巩固提升2.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能力项目:已巩固提升3.436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完成目标任务的159.8%。完成投资3750万元,超年度投资计划153.1%

    (四)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项目:已完成213.2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06.6%。完成投资9823万元,超年度投资计划115.6%保有四好农村路示范路200公里项目:已完成189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94.5%。完成投资4982万元,超年度投资计划249.1%

    (五)实施场镇、村、农村聚居点路灯照明”2400组项目:已实施3786组,完成目标任务的157.8%。完成投资1190.8万元,超年度投资计划198.5%

    (六)新开工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6座、充电桩600个项目:充电站已新开工建设5座,完成2座,占目标任务的83.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新开工建设393个,完成211个,占目标任务的65.5%。完成投资814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2000万元的40.7%

    (七)资助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000例项目:已实施复明手术873例,完成目标任务的87.3%

    (八)新开工、续建义务教育学校10所项目:已开工建设8所,完成1所,尚未开工2所。完成投资5260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3.8%

    (九)建设公益性公墓35处项目:已开工建设29处,完工2处,尚未开工6处,占目标任务的82.9%。完成投资140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6.7%

    (十)建成投用眉山主城区齐通路、文定街、双凤街、文安东路、青衣街5条市政道路项目:齐通路已具备通车能力,双凤街、文安东路已基本完工,文定街正进行基坑回填,青衣街已完成水稳摊铺。完成投资1710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5.5 %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组织有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票决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项目确定后,市政府迅速印发《关于聚焦民生短板攻坚办好20203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明确每个项目由一名市政府领导牵头主抓,建立了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具体负责,联系副市长分工负责,市级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迅速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县,细化到部门、乡镇、村社,明确具体负责人包保推进。胡元坤市长先后多次对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进行调研,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对项目推进作出安排部署;刘先伟常务副市长多次召集市政府民生办、市财政局和市级牵头部门研究项目推进和资金争取。2020年度10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先后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抗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财政补助等资金20.62亿元。925日,针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反馈建议意见,市政府及时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提出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滞后项目,强化项目跟踪问效928日,胡元坤市长再次召开全市民生工作会议,重点对10项票决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目标进度再细化、工作责任再落实、督查考核再加强,确保年度向代表和市民交账

    (二)部门务实推进,多数项目进展顺利。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10个项目牵头单位聚焦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及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将目标任务按月分解量化,有力有序推进实施。市政府民生办每月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查核,开展综合性暗访督导20余次,印发通报、简报8期。彭山区和青神县分别采取先自治、后整治、再善治拆墙并院等工作方法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先进经验;东坡区创新工作方法,聚焦引青入东工程设计、审批、财评、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组织牵头部门、业主和设计单位集体办公,抽调专班驻点财评,指派专员全程监管,既压缩设计周期、财评时间,又确保成果质量、招标一次成功;市住建局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建立完备应急预案,做到事前有预测、事中抓控制,高效推进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5条道路均已完成工程量90%以上。

    (三)监督措施有力,项目建设深得民心。市人大常委会把10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纳入年度监督计划,出台《监督推进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落地落实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票决2020年度重点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召开监督推进票决项目落地落实工作专题会,刘十庆主任亲自部署安排监督工作,对参会的59名市区县代表监督组组长开展动员培训,确保责任落实。对各项目逐一落实牵头领导和联系委室,成立由209位市人大代表组成的49个监督小组,落实一事一小组、每周有反馈、每月有督查、半年一报告工作举措,采取明察暗访、专题调研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200余次,印发《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5期,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125个。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形成实时反馈问题、高效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的动态联系机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56次实地督查项目建设情况。针对眉山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进展滞后问题,刘十庆主任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督促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举措、加快项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市人大城环资委牵头重点就拆墙并院以及小区后期管理提出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常态机制,确保小区改造后不返旧;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中,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针对患者术后康复及后续治疗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患者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不增加负担;农村路灯照明建设项目中,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充分把握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原则,要求责任部门根据地形地貌、采光条件,科学合理选定安装点位;市政道路项目建设中,市人大预算委积极协助财政、住建等部门向上争取政策,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委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影响延迟开工情况,提出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要求,推动部分学校提前开工和超预期完成任务;引青入东项目建设中,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召集多部门座谈研究项目推进,多方协调确保海外采购进口设备准时到点到位;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中,市人大经济委牵头重点就群众关心的断头路、梗阻路、盲肠路问题进行督查,推动全市新建农村公路213.2公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公益性公墓建设中,市人大社会委牵头重点围绕绿色生态、人文关怀打造园林式、景区式公墓提出建议,帮助优化设计方案,督促规范建设;针对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市人大人代工委监督组提出先解决、根据市场需求把握、注重工作思路,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多方联动、扎实推进;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彭山区代表监督组提出共建共享理念,协调解决环境脏乱、设施老化、蜘蛛网现象等问题,使改造小区颜值更好、气质更佳;在农村路灯照明项目建设中,洪雅县、丹棱县代表监督组立足小切口、大民生,整合住建、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项目资金,助推两县年内完成农村路灯3000组安装,获得群众点赞。各项目监督小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影响力和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点对点、包干式监督,有力推动项目进展,项目受益面不断扩大,真正让民生实事为民造福。

