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荣小东的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王敏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倪玉君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美福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素琼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艾鸿举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晓华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晓梅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余宁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俊辉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沈晓娟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彭林泉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耿世军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陈博坚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