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在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4月底至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听取市、县(区)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等方式,集中检查了仁寿县、丹棱县,委托东坡区、彭山区、洪雅县、青神县同步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农村规划与建设管理、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以及文明乡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牢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三大工作体系,聚焦六大行动,注重宣传评比,强化长效治理机制,加快补齐乡村建设短板。目前,全市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大幅提升,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有效激活,乡村产业加快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蓝图美、产业美、人居美、服务美、文明美的“五美乡村”正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市“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一元钱”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数字农房”建设等经验全国交流。丹棱县、青神县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丹棱县荣获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
(一)建立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及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每周集中会商、每月深入调研、每月工作调度、每两月现场推进等“四个一”工作机制。二是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定了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达标等5项标准,系统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建立以点带面推进体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和部门指导联系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制度,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区)和相关市级部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区)、市级牵头部门每年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二)紧盯重点任务,深化“六大行动”。一是创新“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推动家园美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乡土文化,不断提乡村颜值。二是建立“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为主要内容的“户分类、村收集、县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完善垃圾清扫收运设施设备、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强化末端无害化处置,积极探索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龙鹄模式”、厨余垃圾处理“白马模式”、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垃圾“不落地”等做法和收转运处置市场化模式。我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三是制定“五有五无”标准厕屋,分类采取直接接管至污水处理厂(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或化粪池+生活污水湿地池”等3种模式治理黑水、灰水,探索推广“353”厕污共治模式,将产业发展与资源化利用紧密结合,探索完善户厕运维管护机制。四是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编制,因地制宜选取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处理方式、集中或分散治理形式、有动力或无动力处理工艺,梯次推进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测,强化设施运维管护。五是坚持“以种定养、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循环发展”原则,全域推进畜禽养殖种养循环,推广粪污管网输送就近还田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循环利用,大力推行“积分制”“押金制”“有偿制”等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六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乡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三苏家风进万家”巡展活动,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技术推广、移风易俗、困难帮扶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等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村(居)民自觉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
(三)强化宣传评比,治理常态长效。一是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绘制墙绘,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形式多样地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学法知法用法良好氛围。二是以县(区)为单位设立“村庄清洁日”,建立村庄清洁管理员、保洁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定期集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引入积分制,建立群众“门前三包”、月度红黑榜、季度美丽庭院评比等制度,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选树,“最美庭院”“星级文明户”评选等,充分提高群众的主动性、参与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规划普遍缺乏。目前,我市大多数村庄编制了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尚未编制,全市只有东坡区永丰片区的8个村完成了片区(村)规划。由于没有村规划的控制和约束,一些地方乡村建设布局混乱。
(二)农村人居环境还有很多短板弱项。一是农村风貌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还需完善;种养棚圈、彩钢棚、杂物房私搭乱建现象依然存在;地方电力、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各自为阵形成的“蜘蛛网”影响村容村貌;垃圾清运不及时、收运车配置不到位等现象在个别农村偏远地区依然存在;农村改厕监督不够全面到位;污水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电力、互联网、公共照明、饮水安全、绿化美化等距离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三)乡风文明建设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经费保障和工作投入不够。二是部分地方“重经济、轻文化”,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滞后,文化设施投入不足、文化设施陈旧、服务能力弱等不能有效满足普及生产知识及休闲生活需求。三是农村社会风气缺乏强有力的正确引导,滥办宴请、低俗婚闹、薄养厚葬、攀比浪费等不良习俗和风气仍不同程度存在。四是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农村不够,传统美德与封建迷信相互混淆,不良生活、生产习惯导致的脏乱差现象与现代文明要求仍有明显差距。
三、建议意见
(一)统筹村庄综合发展,注重规划编制引领。要综合地理区位、产业发展、村庄定位、基础设施、人口发展趋势、公共服务补短强弱等内容依法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既可单个行政村独立编制,也可跨区域连片编制,逐步做到村庄规划全覆盖。在内容上对照乡村建设18项重点任务,充分调研,对标补短,合理布局、明确建设内容。在重点村庄打造上,注重规划精品村和农商文旅综合体规划,强化对其他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循序渐进依次推进,不搞重复建设。
(二)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一是全面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形成知法、明责、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村民的主动性、参与性和创造性,秉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全域推进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持续推广垃圾处理“一元模式”、垃圾分类“白马模式”和农村风貌改造“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塑造清洁美丽乡村。三是推行“垃圾”“污水”“粪便”资源化再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全力提升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水平。四是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大农村电网、互联网改造升级力度,强化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统筹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宜业新乡村。五是厘清职责,明确义务,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垃圾清运、水利道路等的建设、运行、管护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三)聚焦文化生活短板,提升乡村文明程度。一是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展会等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建立完善保护机制,深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二是要以文化院坝建设示范创建,“乡村春晚”“村BA”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文化产品供给。三是广泛开展各类文化下乡活动,引入科技、教育、扶贫、普法、健康、卫生等人文知识,更多层面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四是依法加强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的良好乡风民俗,引导探索乡风自治路径。五是持续实施村镇“红黑榜”,通过典型选树、示范引领,大力革除陋风恶习,使文明乡风内化于心、外化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