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决议决定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决议决定>正文

决议决定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2015-05-25

    2015年4月28日眉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治省纲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眉山的决定,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市新格局,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眉山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市委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始终将依法治市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法治眉山建设。

    二、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推进科学立法。认真贯彻实施新立法法,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机构和立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整合立法资源,优化立法程序,完善技术规范,培训立法人才,尽快形成立法能力,满足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需求。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核心,全市各级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负面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公共权力滥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促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司法廉洁制度,严守司法程序,规范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司法案件纠错、案件质量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倒查整改机制,切实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行“阳光司法”,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

    五、创新社会治理,提高法治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效。健全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突发事件维稳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机制和“维稳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群众自治机制,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载体,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落实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同步发展,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社区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大力创建法治示范市、法治示范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各类行业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深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社区居民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眉山建设中的生动实践经验,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七、认真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眉山作为重要任务,适时作出依法治理的决议或决定,依法运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适时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关于依法治理的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源头上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市中的作用。

Copyright 2007-2008 MeiShan RiDa Government All Rightsf Resferved    主办: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蜀ICP备07502274号    电话:028-38165176    邮箱:msrdwz@163.com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