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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决定

    2025-04-25

    2025年4月25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2017年5月3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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