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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01-02

    陈建代表:

    你提出的《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管理》(第138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饮用水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落实了专人,积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要始终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具体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目前眉山市中心城区、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和青神县都通过省政府批复划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仁寿县启动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编制了《黑龙滩仁寿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目前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待省人民政府审批。保护区落实了规范化建设,搬迁保护区农户(含农家乐),强化日常监督和执法,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了有效保护,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隔离设施建设”办理情况

    去年已规范化建设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今年全市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黑龙滩水库、青神县复兴水库和丹棱梅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网有破损,责成地方政府立行立改,目前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已建设完善。

    (二)关于“加快培育涵养林、护岸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办理情况

    仁寿县政府和黑龙滩风景园区管委会以推进国家优良湖泊项目为契机,对黑龙滩水库的生态林、涵养林建设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打造与分片实施相结合,保留现有5000余亩涵养林的基础上,新造林地约1000亩。加快推进黑龙滩人工湿地建设,目前已经完成观音滩一期、二期和板厂沟生态湿地建设,总投资879.82万元,占地780余亩;观音滩三期生态湿地工程总投资276.01万元,占地230余亩,已进场施工;计划新建外围湿地3500亩,已经完成长岛未来城生态湿地约1000亩,其余2500亩已完成规划。

    (三)关于“加强对准保护区的产业引导,限制保护区内场镇规范”

    《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对准保护区的保护要求,要求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增居民集中居住点,控制场镇建设规模。本款规定坚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先的原则,在排污量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市、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控制,组织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并对规划的场镇和场镇用地规模、旅游娱乐用地、居住人口进行管控。

    三、下一步打算

    (一)高度重视。始终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政治工程,压紧压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二)抓紧划定。督促仁寿县人民政府加强对上争取,加快民生隧洞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批复。

    (三)巩固成果。巩固现有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保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四)严格监管。严格执行《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持续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区内陆域、水域进行巡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它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日

    (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381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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