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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职发言(摘要)

    2018-12-28

    供职发言(摘要)

    20181227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一、树牢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察工作,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规定的职责、范围、权限、程序、手段行使监察权,加强纪法融通、法法衔接,保证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无缝衔接,促进监察工作与公安、检察、审判工作顺畅对接,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始终牢记使命、实干担当。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高度负责地用好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权。重点围绕六类监察对象,强化日常监督,实现对全市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监督全覆盖,精准运用谈话、询问、冻结、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努力创造更加卓越的正风反腐工作成效,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奋力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动接受监督、干净干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在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执法检查和询问、质询,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始终坚持干净干事、正人先正己,既要“自廉”,更要“群廉”,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下属,坚决清理门户,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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