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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宋建新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一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的讲话

    2007-04-27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宋建新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一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2月1日)
      同志们: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上就开展好人大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我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监督法》
      《监督法》对人大工作而言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它由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1月1日施行。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监督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贯彻执行《监督法》是我党提高执政能力、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有效监督的迫切需要,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是规范人大常委会监督行为的迫切需要。第二,要明确《监督法》的基本内容。第三,要把握《监督法》的三个要领。一是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人大监督达到“三个确保”的目的,即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正确行使,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二是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既是制约又是支持,要把两者有机统一结合起来。三是监督权由人大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人大常委会的决策参谋和服务机构。第四,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当前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好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把对干部评议寓于专项工作评议中。二是不再开展司法个案监督,对于涉法信访只能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理。三是要认真清理、修订或废止与《监督法》相违背的决定、决议及制度等。
      二、认真履职,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使命感,创一流工作业绩。二要坚决贯彻《监督法》提出的三大原则,即坚持保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依法行权的法制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权的组织原则。三要认真行使好“三权”,即依法行使决定权、大胆行使监督权、正确行使任免权。在履行职权时要做到监督不越位、支持不添乱、任免不出错。四是人大机关内部在工作中要多沟通、多商量、多联系,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12月上旬市级部门领导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领导将进行调整,在调整前各委室工作不能放松,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三、认真做好春节前的几项工作
      一是筹备好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部到会,不允许请假,要体现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的新气象。
      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各内设机构要及时提出明年工作计划,办公室汇总交主任会议讨论。
      三是筹备好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及时制定会议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在12月15日前清理完善市人大机关的各项制度。
      另外,人大机关要养成尊重老同志的美德,要关心退下来的老同志的生活,为老同志服好务,不允许要求老同志清退办公室,需老同志传阅的文件要传阅到位,需老同志参加的会议要及时通知到人。要保证老同志的用车,该发的各种补助要及时发放到位。为组织老同志搞好活动,要尽快组建老干部管理科,制定管理办法和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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