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李建章副主任出席社会委第三次全体会议

2020-03-24 10:26


近日,市人大社会委组织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对《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章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社会委组成人员,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文明办对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章节设置等进行了说明。会议认为,制定出台《条例》十分必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现实需要,填补了上位法的不足,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会议指出,《条例》制定具有可行性,全国有多个城市制定了《条例》,有力促进了当地社会文明的进步,为我市相关立法提供了制度设计和立法技术的借鉴;条例明确了立法的目的,融入了眉山元素,符合我市实际,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会议还对条例的章节设置和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李建章肯定了前期各部门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要符合法定程序,要突出眉山特色和可操作性,以问题为导向,努力制定一部体现新时代背景和眉山特色的高质量法规。

(社会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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