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先
眉山市第二届、洪雅县十六届、中保镇第一届人大代表黄淑蓉
我作为市、县、镇人大代表,我的原则就是要为民代言,带民发展,解民困难,一切以群众的利益为先。
倾情民生,做群众心声的代言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时刻牢记代表职责,经常主动同村民交流沟通,每次人代会召开前夕,走村串户,深入到村民家中了解民意。自当选人大代表以来,先后提出各类意见建议近三十条,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如在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因渔洞电站建设义公村两个组土地被冲刷的问题》的建议,受到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使村民们很快拿到了土地补偿资金。
率先垂范,做村民致富的领头人。2005年夏季的猪链球菌使猪价一下子跌入了低谷,村民们一筹莫展。为了让村民们重振旗鼓,走上致富道路,我带头学养长毛兔,两个半月后实现销售利润1500余元。看到我饲养长毛兔成功,村民们纷纷效仿。,全村的长毛兔猛增到年底存栏1.2万余只,人均收入增长了近300元,被村民亲切称为致富领路人。
体察民情,做百姓疑难的解答人。2006年春,渔洞电站将原租用的120多亩土地还给义公村。由于有些村民在土地分配方案上意见不统一,致使土地分配久拖不决。我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研究讨论分配方案,又带领村组干部挨家挨户走访座谈,征求村民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土地顺利地分到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