    三、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实施进度不平衡。一方面,不同项目之间实施进度差距较大,如引青入东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农村公路项目已基本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主城区5条市政道路项目即将完成,但1—8月,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仅完成目标任务的35%;公益性公墓项目竣工率只有5.7%、开工率71.5%,尚有11处未开工;智慧停车项目目前尚未形成形象进度。另一方面,同一项目在不同区域的实施进度差距较大,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8月,全市开工率62%,其中丹棱县达到100%、青神县77.2%、彭山区92%、东坡区65.2%,均高于全市平均,洪雅县43.3%,仁寿县4.6%,低于平均水平。其次,所有区县均存在推进滞后项目,其中东坡区2个、彭山区1个、仁寿县2个、洪雅县3个、丹棱县1个、青神县2个。据调研情况看,部分项目实施存在前松后紧现象,如仁寿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招标流标,公益性公墓项目前期调研不深入导致反复选址。个别单位也存在重任务下达、轻指导检查,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较少,一些涉及面广、流程繁杂的困难问题极大消耗了基层精力。

    (二)条块统筹力度有待增强。由于前期沟通不畅,一些项目由牵头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后,有的区县政府和业主单位对情况没有全面了解。如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作为新生事物,建设运营经验不足,牵头单位是发改委,而实际实施单位为国有平台公司,介入时间较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加之运营短期收益不明显,企业前期投资意愿不强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的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因中途临时变更运营主体,新确定的城投公司未及时全面掌握项目情况,造成前期工作滞后,至今尚未形成形象进度。

    (三)个别项目要素保障不充分。有的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省上要求,中省补助资金应达到6月支付10%9月支付30%11月支付50%1—8月,该项目获中省补助资金54273万元,已支付5221万元,支付比例仅9.6%,支付进度低于省上要求。同时,因老旧小区项目从调研立项到进场开工有数十项工作环节,涉及水、电、气、通信、环保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多数部门并未就老旧小区内的相关设施进行改造规划,没有做到同步统一推进,极易造成工期停滞、重复迁改等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和增加费用成本。新(改)建农村公路和保有四好公路示范路项目,近两年均为市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但市政府没有兑现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奖补资金政策(眉府办函〔2017113号),区县财政压力较大。

    (四)个别项目规划布局还需提升。有的项目下达任务指标与群众需求差异大,如农村路灯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为全市实施2400组,但仅覆盖了33个村,占全市村总数3%,远远低于群众需求。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将在全市建设充电桩600个,但没有对布点、建设规范、营运价格进行统一要求。有的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不充分,群众工作不到位,如公益性公墓项目,存在墓穴设计较小不利于安放、墓区通道较窄不利于祭拜、配套停车场较小、缺乏排水系统等问题;部分已开工建设点位遭到群众反对,导致反复选址、耽误工期。

    (五)配套机制和后续管理有待加强。今年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关注度高、建设任务重、实施时间紧,调研组发现,各责任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较为重视,但在做好建养并重、管养结合方面还缺乏一定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如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已经完成新建充电站2座、充电桩221个,但多数区县还未就后期运营管理和电价政策配套等工作制定具体方案,部分已建成的充电桩长期暴露在外,没有落实养护、维护有关措施,容易引发建而不用、后期管理成本激增等问题。一些老旧小区改造时并未实行拆墙并院,改造后规模较小,有的常住居民不足100户,物业费无法支撑物业机构正常运行;有的项目重点只改造小区硬件,而缺乏业委会等软件配套,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尚未形成,随着时间推移,原有问题或将反弹回潮

    四、建议和意见

    (一)紧盯进度、确保质量,全力以赴打好收官之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项目推进落实。一要强统筹,建立市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制度,纳入综合绩效考评,进一步明晰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的民生实事票决项目事权与支出责任界限,避免各级政府项目重复雷同。二要抢进度,针对智慧停车、新能源充电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进度滞后项目,要强化项目调度、落实专人负责,对照年初任务目标,将剩余工作量再细化、再分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人代会召开前全面完成。三要抓保障,全面排查存在问题、认真梳理短板弱项,进一步完善政策整合、资金打捆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平稳可控、资金拨付按时到位。四要严督查,要处理好项目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对工程进展和建设质量等开展经常性督查,特别是涉及安全饮水、农村公路、义务教育学校等建设项目,要盯住不放、常抓不懈,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

