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畜牧法,将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强化普法宣传、提升规范生产意识,加强要素支持、完善政策保障,锚定关键环节、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法监管,稳定畜禽产品质量。目前,全市种业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养殖方式标准规范、产业链条日趋完整、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保持稳定。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功能不强、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疫情防控与环保压力依然巨大、信息技术和金融保险推广还有短板弱项等问题,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稳步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灵活多样、广泛深入开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二是根据不同宣传对象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针对性。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等强化监督曝光,共同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强畜牧力量。一是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足额配齐动物卫生监督、疫控机构、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二是通过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畅通人才晋升通道、加大人才招引力度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吸引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投身畜牧产业。三是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育,建立健全“老带新”传帮带机制,确保专业人才梯度培养。
三、拓宽延长链条,提升产业水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用规划引领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配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二是依托“智慧动监”等平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强化政策指导,提高养殖户获取信息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依托通内斯等企业大力发展畜禽精深加工,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研发创新适宜各类消费群体的产品。四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养殖和加工企业整合品牌资源,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信用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畜禽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四、严格防疫检疫,筑牢安全屏障。一是紧紧围绕情防控目标,保障动物防疫经费和配强防疫力量,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检疫监管、疫病监测、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二是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努力探索区域净化,扎牢防疫基础。三是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严禁违规用药,稳步推进兽用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四是严格监管执法,依法开展畜禽及其产品检验检疫,严把畜禽产品养殖、流通、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安全。五是积极探索养殖业主、种植业主、沼肥转运合作社三方紧密配合,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加快建立绿色循环体系,推进粪污综合利用。
五、推广信息技术,强化金融支持。一是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精准饲喂、疫病监测、畜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二是持续加大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贴息、信贷担保、保险补贴等政策的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三是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新更多畜牧业保险产品,优化理赔流程,增强养殖户参保意愿,增强应对风险能力,巩固养殖规模和质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将在2025年10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