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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廖歆毓为眉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 决定

    2024-08-30

    202483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廖歆毓为眉山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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