    (二)建管并重、扩面提质,最大限度释放民生红利。一要增强项目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对涉及面较宽的项目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协调。如老旧小区改造要与适老化改造、管线改造、加装电梯、雨污分流等项目结合起来,避免单项推进,重复建设。二要把握政策延续性。对老旧小区改造、农村路灯照明等群众普遍欢迎,需持续推进的项目,应列入下一年度的民生项目,保持政策延续性,久久为功推进。三要扩大政策覆盖面,对农村路灯照明、白内障复明手术等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量的项目,要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加大提升政策力度、拓宽实施范围,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真正实现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普惠性。四要确保项目生命周期,如老旧小区改造、新能源充电设施、公益性公墓等项目建成后,后期管理、运营、维护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有关部门不能一建了之,要健全完善维护管理机制,做到建管并重、管养结合,提高群众的使用率和满意率。

    (三)抢抓机遇、科学论证,让票决项目更有温度更贴民心。一要抢抓机遇。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机遇,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精准编报民生项目,力争让更多项目进入国、省盘子,为明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要科学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已面向全市人大代表征集2021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建议,市政府要更加聚焦民生和社会建设中不充分、不平衡领域,突出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把牢论证、筛选关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要因地制宜。资金投入方面,要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兑现奖补政策,减轻区县财政压力;配套政策方面,要更加注重普惠性、均等化。四要做好项目后续评估,如智慧停车、引青入东、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要对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跟踪评价,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各项服务不变形不走样

    (四)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提升民生实事的社会影响力。建议市政府探索建立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料归集和共享,健全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档案,成立专项课题组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易发、高发问题规律,总结推广区县、牵头部门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示范效应。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APP及微信小程序、项目现场挂牌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和惠民措施,广泛吸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务求让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引导群众营造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

    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1026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总体推进顺利,但也存在部分项目实施进度不平衡、条块统筹力度较弱、要素保障不充分等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及时研究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统筹、保质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建立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制度,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对进度滞后项目,要强化项目调度、落实专人负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绝大多数项目要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个别滞后项目要确保人代会召开前全面完成。查问题、补短板,完善政策整合、资金打捆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平稳可控、资金拨付按时到位。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对工程进展和建设质量等开展常态督查。

    二、重长效、促提升,最大限度释放民生红利。增强项目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加强项目顶层设计和协调,避免单项推进,重复建设。要确保项目生命周期,针对不同项目、区域和情况,探索建立建后管养机制,不断完善项目的后续运行、维护和管理方面的配套措施,形成生命周期运行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项目管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把握政策持续性,对群众普遍欢迎、需求强烈的项目,继续列入下一年度的民生项目。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拓宽实施范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跟踪评价。

    三、抓机遇、严论证,让项目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机遇,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精准编报民生项目,力争让更多项目进入国、省盘子,为明年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充分调研,聚焦民生和社会建设中不完善、不平衡领域,突出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把牢论证、筛选关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兑现奖补政策。

    四、强宣传、聚合力,让群众更加支持更加满意。探索建立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数据库,成立专项课题组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易发、高发问题规律,总结推广区县、牵头部门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示范效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和惠民措施,广泛吸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引导群众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114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2020102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20925日,彭山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补选王景弘、梅斌为市四届人大代表;2020925日,洪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周代军、孙丽琴为市四届人大代表;2020928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郭子明为市四届人大代表;2020928日,军分区全体军人大会补选刘华勇为市四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王景弘、梅斌、周代军、孙丽琴、郭子明、刘华勇的代表资格有效。

    2020924日,仁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彭锋、徐成良、杨大兴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2020925日,洪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才文、万俊才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彭锋、徐成良、杨大兴、郭才文、万俊才的代表资格终止,彭锋的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委副主任委员职务、徐成良的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职务、杨大兴的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职务、郭才文的市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坡区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万月宁因病死亡,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对万月宁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万月宁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彭山区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罗万东,仁寿县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冯勇,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市行政区域。部队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宋凯鹏,因转业离开眉山市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罗万东、冯勇、宋凯鹏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现报请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62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5号)


    2020925日,彭山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补选王景弘、梅斌为市四届人大代表;洪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周代军、孙丽琴为市四届人大代表。2020928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郭子明为市四届人大代表;军分区全体军人大会补选刘华勇为市四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王景弘、梅斌、周代军、孙丽琴、郭子明、刘华勇的代表资格有效。

    2020924日,仁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彭锋、徐成良、杨大兴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2020925日,洪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才文、万俊才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彭锋、徐成良、杨大兴、郭才文、万俊才的代表资格终止,彭锋的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委副主任委员职务、徐成良的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职务、杨大兴的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职务、郭才文的市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东坡区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万月宁因病死亡,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对万月宁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万月宁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彭山区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罗万东,仁寿县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冯勇,因工作变动调离眉山市行政区域,部队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代表宋凯鹏,因转业离开眉山市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罗万东、冯勇、宋凯鹏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62人。

    特此公告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1026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01026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鲁力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杰为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范纯文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传德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姚文第为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邹汝林的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康勤的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赖刚的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建明为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何忠为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林坤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庞云鹏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洪波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平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冯登寿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江林的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徐国的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建新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瑞林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亚辉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建国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平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鸣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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