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人发〔2024〕27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完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法规宣传,不断强化规划管控意识”方面
(一)宣传方式灵活多样。一是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线上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社区宣传栏、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线下在人流集中的广场等设置规划法规宣传展架、发放宣传手册。二是开展“规划法规进基层”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社区、园区、乡村开展专题宣讲,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增强宣传感染力。
(二)宣传对象突出重点。一是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规划管理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重点群体,将规划法规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提升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办事群众,通过“对接会”“上门服务”等形式解读规划审批、建设管控等法规要求,强调违法建设的法律后果与经济风险。三是面向社会公众发送短信信息,重点普及“规划红线不能碰”基本理念,宣传内容力求通俗易懂,告知公众参与和监督规划的渠道与方法。
(三)宣传工作体现经常。一是市规自系统制定行业信息报送目标任务,要求“每年至少推送20条国土空间规划类新闻信息”,将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二是结合“全国土地日”“地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三是在项目招商、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向服务对象同步发放规划提示函、告知书,实现宣传与管理服务的无缝衔接,使法规宣传贯穿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
二、关于“提升规划编审能力,保障分类规划协调一致”方面
(一)提高规划管理队伍素质。一是制定《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聘请高校规划专业教授、资深规划设计院专家组建“规划专家库”,为规划编制、审查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强内部队伍业务交流培训,市规自系统利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开展会前学法,集中学习部省最新规划政策法规,增强全局干部规划管理水平与法律意识。每周定期开展青年讲坛,分享交流国土空间规划业务知识5次,每月开展一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活动,切实提高青年干部规划专业技术能力。三是全市规自系统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遴选、考调等方式引进规划类专业技术人才22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形成一支专业技术突出、年龄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的规划管理队伍,规划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均为全国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或高级工程师。
(二)强化分类规划编制指导。一是建立专项规划编制协同机制,起草《关于建立专项规划衔接机制的通知》,将法定总体规划作为各类专项规划必须遵循的统一依据,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编制中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各类专项规划编制主体,将同级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编制专班。二是实行规划联合技术审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专项规划编制清单,避免重复编制和资源浪费,重点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符合性、协调性审查,协调解决空间矛盾。三是探索建立专项规划成果备案入库制度,将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动态维护与更新,维护“三区三线”权威性和国土空间的唯一性。
(三)严格规划审查审批管理。一是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一张底图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初步搭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自动核验项目选址、规划指标等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求,对不符合的实行“一票否决”,从技术上杜绝人为操作空间。二是严格落实“三会”审查机制,将生态环境、住建、交警、人防、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纳入专委会成员,进一步突出建设项目“合法性、技术性、艺术性”三性审查,强化容积率、绿地率等强制性指标核查等底线管控。针对审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要求建设单位逐条修改完善并报请意见提出者书面签字确认,修改到位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报批程序。三是在规划条件中明确提出地块建筑风貌管控内容,精细化落实城市标志性建筑高度、栋数、方位等管控要求,将三维实景对比分析作为规划方案审查手段,强化建筑单体与城市整体的协调性、美观性,进一步做优城市空间形态。
三、关于“严格规划刚性约束,维护法定规划行政权威”方面
(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履行《条例》及部省文件赋予的工作职责,坚持“规划国土空间、管理自然资源、促进开放发展”工作思路,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审批,高水平开展规划实施管理,着力完善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继续坚持“精准、精细、精确”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做靓城市形象。加快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进出”“一网通办”,提升规划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力服务于“三市一城”建设,全力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一是分区分类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崇礼片区、岷东新区、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等片区详细规划已通过市专委会审议,城市新中心南都会片区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规划支撑。二是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实施管理,规范规划调整程序,研究制定《眉山市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眉山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后调整管理制度》等,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规划跟着项目走”。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变更程序,出让经营性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必须提请市规委会审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三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度。邀请公众代表全程列席专委会,参与规划审查,作出公众评议。所有规划项目审批前均在门户网站和项目所在地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若有重大分歧意见且协商未果的,不予受理;规划审批完成后及时开展批后公布,公示公布率达100%。
(三)提升规划执法监督质效。一是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实行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整合规自、住建、综合执法、社区网格等部门力量,加强对违反规划行为的及时发现、制止、查处;2024年10月印发《眉山市规划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压实首接责任,做到及时响应。接到违建举报后,将现场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杜绝“接而不办、办而不回”现象。规范执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二是敢于动真碰硬。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共查处违反规划案件54起,发出执法文书214份,拆除违建1000余平方米,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现象。探索建立市级规划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县(区)已审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对发现的违规问题通报同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四、关于“强化城乡规划融合,提高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方面
(一)定期调度推进乡村规划编制。一是每月定期收集乡村规划编制进展,督导规划编制进度。全市21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5年4月全部取得市政府批复。二是按照“按需应编尽编”的原则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截至目前,已启动覆盖43个村级片区的村规划编制,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各县(区)同步启动“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作为暂未编制村规划地区的规划许可依据,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加强乡村规划管控。一是强化城乡融合规划引领,经评估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采用“通则式”管理,根据不同乡村的不同特色,提出“一图一表”,明确底线管控和引导要求,打造一村一特色,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二是规范乡村规划许可管理,今年以来对各县(区)专题开展乡村规划许可调研,对办理流程、系统运用、审批权下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评估,指导各县(区)采取县级直管、分片区开展乡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提高规划管理效能。
(三)精准施策促进乡村规划落地。一是充实基层规划工作力量,为重点乡镇(街道)配备乡村规划师。二是开展“城乡规划业务轮训”,组织2025年乡村规划编制专题培训会,邀请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院专家专题讲授乡村规划编制及管理,提升实操能力。三是建立“市—县—乡”三级规划工作联动机制,每月开展1次业务对接,及时解决基层工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