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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2020-11-26

    按照《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眉人发〔2020〕32号)要求,市国资委及早布置,分解落实各项任务。

    11月16日,市国资委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举措。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优、经营性资产资源匮乏等问题,从调整优化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完善国资监管三个方面疏理了12项举措,涵盖了整合重组、混合所有制、项目推进、提质增效、风险管控、信息联网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日常监管内容。12项举措落实到5个业务科室,明确了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在2021年10月前按审议意见认真办理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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